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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怪人(2 / 2)

看到村口有人在卖鸵鸟肉,而且听说还是煮熟的卤好的,我就称了两斤回来,今晚就用它来下下酒。”

看着我手里的酒菜,陈忠思索了一会儿,还是把我放进了屋。

在他家的葡萄架下,他摆上了一个小桌子,然后把我买回来的酒菜摆在桌子上,拖了两个凳子,我们相对而坐。

陈忠边倒酒边对我说到:“陪你吃菜喝酒可以,但你要我跟你聊案子,那对不起,我恕不奉陪。”

他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反正是很强硬,看得出来,想要撬开她的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我说:“放心吧陈叔,吃饭的时候,我也不会谈工作的。”

“就算吃完饭,我也不会跟你谈。”

陈忠夹起一块鸵鸟肉,塞进自己的嘴里,咔嚓咔嚓的嚼着。

看得出来,那鸵鸟肉很有韧劲,盯着盘子里纹理相间的鸵鸟肉,我总是感觉,有股奇怪的腥味,在鼻孔之间萦绕。

我看着陈忠大快朵颐的样子,觉得这鸵鸟肉应该很美味吧,所以我问他:“陈叔,你们本地人都爱吃鸵鸟肉吗?”

“这个当然,我们已经吃了四五年了。”

陈忠一下子吃了好几块,就像吃大白菜一样,我说:“为什么只是四五年?难道四五年前,这个地方没有鸵鸟肉卖?”

“当然啦,五年之前卖鸵鸟肉的人还在坐牢,他不可能在牢房里把鸵鸟就卖给我们吧?”

陈忠边吃菜边不经意的说了这么一句。

我的心里咯噔了一下,在卖鸵鸟肉的人我也知道,他不就是我的邻居吗?难道我那奇怪的邻居五年之前还坐过牢?

陈忠抬头看到我沉默不语。

指着装鸵鸟肉的盘子对我说:“你快吃啊,如果再不吃等下没了。”

我嘿嘿一笑,对他说道:“你喜欢吃就先吃吧,如果不够我再出去买。”

“那赶快再去买点来,我喜欢吃鸵鸟排骨,鸵鸟排骨上的肉很精,但也很爽滑,从来不卡牙齿,你不知道我就喜欢这一口,可惜太贵了,一般人吃不起多少啊。”

陈忠脸还真大。

他听说我还要去买,眼睛里闪出了亮光,一看就看得出来,这是一个贪吃的家伙。

想要撬开吃货的嘴,那得先满足他们的条件,所以我毫不犹豫站了起来,摸着我包里的几张百元大钞,那是早上高亮来的时候塞给我的,他说让我做医药费的。

这几百块的医药费,看来今天要花在鸵鸟肉上了。

但是只要对破案有帮助,花了就花了吧,反正我一个大男人身板硬朗,身上这点小伤,咬咬牙挺挺就能过去。

但是破案的机会一旦错过了,就再也难抓住了。

我在卖卤菜的摊位前买了两斤鸵鸟排骨,付完钱正准备离开的时候,肩膀被一个人死死按住,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哎呦,这不是那个什么什么记者吗?怎么也会跑到我们村子里面来买菜了?今天哥们儿与你再次见面,真是天大的缘分啊。”

我回头,看到一张肥胖的脸。

这不是那村主任家的儿子,那天在路上拦截我们的那位狗哥吗?

狗哥嘴里叼着一根牙签,一脸坏笑的盯着我,他的身后跟着几位小青年,每个人手上都提着半瓶啤酒,看起来醉醺醺的样子,应该是刚喝过酒吧。

我一年冷漠的把他的手从肩膀上拿开:“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我找你没事,但我的兄弟找你有事啊,你一声不吭的把他的车给砸坏了,屁都不放一声就走了,做人做到这个样子,也太不地道了吧,警官。”

狗哥摊开双手,摆出了一副流氓的架势。

我点了点头,对他们说道:“我是南山派出所的民警,如果你的朋友一定要找我赔偿他的车,改天来南山派出所找我,我们走法律程序,如果法律上认定是我的错误,该赔偿多少?我一分不会少。”

“不要用派出所来压我,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虎到平阳被犬欺,你今天落到我们手里,难道你还想拍拍屁股就走人吗?”

我操,土鳖就是土鳖,自己骂自己是狗,果然上不了台面。

我懒得跟他们扯,提着鸵鸟肉,转身就往陈忠家走去,一大群人围了上来,带头的一位中年光头汉子拦在我的面前:“年轻人,你闹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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