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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往事(3 / 4)

情绪,『露』出一抹释然的笑来,“恭喜你升职……还有,谢谢你,芳姐。”

isa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新来的副总是个做事的人,也是个伯乐。好好干,我相信依你的资质,他肯定不会错过的。”

李夕表面上点头应和,心里却暗暗地想着。

只消他一辈子都不要再注意到她,才好。

随着时间推移,关于沈岩的一切并没有渐渐平淡,反倒大有星星之火即将燎原之势♀一态势大大超乎李夕的预期。

她本以为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这么些年的资深‘白骨精’们早已习惯了这个充斥着帅哥美男的时代。奈何她高估了‘白骨精’们的饥渴成度,也低估了沈岩的‘天神之光’所带来的极端影响。

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过去,无论是公司内部论坛亦或是洗手间咖啡吧台餐厅过道,所有姑娘都窃窃私语的讨论着这个新任副总。所有人的热情有增无减,每个人都以自己得到的第一手八卦资讯而感到前所未有的狂喜。

哪怕她们明明知道沈岩有女朋友,而且这个现任女朋友的优秀程度非常人能够想像沈岩无异于是所有女人心中幻想着的完美情人,哪怕这个男人不属于自己,暗地里意滛一番也并不犯法。

更何况,八卦无罪,重在参与。

沈岩是个无论在哪都能够迅速点燃群众热情和g情的妖孽。

这一点早在十三年前的明哲高校和十年前的qinghua大学就得到过验证。

只要有他存在,便一定是当之无愧的焦点。

他有过很多头衔;神童、天才、校草、学生会会长、音乐社社长、篮球队队长、学生代表、高考状元、所有比赛的头奖获得者……

他的优秀可以用各种方式去证明,与生俱来的种种天赋让人捶胸顿足,愤恨老天爷如此不公平,将他刻造的如此完美。

而那张生得过于俊美的脸颊,不过是锦上添花,让他的故事更加具有传奇『色』彩罢了。

若不是他的突然出现,或许连李夕自己都不愿承认,原来他是那样优秀。

或许是当年的她拥有太多,以至于从来没有认真的了解过他。

所以如今再次见面,他才会记不得她,连她的名字,都忘得一干二净。

推开天台厚重的铜铁门,老旧的铜锁吱呀的呜咽好,天台依旧安静如夕。苍穹碧蓝如洗,风声呼啸而过,将她的发丝吹得纷『乱』飞扬。

李夕用力吸了一口冰凉的空气,冬末春至,气温仍旧偏低,她只穿了单薄的针织衫,双手抱着一杯暖咖啡轻轻茗着。

连续一个月的高强度工作节奏,让一向以工作狂着称的她都有些招架不住。月底的决赛对她而言至关重要,她不能输。

她并不在乎isa所说的职阶提升,她只想要那笔高额奖金。那比钱虽不足以解决她此时所有的危机,好歹也能解一时的燃眉之急。

手机在口袋震动好半天李夕才回过神,望了眼手机上的来电显示,李寻欢三个字赫然映入眼帘。

说到林诗音和李寻欢这两个欢快的孩子,就不得不提起李哲潭这个奇葩。

李哲潭是林诗音和李寻欢的亲爸,娶诗音妈的时候碰巧『迷』上《小李飞刀》,并且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不知是一时冲动还是满腔热血远处可洒,诗音妈当年开口要多少聘金他都一口答应,要婚房有婚房要豪车有豪车。他只有唯一一个条件,那就是生了女儿就跟着诗音妈姓林,取名林诗音。要是生了儿子,就跟着他姓李,取名李寻欢。

当初诗音妈权当他开玩笑,也没当回事n就巧在诗音妈头一回怀孕,就解决了李哲潭苦苦期盼数年的梦想。她一口气给李哲潭生了对龙凤胎,李哲潭看着护士一下抱出俩孩子,当时乐得下巴差点都合不上。

诗音比寻欢早出生两分钟,因此当之无愧成了徒有虚名的姐姐。

寻欢十八岁考上军校,掰着指头算算,当兵也有些年头了,上次见他回来的时候肩上的小杠杠貌似是三颗星,应该是上校级别了。

李夕很喜欢寻欢,不仅仅因为他是诗音的弟弟,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和李雨的关系。

李雨,她最爱的妹妹,唯一的亲人。

如今却是有着呼吸没有灵魂的植物人。

“寻欢,怎么了?”天台风大,扰得信号混『乱』,她转身离开天台,想找个安静的地方接电话。

“我这星期有假期,想回家探亲,顺便李雨。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一块去吧。”

漫长的沉默过后,寻欢见迟迟得不到回复,又催促着问了一句,“夕姐?”

“我在……”李夕深吸了一口气,随后轻声道:“这星期估计不行,我有个项目要忙,下次吧。”

电话那头的声音明显落寞许多,“那好吧,你先忙,没什么事我挂了。”

李雨已经睡了整整三年,寻欢也已经等了足足三年。

她不能再让寻欢继续等下去,哪怕她始终在期待会有奇迹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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