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首蜥蜴身的怪物从陶棺中爬出,跟着李旦直接钻进了内外两洞之间的通道,千钧一发之际,两人合力用石头将通道堵住。
骷髅行进速度很快,撞击石头的力量也比想象的要大!
李旦曾经在东南亚赤手空拳斗过一条三百斤左右的蟒蛇,对那种蛮力他至今印象深刻。
眼下,洞内这个怪兽一撞之下的力道至少已经不输给当年对战的那条巨蟒。
不过他最担心的还不是对方的蛮力,蟒蛇多数都是无毒的,蛇类体型越大越倾向于以力取胜。
但洞内这个怪兽却更像是蜥蜴,而蜥蜴与蛇类刚好相反,体型越大毒性越强。
譬如科莫多巨蜥,只要被其唾液感染到伤口,哪怕是水牛也会九死一生。
这头怪兽是人的尸骨也演化出来,很有可能携带着尸毒。
如果这厮一口毒液喷出来,自己和汤圆根本躲不开,所以为今之计就是把这个洞堵严实了。
“我包里有环氧树脂,你把它涂在衣服上塞住这些缝隙!”
这是一种粘合剂,粘合石头、瓷器都是效果非凡,也是李旦自己随身必备物品之一。
早年间,他在琉璃厂有位忘年交,老头儿就是搞文物修复的,对这种粘合剂一直是推崇备至。
李旦做私家侦探,必须保证能够应对任何情况,就想起了这档子事儿,所以这东西他一般都会带着,哪怕没有机会用。
人有时候能否比别人做的更好,现场表表现最多占五成,而台下的准备功夫做好了,五成贡献都少说了。
苍天不负有心人,今天确实巧了,刚好可以用上。
汤圆不擅长打架,但做这些事情倒是很麻利,身上的外套直接被他撕成半尺宽的布条。
从李旦丢在地上的包里,拿出一瓶环氧树脂,两面涂匀了,稍稍一吹,就开始一点点把石头和通道壁。
这个过程说着长,但是在汤圆手底下,也就是七八十米秒。
不过,哪怕是汤圆尽了全力,石头那边的怪兽却不给面子,它一次次用骷髅头猛撞,有两次,李旦的手臂都被震麻了。
不过,咬着牙也不能让石头移动分毫,眼下的局面根本不允许这次他失败,否则两人活下来的希望渺茫。
之前,他对战蟒蛇的时候曾经靠着尖利的石块弄伤了它的眼睛,才得以脱身。
可这次的对手太诡异了,头部是坚硬的骷髅,全身都是黑亮的鳞片,这次出来手里没有枪,匕首是否可以破开这层磷甲也很难说。
加之,这个怪兽,体型巨大还可能带毒,李旦自问是没有战胜的信心的。
而且这里的地形也不容他多想,怪兽只要出来了,外洞根本没有转圜的余地,洞口外就是几十米的悬崖,基本是个绝地。
李旦拼着全身的力气和石头那边的怪兽对抗着,为汤圆赢取时间。
这种环氧树脂干的比较快,一般十几分钟就能定型,半个小时后基本就比较牢靠了。
汤圆也在争分夺秒,自己的石头和通道之间的缝隙已经被他堵上了三分之二,可惜布条没有了。
他出来没有带什么换洗衣服,只有外套可以贡献出来,看了一眼李旦,发现这家伙根本没有余暇顾自己。
干脆翻开李旦的包,好在里面有一套休闲西服,不过仔细看了一下,好像好是名牌,特贵的那种!
“兄弟,你这阿玛尼有点儿可惜了!”
说完,也没有等李旦回话,两手齐飞,嗤啦、嗤啦声音响起。
其实包里还有一套运动服,不过汤圆好像根本不care,这是故意的吧!
李旦闭了下眼睛,心理暗道:
算了,毁了就毁了吧
他倒不是舍不得什么名牌儿,这套衣服是郑琪给他买的。
之前,一直都没有穿过,相比于其他的衣服,这套算是正式一些的,所以,这次也带来了。
汤圆不管李旦怎么想,这种花数万块钱买几片布的事儿,他一直是极度反对的。
作为一名肩担正义,以澄清社会风气为己任的记者,对于物质的排斥几乎成了他的本能,当然美食除外。
所以,胖子撕扯起来特别带劲。他估摸着,几十年前,农民翻身做主人,打土豪、破四旧应该就是这种感觉。
就在这时候,里面的怪兽忽然停了下来,不再拿脑袋撞石头了。
不过,李旦觉得肯定不会是因为疼,因为这脑袋就是窟窿,没有一丝皮肉,自然也不会有神经传导痛感。
就在汤圆忙着制作第二批高级布条的时候,一只爪子从还没有封住的缝隙间伸了出来,确切的说是两根细长的手指。
当然,这怪兽跑起来四肢并用,也无所谓手指了,说脚趾也ok.
因为缝隙太窄,其爪子不可能全部探出,伸出来的两根手指同样布满鳞片。
只是,这些鳞片比较细密,大小如鲫鱼鳞,看起来比它身上的要软一些。毕竟需要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