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路过这里,看到你在忙,我就站了一会。你忙吧,我去买些菜的。”
“菜场不是在西边吗?”沈渊看宛歌急着想往南边走,叫住她道,“小宛歌,我先是在这里当账房先生的,可后来我发现门口的小厮挣得钱更多,才做小厮的。你不会怪我骗你吧?”
宛歌温柔的笑道:“傻瓜,我明白,我怎么会怪你!在门口做小厮很辛苦吧?”
沈渊松了一口气,释怀的笑道:“一点都不辛苦,这可是我的老本行。你忘了我们是怎么认识的,要不是你踢翻了我讨饭的碗,我们怎么会认识。小时候我最拿手的就是讨好人,每次我哥在街边讨饭总也讨不到什么铜钱,因为他总是冷冷的不爱笑。我就不一样,每次都能讨到很多钱,我见人就笑,嘴巴又甜,过路的人都喜欢我,所以赏给我的铜钱也多些。”
宛歌真害怕自己的笑容会瞬间崩溃,沈渊观察到她表情细微的变化,懊恼的道:“对不起,我不应该提我哥的。”
宛歌嫣然一笑:“傻瓜,没关系的!那我先买菜回家的,早点回来吃饭,我等你!”
沈渊傻傻的沉『迷』在她的笑容中,痴情的望了她一眼,又跑回到酒楼门口。
宛歌保持着嫣然的笑容,直到转身朝西边走去,心中喃喃的念叨着,“傻瓜,傻瓜,这世上怎么会有像你这样的大傻瓜!”当她抚『摸』自己的面颊时,泪水早已在脸上冻结成了冰。
她往西边漫无目的得走着,又想起了莲妃说的那句话“只要沾上你的男人都会不得好死!”,这句魔咒会在沈渊身上延续吗?她心里害怕极了,害怕拥有,害怕失去,害怕拥有了又失去。
当她缓过神来,发现自己已走到了官衙的大门口。街上寥寥的几个行人正围着一张告示议论着。她停住脚步,怔怔的望着那张告示,上面写着“宫廷乐府向天下征集能歌善舞的美貌女子百名,以贺皇帝陛下五十岁寿辰。入宫一年,期满后可领取一百两银子回乡。”
宛歌在这张告示前站了很久,冻得有些发抖的走进了官衙。
沈渊晚上回家时,宛歌已为他做了几样好菜,温好了酒。
宛歌递给他一杯热茶,为他解下披风,在门口抖了抖上面的雪,又挂到屋里,道:“小松,你快吃吧!酒菜都快冷了。”
沈渊看宛歌没有嫌弃他做的事,反而对他比以前更好了,心里又感动又开心,问道:“佑麒呢?”
“他刚睡着。”
“那我们一起吃吧!”
宛歌摆好两双碗筷,将温酒倒在沈渊的碗里,“好!你先喝点酒,暖和些。”
沈渊喝了一口酒,兴奋的道:“我们的银子就快攒够了,过几日就可以租下东街的一个铺位。”
“那太好了!”宛歌亦很开心,为自己也倒了一些酒,拿起碗和沈渊的碗碰了碰,“这顿饭菜刚好可以庆祝一下。”
沈渊将碗中的酒一饮而尽,只觉得体内的寒气顿时消散,身子暖暖的,脸上也红红的,有些醉意的道:“小宛歌,我靠自己的能力也能照顾好你和孩子。相信我,王爷能做到的事,我也能做到,甚至可以比他做得更好。”
宛歌温婉的笑道:“我相信,你已经做得很好了。我相信以后你也能照顾好佑麒的。”
沈渊眼中带着惊喜,目光温和的望着宛歌,道:“你真的相信,你真的愿意让我照顾你和孩子一生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