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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倒栽葱(2 / 3)

都求到这份儿上来了,言辞诚恳,人家也不容易,都是为人父母的,生出这么个废物已经够不幸的了。总队长大人实在不忍心驳老朋友的面子,老伙计都这么大岁数了,还在为子女的事儿着急上火,也着实不容易。实际上,哈里森的爷爷一开始也没想去求总队长,不好意思去麻烦老朋友啊。

都说有困难找朋友,可真到有难处的时候,哈里森的爷爷反倒抹不开面儿了。就因为和总队长是多年的好友,所以哈里森的爷爷才不愿去麻烦他。哈里森的爷爷那也是精明人,一族之长,一家之主,连眼睛毛儿都是空的。他和总队长二人相交多年,总队长是啥脾气秉性,哈里森的爷爷能不知道么。

老爷子的性格,哈里森的爷爷非常清楚,正是因为知道总队长的性格,所以哈里森的爷爷才不愿去打搅老朋友。总队长的性格一向是刚直不阿、秉公办事,以他宁缺毋滥的性格,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将贝鲁街道的管理权,也就是皇家禁卫军五番队队长的职务,交给像哈里森这等废物人渣手中的。

哈里森是啥样人,身为他的爷爷,老头子很清楚,那就是个吃人饭不拉人屎,说人话不干人事儿的主啊。似这等败类,叫哈里森的爷爷当总队长,他也不要他。这类吃货,留他何用啊。皇家禁卫军也不养闲人,混吃等死的家伙白给都不能收。这点道理,哈里森的爷爷当然明白。若是他去开口求情,这不是给老朋友添麻烦么,要也不是不要也不是,这不是让老朋友为难么。

哈里森这类人按理说是不该要的,可如果是哈里森的爷爷亲自开口,总队长也不好拒绝,左右为难啊。哈里森的爷爷也知道,所以他干脆就不提这茬儿,免得丢人现眼啊。奈何,哈里森就是再废物,也是他的孙子,自家血脉又岂能不顾。所以,哈里森的爷爷可没少托人找关系,想给孙子找个事做做。

本来呢,凭哈里森的爷爷在兰斯镇的地位和关系,这点小事儿轻而易举,应该问题不大。只可惜,当人家一听说,是给那有名的纨绔恶少哈里森大胖子找活儿干,内心就是一百个不愿意啊。好的工作哈里森轮不上,太苦太累的活儿哈里森还不愿意干,挑三拣四。一来二去,哈里森的爷爷忙活了半天屁也没干成。孩子大了总不能天天无所事事啊,再这样下去真成地痞混混了。

哈里森总闲置在家,他的兄弟姐妹们都有事做,或是军职或有文职,唯有哈里森整天吊儿郎当、游手好闲。整日里东游西逛,和一些狐朋狗友在一起,喝酒**,不干人事儿。哈里森的爷爷对哈里森严加管束,不叫他外出。可哈里森在家也不消停,不是打骂家仆,就是调戏侍女,要么就是和几个小妾整天在床上厮混,再这样下还得了。

哈里森的爷爷见孙子越发纨绔,是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心里没招没落儿的。哈里森他们家是贵族世家,哈里森的爷爷那也是绅士,总不好以势压人强人所难吧。他的孙子纨绔败家,在兰斯镇都是出了名的,人家不愿意要也在情理之中啊,哈里森的爷爷也不好勉强,只得一个人唉声叹气,愁眉不展啊。

最后实在没法儿了,不得不腆着个老脸去求求老朋友。哈里森爷爷的这个情况,总队长老爷子也能够理解,谁家生出这么个完蛋孙子不着急,将心比心,总队长也明白老朋友现在的心情。无奈之下,总队长才给了哈里森爷爷一个面子,叫哈里森来他这里,任职五番队队长。哈里森已经够败家了,可人比人气死人啊,竟有人比他还败家,那个人就是倒霉孩子约瑟夫。

约瑟夫的叔叔,也就是狼牙佣兵团的团长,替这个侄儿找了个差事,也就是森帕图书馆的主事一职。约瑟夫到不似哈里森那般狗屁不通,可他无恶不作、欺压员工,简直比周扒皮还周扒皮啊。这小子贪财好色,员工们在背后给他取了一个吸血鬼的外号,意思就是说这家伙跟吸血鬼一样,专吸人血,榨取员工。也就是这样,才被若雪给盯上的。

加百列在贝伦街道,把若雪殴打约瑟夫的一幕瞧得清清楚楚,正是为了解决这件事情,加百列才专程跑来这里。哪料到,加百列刚一来到就碰上了个硬茬,这叫他如何不恼。一见蓝胡子亚伯拉罕挺矛直刺,加百列心头便有些愤怒,好看的小说:。只见加百列不慌不乱,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实则心中已做好打算,蓄势以待。

当蓝胡子亚伯拉罕的长矛,快要刺中加百列胸膛之时,银色猎豹加百列终于有所行动了。加百列腿部一用力,身形一晃,便侧过身体险之又险的闪过了蓝胡子亚伯拉罕致命的一击。与此同时,加百列身影如电,出手如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极速伸出右手,一把便将蓝胡子亚伯拉罕手中攥着的巨矛枪身攥住。

说时迟那时快,这一切的变化仅在瞬息之间便已完成。蓝胡子亚伯拉罕一矛刺出,还没回过神来,他手中的大铁矛,也就是那杆寒光闪闪的巨矛亚威萨,就已经被加百列攥于手中了。察觉到这一点的蓝胡子亚伯拉罕,对着加百列大喝一声,声如虎啸,好似龙吟,只听蓝胡子亚伯拉罕大声喝道:“呔!你给我放手,不然休怪我不客气了。”

加百列哪会理他,右手一用力,将枪身死死的攥住,蓝胡子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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