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找人。
也不知道是谁点的,麦竟然塞入了明承志和宛歌的手里。明承志大方地拖着宛歌起身,提醒宛歌先是女声。
可是宛歌,走神了……
记得以前,他们俩都是麦霸。只要是一群人去飙歌,根本就没有其他人拿麦的机会。他们点的全是情歌对唱,一首接一首,眉目传情,笑颜亦亦,从来都是不知疲惫。
可是今天,当他们再一次成双地站在一起,再一次双手握麦,怎么宛歌一句也唱不出来了呢?
好一首《往事不要再提》,她真的……好不想再提。
“哎、哎、哎……那谁,来了一句话没有,连歌也不唱啦?”旋律安静地流淌,聚会的“主办方”陈景站了起来,本不想打挠这对一直沉默不语的恋人,可……他们似乎需要他给点调剂。
“吓着我了。”宛歌轻拍胸口,趁机把麦交到陈景手中。
难道是她误会了明承志?
可,怎么会是误会呢?
“不会唱歌了?罚酒罚酒!”谁都知道宛歌不会喝酒,陈景却故意把酒杯往宛歌怀里送。
“好了好了,别闹了。”接过酒杯,明承志一口饮尽,将酒杯还给陈景,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此刻还不必使用他这个“和事佬”。
“歌儿,这几年过得怎么样?”终于,再一次恢复安静之时,明承志温和地一笑。
不好!
一点也不好!
这是宛歌脑子里第一句最为真切地回答。
可,话未到嘴边,却被宛歌生生地咽下。
虽然这几年身在国外,但并非别人羡慕地出国深造,养尊处优。这也是当初跟明承志约好的,“四年间不准电话,不准联系,若是有心,回来再相爱”这个约定的初衷。
因为出国是姐夫出资,而姐夫是个凤凰男,他的家庭基本上对他没有任何的资助。姐姐又没有工作,一家三口全凭身为公务员姐夫的硬工资过活,生活得较为清贫。送她出国,全是因为当时环境所迫……
在国外,她份外的节约,甚至连个国内的电话都几乎没舍得打。一边读书,一边兼职打工,有时候辛苦到掉眼泪,也没有一个地方或者一个人能抱怨。
但那个时候,心里总有一份信念。只是四年,只要回国,一切……都好了。
可是,现在回来了,却早已物是人非。
“其实我准备去看你的。可是电话不通,而且……我们之前有约定,所以……”明承志含笑,解释完却觉得解释完全没有必要。他们之前,还需要说这些么?
“呀,沈主任也有空过来呀!”聊天才刚刚开了一个头,随着陈景的声音看去,门口那一身风霜的男子,不是沈少青又能是谁。
很明显,虽然这群人都认识,可他们与沈少青的关系却是通过“主任”二字显得生疏些许。
同时,宛歌更从这群人的眼中看到了惊讶。很显然,他们并没有邀请沈少青。
“晚上有雪。”沈少青向众人点了点头表示打招呼,然后走到宛歌的面前,就好像根本没有看到明承志一般,将手臂间的黑『色』长款薄羽绒服递了过去。
“哦……”反应好像又是慢了半拍,宛歌接过。就在她觉得略为尴尬,准备还说点什么的时候,沈少青却是转身而去。
沈少青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来?
他来做什么?
仅仅只是送衣服?
而且,他怎么会知道她在这个包间?
好多好多的问题,可是宛歌都来不及想,也懒得去想。现在只有一个问题,好像她不该继续呆在这里了。
“我……该回去了。”虽然小几上摆满了卤味和热饮,爱吃小食子的宛歌却一口没吃。习惯『性』地抬起手腕看了看表,却又放在心里暗叹一声。
该死,时间怎么这般的飞快?午餐都没吃,又到晚餐的时间了。她从来没有在外面吃一整天饭的习惯,所以……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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