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让王风感到悲哀的是,被爷爷称作宝贝的神农葫,居然连一只大黄蜂都憋不死,还怎么拿它破除《神农经》的魔咒?
一念及此,王风顿时有些心灰意冷,随手拿起枕头就照着眼前的大黄蜂猛砸过去,嘴里骂道:“好你个小畜生,害我在小河里躺了一下午,逃跑也就算了,居然还敢回来?看我今天不拍死你!”
大黄蜂还是那么的灵敏,反应速度极快,躲闪起来犹如一道闪电,嗖嗖嗖的在王风眼前四处乱晃,王风把吃奶的劲儿都使了出来,偏偏伤不到它分毫。
万幸的是,大黄蜂只是躲闪,却并没有像昨天下午那样对王风采取任何的攻击~~~~
追着大黄蜂拍打半天,王风累得气喘如牛,额头沁出一层臭汗,胳膊都有些酸了,大黄蜂却屁事儿没有,既不逃走,也不靠近,就在距离王风大概半米多远的半空中晃晃悠悠,如果它脸上有表情的话,估计肯定是那种得意洋洋的微笑,以及对王风浓浓的鄙视和不屑。
“你他妈有种!”
实在累得不行,王风一屁股蹲坐在床头,把枕头丢到一边,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而大黄蜂晃悠了这么大半天,见王风放弃追赶,似乎有些玩腻了,伴随着刺耳的嗡嗡声,它调头飞到床头的另一侧,缓缓落下,停在摆放在那里的神农葫上面,直接就一头钻了进去。
“又往神农葫里钻?靠,把里面当成蚂蜂窝了啊!”见状,王风探手把神农葫握在手里,用布封住神农葫上的缺口,连续晃动了几十下,暗道:“上次没有把你这个小畜生给憋死,这次晃也晃死你~~~~”
如此剧烈的晃动,大黄蜂至少得被晃出个脑震荡,或者脑淤血。
觉得差不多了,王风这才停下手里的动作,揭开堵在缺口处的布条,让缺口朝下,想要把大黄蜂的尸体从神农葫里倒出来。
可是倒了半天,却一无所获。
“咦?”王风皱眉道:“咋回事儿?”
闭上一只眼睛,把另一只眼睛对准神农葫的缺口细看几眼,王风惊奇的发现,神农葫内竟然和平时一样,空空如也,哪里还有大黄蜂的踪影。
啪嗒一声。
王风的手指头一僵,神农葫掉在了床上。
“怎么会这样?难道~~~~神农葫的内部有夹层?”王风突然意识到,感情大黄蜂昨天下午一直藏在神农葫内,亚根儿就没有出来,在里面憋了一天一夜,直到刚才,才跑出来透透气。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说不定神农葫确实是个宝贝啊。
把神农葫翻转着细看了好几遍,越看越是顺眼,王风都有些爱不释手了,看来以后要把它时刻带在身上才行,万一到时候真能破除《神农经》的魔咒呢?放在家里的话,被别人偷走可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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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饭,王风到厨房烧了一大盆热水,本来打算洗个澡,可是衣服刚脱到一半,敲门声突然响起。
“军哥哥快开门,是我。”紧接着是叶诗仙的声音。
王风一愣,娘嘞,这丫头说到做到,还真大半夜的跑过来找我玩啊?
把脱掉的衣服重新穿好,王风跑去开门,而推开大门的一刹那,他眸光顿时一闪,惊讶道:“玉珍姐姐也闲的无聊,过来找我玩?”
叶诗仙来也就罢了,秦玉珍竟然会和她一起过来,这倒是出乎了王风的意料。
“玉珍姐姐是代表我姐,来找军哥哥谈工作的事。”叶诗仙解释道。
工作?
看来叶诗美虽然输了今天下午的赌约,却依然对王风没有死心,还想着让王风她的公司上班呢。
不过,叶诗美确实很聪明,把秦玉珍这个大杀器摆出来,对王风的杀伤力不是一般的大。
天知道,王风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胸奴”。
几乎是下意识的,王风低头朝秦玉珍胸前瞄了两眼,笑道:“叶总怎么不亲自过来?”
“叶总有自己的事要忙,顾不上王先生。”秦玉珍注意到王风邪恻恻的目光,略微有些羞怒的同时,又不免有一丝得意。
女人嘛,靠脸可以吃饭,靠胸可以上位,靠那个地方可以嫁入豪门,享尽荣华富贵,具体是哪个地方~~~~你懂的。
漂亮就是资本!
把两个大美女让进屋,王风倒了两杯热水递过去,尴尬道:“我这里可不比刘叔家,条件差,你们只能委屈一下了。”
“不委屈。”叶诗仙倒是会说话,笑道:“书上说的,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孙则灵,在我眼里,军哥哥简直就是神仙,是孙,只要有你在,哪里都是仙境!”
噗哧!
听到这话,秦玉珍张嘴就笑喷了,而王风也是一阵恶汗,忙谦虚道:“诗仙说笑了,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好~~~~”
“我说真的,军哥哥哪里都好!”叶诗仙不仅把王风当成了偶像,现在看来,她似乎已经失去理智和判断能力,颇有些进化成王风的脑残粉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