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凤翎冲着乐文神秘的一笑,“我想,咱们又没把秦大业怎么着,现在非常时期,秦老爷还等着收买人心呢,不会把事儿闹大。”
“什么是……非常时期?”乐文一头雾水的望着比他矮上大半个头的小妹,觉得自己怎么越来越不明白她了呢?这下好,连话都快听不懂了。
“我走啦,再不去,三哥该等急了。”凤翎没有回答乐文的问题,笑着与他挥手作别,沿着田边小路跑开。
她知道二哥肯定还在自己身后发愣,她没有回头。有些事情,得他自己去想清楚,谁也不能真正的给他答案。
不知为什么,重生以来,二哥离世那段时期的记忆变得异常清晰,她甚至记起以前不曾关心过的一些小细节。
比如,明年开春以后,黄石县令升迁,而秦老爷家的姑爷将成为继任县令。
朝廷欲从衙内选拔继任县令的公文应该是今年入冬以后才下的,所以如果自己记得没错,此时秦老爷一家正忙着乐善好施积累政绩,以备朝廷考核呢,又岂会把一起顽童打架的事情闹大?
凤翎越想越觉得后悔,可惜刚才吓唬的是秦大宝。应该再忍耐一下,抓着机会把秦大业吓得尿裤子,以后见了哥哥绕着走才好呢!
不过这样一闹,还真晚了,也不知三哥下学了没有?一想到这个,凤翎便把关于秦大业的想法抛到脑后,加快步伐往冯先生的学堂去了。
冯先生的学堂取名南山书院,就在村北的南山脚下,面向村口背倚南山。
从家到书院,是凤翎小时每日必走的一段路。前世总是她给守文送饭,风雨无阻。幼时每日走得习惯,倒也不怎么觉得远,这时粗粗算了一下,怎么的也得大半个时辰,对个孩子来说,不算近。可前世今生,她从来没觉得有多远过。
远远的,凤翎就望见书院的竹篱笆外面一个孩童的瘦小身形,不紧不慢的在院外来回踱步。她看不清模样,不过看身量,看走路的样子,应该是守文没错。
真的晚了!都怪那该死的拾蛋!
凤翎在心里咒骂了一句,迎着书院小跑过去。
那孩童果然是守文,应该是在等她。不过他倒是没浪费一点时间,手里还握着书,一边嘴里念念有词。他看得入神,就算凤翎走近,站在原地瞪了他好一会儿,守文都完全没有发觉。
“秦守文!”凤翎鼓着腮帮子大喊一声。
守文先是吓了一跳,抬头看见是她,便将手中的书夹在腋下,大步向她迎过来,“凤丫,来啦!”
走近的时候,他忽然伸手在她额头一点,故意皱眉佯怒道,“什么秦守文?喊谁呢?得喊哥,哥!”
凤翎冲他“咯咯”的笑,就像前世的小时候。
秦守文只大她一岁,平日又腼腆的跟个女孩似的,所以凤翎就最爱逗他,看着他跟着笑,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她就觉得心花怒放。
“笑什么笑?”秦守文冲她瞪眼想故作严肃,自己却跟着她笑出声来,也就不在称呼上多做纠结:“累吧?”
凤翎摇头,“不累,来,吃饭吧,哥,好看的小说:!”边说,她拉起守文,往离书院的小河边走去,一边还故意还把“哥”字咬得很重。
几条小溪自南山而下,在山脚下聚集成河,冯先生便在河边搭了几间竹屋,以竹篱圈起,作为书院。
河不宽,也只能勉强称之为河。但贵在河水清洌,又浅。夏天的时候,也为书院的孩子们午休时提供很好的去处。
这时是冬日,河边少了玩耍的孩子,河水的流淌声就听得十分清晰悦耳。那种简单而欢快的歌声,对于经历过一世纷扰的她来说,是什么俗世音乐也比不上的。
还有那棵枝虬干劲的秋梧桐,守文最喜欢坐在它突出于地面的树根上吃饭,就着河水洗碗,洗手。
这棵老树,隔了一世,你还痴痴的守候在那里?
见她盯着河水发愣,守文停下脚步,反握住她的手,“怎么了,凤丫?你要害怕,咱们去那边的石头上坐就好,慢慢来,以后会好的。”
凤翎感受到守文手心里传来的温度,她收回心里的感慨,转头笑看着守文。
这个哥哥与乐文不同.
乐文心里有什么,就会嚷嚷出声,让全家人都跟着知道。而守文,总会把他的关心以最温柔的方式表达出来。他以为她是溺水之后怕水,所以才这样握紧她的手,告诉她,他在她身边。
凤翎的笑容愈发的温柔而坚定,“我不是怕,哥,我只是在听小河唱歌。”
乐文微微点头,给她一个更加温柔的笑容,牵起她一起往河边,仍在那棵秋梧桐的树根处坐下。
凤翎陪着守文说了一会儿话,等他吃完又将碗收了,要回去的时候己经过了晌午。
凤翎记得甘氏的吩咐,肚子发出的咕咕声也催促她早些回家。可她一边往回家的方向走,一边不住的回头望望,心里像有只小爪子在挠。
最终还是抵不住心里的诱惑,折转回头,拔腿往南山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