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着,唱着,吴天宇总觉得似乎有什么该做的事情没有做,挠了挠头,却总是想不起来。吴天宇算是一个天生的乐天派,既然想不起来,那就放一放好了,还是继续唱歌哄当家的开心比较重要。
当然,就在远处的一间小木屋中传出虚弱至极的大骂声:“姓吴的,你这卑鄙无耻的王八蛋!我的药呢?”可是作为贵宾,赵尹被安排的是独门独院的房子,自然是一个人都叫不到的。
良久,吴天宇总算是停下了自己乌鸦般的歌唱,一脸希冀地看着当家的:“当家的,我这歌唱得还行吧?”
当家的眯着眼,看不到她眼睛里的表情,再灌一口酒道:“听着倒是挺热闹的,跟知了叫差不多。”
我去,我这唱了半天的哀伤情歌,你是怎么能听出很热闹来的?老子又没唱摇滚。吴天宇笑着解释道:“当家的,这唱歌呢,就是释放内心情绪的方法,不光要听演唱者的唱歌技巧,嗯,虽然我承认唱得是有些不动听,但是你再仔细听听这旋律,还有这歌词,就别再为他流泪……”
没等吴天宇说完,当家的忽然将手中的酒坛给递了过来;“少他娘的啰嗦,喝酒会不会?”
“啊?应该可能会一点吧!”吴天宇艰难地说道。
“那就是不会喝了!不喝,我喝!”当家的仰头又灌下一大口,酒渍顺着脖子滴下来,将胸前的衣服都给沾湿了。可是嘴里却大叫道:“痛快!痛快!”
“当家的,你慢点喝!”吴天宇心疼地劝阻道:“喝快酒,伤身!”
“你以为老娘是你吗?”当家的忽然指着吴天宇的鼻子叫道:“你说我那死鬼老爹,一辈子最羡慕的就是读书人。说读书人可以穿长衫,可以昂头挺胸地走在街上,而不用像一只老鼠一样躲在这个世界最阴暗的地方。可是他忘记了,说书先生早就说过的,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尽是读书人,读书,读得把自己的心都给读没了,你说读的劳什子的书?二当家的。”
“是!我在!”吴天宇赶忙应道。
“你是读书人吗?”当家的忽然问道,眼中满是恨意。
“这个嘛……”吴天宇当然一口否定道:“不是。一本书都没有读过。如果没记错的话。我家里应该是卖狗肉的,嗯,没错。就是卖狗肉的。”
原本还充满了恨意的眼睛,下一秒又变得风情万种,只见当家的忽然笑了,笑得似乎很痛快的样子,拍着吴天宇的肩膀道:“瞧把你吓成这样的,不就是读过书吗?挺好的,只是你记住了,以后娶妻了,别学那些人的乱七八糟,一个又一个的,好看的小说:。”
哦。吴天宇这才恍然想起来,貌似古代对于男人来说是没有重婚罪的,你想娶几个都成,前提是你养得起。
“行了!”当家的忽然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对吴天宇说道:“时间不早了,你早点回去休息吧,明天还要麻烦你,把那姓赵的给带下山去。”
“应该的。”吴天宇心头一阵狂喜,这样的反应才是正确的嘛。所谓相见争如不见,眼不见也就心不烦了,万一让你们再王八眼对绿豆,生出点什么波澜,老子不就是亏大了吗?
吴天宇站起身来道:“当家的,慢点走啊,小心路滑!别再为他流泪!”
吴天宇看着当家的远去的背影,心里忽然涌上了一阵委屈,你说人家不要你了就不要嘛,反正你跟他也没什么感情,哪像老子,天天朝夕相处来着,就算不嫁给老子,跟老子谈一次初恋也是极好的呀。虽然老子的确长得没那小白脸那么帅,但是其他的哪样比不上他?长得帅能当饭吃吗?肤浅的女人才只看外表呢!
肤浅?这个女人貌似应该是听肤浅的,嗯,换个说法,那就是没什么内涵。听说外表越坚强的女人,内心越是脆弱,都说这样的女人容易走极端,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反正老子是挺怕死的,哦,对了,当家的貌似不怎么怕死。我靠,这小娘皮不会想不开,寻了短见吧?
想到这里,吴天宇三步并作两步,赶忙追进了当家的院子。身为一个女汉子,当家的院子装饰得别具一格,没有什么鲜花点缀,除了一排的刀枪剑戟,就是石锁木桩。
院内静悄悄的,没听见一点动静。吴天宇本想敲门来着,可是想了想,又觉得自己太冒失了,当家的有没有自杀的念头还不一定,万一她要是在干些什么比较隐秘的私人事情,比如……洗澡,那不就更尴尬了?
于是吴天宇轻轻踮着脚,放慢了步子,猫着腰,像个小偷似的,悄悄走向当家的住的屋子,不过人家小偷是偷财物,吴天宇是偷窥而已。
如果正好瞧见她在洗澡。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呀!不管是不是,先别发出声音是没错的。原本是一件可以说见义勇为的事情,在吴天宇不着调的想法中,又忽然变得有些猥琐了。想象着当家的除去身上的衣衫,露出香凝滑脂的雪白肌肤,浸泡在热气腾腾、水汽缭绕的木桶里,那副撩人勾魂的画面,啧啧,光想想,就咬人老命了。
蹑手蹑脚走到当家的房门前,吴天宇弓着身子,微眯着眼,朝门缝中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