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得不丑,甚至没了胡子,又被谭昭好生养了两月,比隔壁家从小读书的赵家小哥更像个读书人。
“李婶儿,不用,我有钱,那丁点肉,您就拿回家给您那小孙子打牙祭吧。”
“我这巡街呢,收了钱,我总得做事啊,您说是不是?这担子我来帮你挑,不压肩膀,有力气呢。”
“赵哥儿读书回来呢!”
赵哥儿却是个记仇的,即便此时的陆大胡子已经没了胡子,他仍然哼了一声,抱着书就回家了。
谭昭摸了摸鼻子,半点儿没影响好心情。
哎呀,今儿个晚上,就去吃天香居的醉鸡好了,配上他家的醴泉酿,那可真是吃多少次都不过瘾啊。
天香居可是确州城中数一数二的大酒楼,谭昭虽说一身布衣,但大酒楼的小二虽也会看人下菜碟,却绝不会做在明面上。
毕竟有钱的就是大爷,你管你大爷穿什么呢,大爷就是穿身乞丐衣,人给钱你也得吹捧不是。
醉鸡很快上来,另配了两个时蔬,江南的春日里永远不缺吃食,配上美酒,给个神仙都不当。
呷了一口酒,鸡肉连骨头都酥了,轻轻一抿就下来,就是这该死的好味道啊。
“这位客官,您介意同人拼个桌吗?”
小二有些局促的声音响起,谭昭这才发现今天的天香居格外地热闹,他当然是不介意的,刚要开口,抬头就瞧见一冷如寒霜般的男子站在旁边,一身玄衣,气息内敛,气质却非常特别。
也就一刹那的功夫,谭昭立刻一笑:“不介意,自然不介意,请坐请坐。”
谭昭喜欢坐临街的位置,他来得早,位置靠边,虽不是包间,也差不离了,玄衣男子身板挺直,他坐下的刹那,谭昭才发现人居然还带了条黑狗。
难怪刚才小二的声音那般局促,估计是因此已经被不少人拒绝了。
“切两盘牛肉,来一壶酒。”
“好勒,客官你稍等。”
没过会儿,小二就端着牛肉和酒过来了,其中一盘牛肉,显然是给狗大爷的。
谭昭吃着醉鸡,突然也有些馋牛肉,道:“兄台,你家狗大爷伙食可真不错啊。”
他话音刚落,狗大爷居然抬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非常人性化,谭昭觉得自己非常有理由怀疑这只狗已经成精了。
玄衣男子的性格就跟他外表一样冷,只有看着黑狗的眼神稍暖一些。
要搁一般人,估计就被冷退了,可谭昭不啊,他最近过得如鱼得水,没有各种皇帝“折磨”的日子里,快乐似神仙啊。
“狗大爷,要吃醉鸡不?要说这天香居啊,还属这醉鸡最好吃,确州城之最,不是我吹……”
事实证明,狗大爷比它主人好接触多了,没过一会儿,谭昭就已经摸上了狗大爷的狗头。
黑狗抬了抬眸子看了一眼自家主人,见主人没反对,就非常欢快地吃了起来。
哎呀,这个凡人眼光真是不错,一眼就能慧眼识狗,不错不错。啧,这醉鸡真是不错,下次他要求主人给他点醉鸡!
谭昭摸了两把狗头,触感一级棒,实在令人有些手痒,又忍不住摸了两把,这才堪堪收手。
这临街的街上,忽而传来哄闹声,谭昭往下一瞧,便远远看见不远处有几个少年在玩追逐戏。
几个少年穿着同样的衣服,谭昭认出那是南山书院的校服,蓝白相间,错不了。
打头有个精瘦的少年跑得巨快,后头又有三个在追他,最前头的那个还喊着:“刘沉香,你给我站住!”
打头的少年做了个鬼脸,跑得更快了。
后头三个追得气喘吁吁,有一个微胖的高个少年,一脸的桀骜,见之立刻喊道:“刘沉香,你这个有娘生没娘养的,打了小爷还敢跑,看我不打……啊——”
竟是那刘沉香折返,当街给这喊话的微胖少年一个左勾拳,那力道,远远瞧着,似乎把人门牙都打掉了一颗。
四个少年立刻扭打起来,南山书院的学生非富即贵,普通老百姓可不敢劝,这一打三,这叫刘沉香的少年显然落了下风。
就在此时,谭昭感觉到一股强劲的灵力直冲往下,他溯着灵力的源头望去,对上了桌对面一双冷然却带着光华的眸子。
……现在结账离开,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啊?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一日手札:→_→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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