武维义在大家用完雁羹之后,却又径自是跑到了雁骨堆中拾兜起来。墨翟见状,不由好奇,便是上前问道:
“兄长倒弄这一堆雁骨却是作甚?可有翟能帮得上的?”
但见武维义竟是从那一堆骨头当中,挑拨出一根较大一些的雁腿骨,并是递交给墨翟,并与他言道:
“贤弟,你去将这跟腿骨磨上一磨,钻个孔,做成一个针物来。”
墨翟虽然不知武维义的用意,但还是二话不说,取了腿骨并是退了下去。此事对墨翟而言自是不难,于是很快便做好了一对骨针。非但如此,而且还用藤皮是搓出了一卷甚是耐用的茎线出来。
武维义见之大喜,当即是从衣摆处撕下一大块布料,并是将其高举过头,对众人言道:
“诸位!还请诸位如武某这般,自每人身上都扯下一些布料来,另有妙用。”
众人也不多问,纷纷效仿,很快武维义手中已有了不少的布料,武维义而后,又连同针线是一起交付给杜宇,杜宇心领神会,坐在一旁便开始缝制起来。
武多同来到武维义的身边,见得此状甚是疑惑,不禁低声问道:
“武先生这是何意?”
武维义淡淡一笑,随口回道:
“我们逃出来时甚是匆忙,并无多余衣衫,而公主的外衣对阿莎姑娘而言,也不甚合体,日后若要跋涉多有不便。所以若是能赶制出一身百彩衣给阿莎姑娘,也好让她有一身合体的衣服蔽体。如此赶路,便不至于束缚了她的脚力。”
武多同挠了挠头,说道:“这五年来,小王走南闯北,去过不少地方,百彩衣的风俗倒也听闻不少,只是……这一般都是给婴孩准备的吧?”
武维义微微一笑,又是回道:
“呵呵,从古至今,百彩衣所蕴之寓意甚多,固然常见于婴孩,但成人亦无不可。其宗旨无非便是为纳百家之福,去灾少病。如今阿莎新婚,穿着起来,倒也并无不妥之处。”
武多同这才明白其中缘由,不禁感叹一声:
“原本如此……这般说来,这件衣服对阿莎姑娘而言,倒也别有一些特殊的意味在其中。”
杜宇毕竟是绣功了得,虽说这些个布料厚薄皆是参差不齐,且着色各异。但经过她这一番连夜赶制,竟是将这些个杂料,依着仰阿莎的身段,且就着僰人衣物的样式,硬是做出了一件甚显跳脱的彩服来。而且,还利用纹路和细线,错落有致的绣出一些鸟花图案,看起来亦是极为典雅。
杜宇亲手将这百家衣替仰阿莎穿好,仰阿莎本来便喜欢这种花花绿绿的衣服,而这一件百家衣虽是拼凑,但对她而言倒也无碍。
仰阿莎穿在身上,前前后后端详了好一阵,此等衣物确是她闻所未闻的……
是夜,大家又经一阵哄堂喧闹之后,便是有意回避,默不作声的默默退出山洞。很快,这里便只剩下了仰阿莎和墨翟二人。
仰阿莎和墨翟虽是经过大家的撮合,也已成了夫妇。但由于一切都是太过突然,且加之二人年纪尚小,一时也并不能完全接受自己身份的突变。
仰阿莎羞涩的低着头,目光抵着自己的鞋尖,不敢说话。而墨翟深吸一口,壮了壮胆,又轻咳了数声,慢慢挨近仰阿莎。
“阿……阿莎……姑娘……”
仰阿莎听得这一声叫唤,不由噗地浅笑了起来。转而只觉得害羞,红着脸低声言道:
“怎么还叫人家‘姑娘’……这都已是什么时候了……”
墨翟支支吾吾的不好意思,虽然他对仰阿莎有着别样的感觉,情愫暗生。但也从未想过有跟她共接连理的想法。如今既成事实,恍如在梦中一般。而这一切,对于仰阿莎而言,又何尝不是?
两人在洞内相距甚远,气氛亦是略微有些尴尬。最后还是仰阿莎嘟哝着小嘴,没好气的说道:
“你这黑炭……难道真是傻子不成?”
墨翟一咬牙来到仰阿莎身边,想要去拉仰阿莎的小手,眼看就要触碰到,如遭火撩,猛然缩手,仰阿莎心中暗叹,一把将墨翟的手抓住。
墨翟被仰阿莎抓住手,一颗心呯呯而跳,却不再那么害臊,努力稳住心神,轻声唤了一句:
“阿莎……”
此时的仰阿莎,在杜宇和武维义的耳渲目染之下,对于周人的吟诗也是略知一二。见得墨翟的憨态,将他的手是微微举了起来,并是捂嘴笑道:
“喔?这不就是所谓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吗?倒果真是令人感到愉悦非常呢……”
墨翟被仰阿莎这一语逗乐,颇为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说道:
“阿莎竟也懂得这些?呵呵,翟虽不擅于吟赋诗歌,但好歹也从兄长哪里听到过些……不曾想,阿莎姑……阿莎竟也能解得其中韵味,确是实属难得呀。”
仰阿莎闻言,突然脸色骤变,竟是一脸气鼓鼓的狠狠捏了把墨翟的手,有些埋怨说道:
“你这黑炭……莫不是在说我不学无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