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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共同进步(1 / 2)

愤怒的丈母娘当然是不讲道理的,一进门先把李大山家的堂屋砸了个稀巴烂。

李家村的人倒是想上去拦,但是胡莲香带来的其他人都没动手,拦住了李家村的人也不让他们动手。胡莲香砸过堂屋才有几个她娘家的亲戚扶着她去搬王蕙蕙的嫁妆。邻居们先前没动手,堂屋砸的稀巴烂,就更不好进门拦了。

等李大山和汪治保赶到,胡莲香他们已经搬着嫁妆出村了。夏桂花坐在稀烂的堂屋地下和方小娥抱头痛哭,李振礼蹲在墙角也在哭。同村的几个亲戚抱住了拿着砍柴刀的李振义,看到汪委员来都松了一口气,问怎么搞。

汪委员拿手指头指李振义:“拿刀砍人是犯法,你不想当劳改犯吧?”

亲戚们有了这句话做依仗,七嘴八舌劝说李振义,把他手里的刀抢走了。汪委员在李家屋前屋后都绕了一圈,发现王家除了堂屋被砸烂了,就是李振礼的那个小房间被动过了,别的屋子都没乱,问李大山:“除了王家送来的嫁妆,王家还拿走其他东西没有?”

胡莲香来闹事的时候过来看热闹的人把李家围了里三层外三层,汪治保来了这些人也没走开,不是趴在墙头就是站在房顶继续看好热闹。有和李家不对付的几户人家看热闹不嫌事大,都扯着嗓子喊:“他家亲家母砸烂堂屋就去振礼屋里头搬柜子箱子,他家就是掉了东西那也肯定不是亲家母拿的。”

汪治保好言好语劝说李大山,“快把老太太扶起来,大过年的地上冷,没病在地上坐久了都有病。虽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是保不齐还有没看到的地方,家里还是要翻一翻看看有没有丢东西。现在翻出来我在这里马上给你们处理,不然等人散了,你说东西掉了都没个证人。”

夏桂花一听这话,一骨碌从地下爬起来跑回卧房翻箱倒柜。

王家只图退婚,再说还有那么多乡亲看着,并没有谁手脚不干净。

然而夏桂花压箱底的三百块钱还真是找不见了。那箱子平时都是锁上的,钥匙还始终拴在夏桂花的裤腰带上,钱不见了不是夏桂花另外换地方藏忘记了就是家里人做的贼。

夏桂花丢了钱哭天抢地,汪治保没有证据也不好讲可能是出了家贼的话,就正经当个盗窃案来办,把隔壁邻居和李大山李大江两家人问过一圈没问出来什么,第二天跟公社书记汇报他又到县公安局求援。

县里的公安只调查了一天,就查出来这个钱是李惜珍偷的。

县纺织厂的学徒工一个月有十四块钱工资,本来足够李惜珍用。但是李大山要求女儿每个月给家里交十块钱。小姑娘吃食堂四块钱勉强够,但是别的就不要指望了。

李惜珍看别人吃好的也想吃,看别人穿好的也想穿,但是她也不敢不交钱给家里。她晓得奶奶有藏私房钱,就打上了这个钱的主意。小姑娘也算有心计,一直忍到李振礼结婚的那几天家里人多,才趁夏桂花睡着了把钥匙解下来开锁翻箱子,翻到的钱揣在身上,婚礼第二天悄悄回纺织厂上班去了,而且忍住了没有马上把钱拿出来花用。

然而小姑娘头一次做贼心里慌的很,那三百块钱的巨款藏在哪里她都不安心,时常要摸一摸,还要避开舍友和工友拿出来看一看。

纺织厂三班倒,不管白天黑夜都有人活动,李惜珍自以为避开了人,其实并没有。

公安到厂里随便问问就把李惜珍行为异常问出来了。再把李惜珍喊到厂办吓一吓,李惜珍就什么都交待了。

公安了解到小姑娘每个月要上交十块钱的情况,认为她做小偷的主要原因是家庭对她太苛刻,再说偷的钱又没有花用,就没有立案,只是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

但是纺织厂还是因为李惜珍手脚不干净把她开除了,还打电话到公社去,让公社的人通知李大山去厂里领人拿钱。

李惜珍因为偷钱被开除,每年固定一两百块钱的进项没有了,她自己顶着小偷的名声不要讲招工,就是嫁人都讲不到好人家。李家养了小偷的名声传开了,他一家人走到哪里都抬不起来头。李大山越想越气,到家就把李惜珍吊起来打了一顿。

夏桂花认定方小娥没有教好孙女,方小娥却觉得婆婆要是早把这三百块钱拿出来,不管是盖新房子还是给李振礼结婚出彩礼,王蕙蕙都不会嫌弃李家穷悔婚。婆媳俩没有了共同的敌人曹月英又增添了价值三百块钱的大矛盾,一改从前的亲如母女,开口讲话就没有不吵嘴的时候。

李振礼一直都想不明白王蕙蕙为什么要悔婚,下地干活也不走心,天天掂记着去王家村找王蕙蕙,去一次就被王立勤和王家的亲戚打一次,就要歇几天不上工。

从正月起到夏收,李大山家就没有安静的时候,天天鸡飞狗跳闹个不停。

李大山家又是儿子骗婚又是女儿偷钱的名声传出去了,连带的隔壁的李大江家大儿子李振仁说亲也不顺利,李大江和他老婆陈瑞莲天天敲敲打打的。谁也没心思去管李大海家怎么样了。

李大海一家这大半年真是顺心的不能再顺心。

曹月英在省师范进修班成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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