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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 娶媳妇简单(1 / 2)

也并不是说极国的女人都看重钱,但是不得不说的一句话就是,有钱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无论是什么事情都是比较容易解决的。

一方面是钱一方面是权,这个东西自从国家或者是组织群体产生的时候就已经,钱也可以用别的来代替,比如说别的物品,但是总体来说也就是一个东西的价值。

常坡的家里面是比较富有的,富有的程度就不需要,看起来的话至少比莫瑜家富有,因为能够在城中自己住一个单独的庭院,虽然说不是自己家的,但是已经相当的厉害。

有这种厉害程度的商行也不是特别多,商行住的地方一般不会特别大,无论是给自己家人住还是说给自己手下的工人去住,基本上也就是能挤就挤。

因为这种地方并不仅仅是占房租,还有更大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个地方能生钱的,但是却交给自己去住的话,首先在一个属性就已经没有了。

能够把这个属性完全忽略掉的人不是特别的多,所以常坡的家里面其实已经非常的厉害了,还有一点莫瑜比较崇拜常坡爹的地方。

残破的爹几乎就是敢作敢当,从来不耍什么花花肠子,也许仅仅是对于他们这些小孩来说,但是那件事情莫瑜对常坡的爹是特别特别的崇拜。

以后莫瑜想成为的人也就是常坡爹这种类型的人,对于所有的事情都有自己的担当,那件事情就是莫英的那件事情。

说到底还是莫英骗常坡的钱的那些事情,本来去执法堂或者是审判堂打官司的话,都不一定能够判莫英赢,但是常坡的爹听说了这件事情之后二话没说直接给了。

其实也给常坡一个深痛的教训,这个深痛的教训倒不是说对莫英有多么的记恨,但是常坡对这件事情真是耿耿于怀,再也不愿意和莫英这个小女生这涉及到钱的事情了。

这也是常坡第一次感觉到害怕。

虽然说那个事情很简单,稍微计算的话就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至于前面为什么说在审判堂的话莫英也不会赢,好像这个事情已经说过了,就是这一方面是属于不正当的交易,另一方面当时人不是特别的清晰,虽然说已经签了合同,但是有诱导的嫌疑。

就这个法律的规章制度来说,极国已经是来到了一个非常高层次的层面,至于说为什么极国已经来到了一个非常高层次的层面那肯定是有原因的。

因为在法律法规的层面上面,已经涉及到了一个心理的问题,或者说是一个情感的问题。

都说法律这件事情是一件很无情的事情,但是如果极国的法律涉及到这个问题的话,比起来其他的国家确实是上升了很高的一部分。

至于说为什么涉及到情感的部分,前面已经说过这件事情了,莫英在签订这个合同的时候,是以具有强烈的诱导性,这个强烈的诱导性在一般人看来是不重要的。

不对,这句话好像说的有点不对,应该是这个样子说,在其他的国家是肯定不重要的,判定的话也只是根据这个签订的合同去判定,这个纸上写什么就是什么,毕竟是白纸黑字的事情。

有你的手印有你的签字那基本上就确定了,但是极国却不这样,极国会对着一个内容做一个具体的解释,虽然说法律上判定的也是非常清楚,意思就是在判定这种事情的时候也是会根据具体的数字。

比如说当利息超过多少的时候这个就不允许了,所以说的也是具体的数字,也是一个比较无情的东西。

但是在法律当中也会给出了一个这样的判定,诱导性的判定,这种诱导性的判定一般不低于成年人,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的。

也就是说他们签订的合同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准确的说就是有法律的效应,但是根据这个诱导的情况来判定这个有效的成分是多少。

能够做出一个这样的解释的话其实极国的法律已经是相当的进步了,但是并不是说这有完全的好处,也有不好的地方,也有带来弊端的地方。

带来弊端的地方就是这种不确定性,一般来说法律只有确定了才能够得到一个正规的实施,无论是这个实施的过程是什么样子的,但是法律的本身一定要公平公正,这个法律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个带有情感的人,他要是想做到公平公正的话就必须对某件事情做出一个非常非常硬性的规定。

这种软性的规定其实就很容易让人钻空子,这就是产生这样一个法律的弊端,装控制的方式就在于高层阶级对于低层阶级的钻空子,具体的方法比如如下:

一个小男孩他比较富有,另一个小男孩比较不富有,但是这个小男孩他借这个不富有的小男孩,一笔钱说是几年后归还,并且给了一个很高的利息。

但是到了几年之后,开始打官司,当时签订这个合同的时候是未成年的,于是乎打官司说后者诱导了前者,使这个利息涨高了,于是乎就要求这个利息降低,降低到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

虽然说这种官司一打一个准,但是对于这个不是特别富有的小男孩来说,确实是一种很大的损失,这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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