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名义迫害。
当时在爪哇岛上大概有30万华人,只占人口比例的1%左右,而正是这百分之一的华人,控制了整个爪哇岛上的经济和贸易方式。
爪哇岛土地肥沃,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种地,这里生产烟叶、香料、染料、木棉、木薯和糖等农作物,而华人在这里,对当地人放贷,提供给他们种子、贷款等,然后由当地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烟草或其它作物,然后按照契约把收获的作物交给华人放贷者。
然而,由于这种契约是用当地农民的土地作为抵押物的,所以,慢慢的,很多因为各种原因还不上贷款的当地人就失去了土地,而华人放贷者手中的土地反而越来越多,到了19世纪初的时候,华人利用手中的土地,建立了很多大型种植园、木棉厂、酿酒厂、印染厂、碾米厂和榨油厂,并雇佣当地失去土地的人到这些华人开办的企业中工作劳动。
由于华人资金雄厚,而且通过对农民的信贷掌握了原料的来源,就等于控制了整条产业的上游,慢慢的,当地人开办的种植园、工厂由于原料和销路问题,竞争不过华人,从而被收购或倒闭,当地整个的产业链从头到尾都被华人操控,引起了荷兰人和当地人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