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夫是一个悲催的职业,尤其立志做一个保持身材的伙夫,就是悲催中的悲催——悲剧,天还没亮,吴天宇就被黄京拉着起床来去做早饭,没办法,山上好几百口人的吃食就等着吴天宇他们做呢。
黄京作为一个好小弟,一边帮吴天宇打洗脸书,一边说道:“老大,你们城里人可真讲究,每天都要洗澡,还要洗脸,会不会有点不正常?”
“老子还想刷牙呢!娘的,连片绿箭都没有,还有哪个女的愿意和我更靠近?”吴天宇白了黄京一眼,瞧这话说的,合着在这山贼窝里混,不洗脸、不洗澡才叫正常?老子已经是如此不讲究的一个人了,难道你们闻不到你们身上已经馊了吗?吴天宇不满地说道:“狗屁的城里人,现在农村户口可比城市户口值钱,老子还等着做拆二代呢!”
作为伙房里唯二的两个男性,优待还是有一些的,就比如吴天宇每天上班都要迟到,换作现代,就这态度,工资估计早就扣光了,有可能还得倒贴老板一些。还是现在好,迟到再久也不会扣工资,因为根本就不发工资。
黄京在外面劈柴,吴天宇则是坐在灶头前生活,眼光里闪烁着橘红的光芒,吴天宇叹了一口气,这当山贼的日子,不知道还要持续多久。
吴天宇忽然身子弹了起来,赶忙跨前一步,陪着笑脸说道:“呦,这不是马大哥吗?你可是咱们厨房的稀客!”
来人正是当初逼着吴天宇跳湖的马连顺,摸着自己的肚子,对吴天宇说道:“吗的,饿醒了,你这有什么吃的吗?”
“咱们厨房哪能没吃的呢?”吴天宇笑着指着锅里说道:“马大哥来得实在太巧了。这糊糊汤刚开,要不你先来一碗垫吧垫吧?”
马连顺皱着眉说道:“这光喝糊糊汤哪顶饿呀?馒头熟了没有?”
“早就熟了,就在隔壁搁着呢。”吴天宇讨好地笑道:“那啥,马大哥,今天早上还做了几个肉包子,要不我给你拿两个?”
马连顺一巴掌差点没拍得吴天宇岔过气去,笑道:“那还等什么,快去给我拿两个,好几天没吃到肉了,嘴里都能淡出个鸟来了!”
“好嘞!”吴天宇笑得跟个狗腿子一样。欢快地答应一声,就出了门。
老子真是太他吗有天赋了,!不对,老子明明是少爷的身,怎么有一颗狗腿的心。吴天宇忽然折返回来:“马大哥,你还要一点小咸……菜吗?”
吴天宇的话语硬生生被自己折成了两半。因为他看道了惊人的一幕,只见马连顺从怀里掏出几个纸包。然后将纸包里的粉末一股脑的都往锅里倒去。吴天宇屏住呼吸。看着马连顺的动作,心里立刻活泛开来,想必他手中拿的应该就是行走江湖的神器——蒙汗药了。只是为什么他要往众人吃的糊糊汤里下药呢?吴天宇忽然想起一些事情,那就是胡子曾经说过,这个马连顺跟他们不是一路人,莫非现在马连顺准备先下手为强了?
吴天宇悄悄地站起身来。自己可没打算去告发。为什么要告发?老子摆脱山贼的身份,这次看来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机会。吴天宇嘴角挂起一丝冷笑,得想个办法,最好让所有人都迷倒。包括马连顺这一伙人,到时候再劫持一个人,护着自己走下这山,这计划简直天衣无缝啊。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不多时,吴天宇就端来了两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一脸热情地对马连顺笑道:“马大哥,你要的肉包子,我怕你光吃包子腻,还特意给你端了点小咸菜来,你尝尝,可香了!”
马连顺也不客气,接过吴天宇手中的包子,就着提前盛出来一碗糊糊汤,如风卷残云一般,吃完了一抹嘴,拍了拍吴天宇的肩膀,笑道:“不错,不错,小吴做的饭菜比那些娘们做的还要香上几分。”
“多谢马大哥的夸奖!”吴天宇弯着腰笑道:“我这人也没什么本事,就喜欢琢磨做些吃食,马大哥喜欢吃,那是我天大的福气。”
马连顺哈哈大笑,拍着吴天宇的肩膀说道:“小吴啊,做人要往前看,你记住了,跟着你马大哥混,包管让你以后吃香的喝辣的,哪还有窝在这穷山沟里喝糊糊汤啊!”
“那是,那是!”吴天宇一个劲地点头道:“不瞒马大哥,其实当初我一见到马大哥,就被马大哥身上那种豪气干云的气度给吸引住了,马大哥就是传说中的绿林豪杰,忍不住让人有膜拜的冲动啊!”
马连顺摸着自己的胡子,虽然听不太懂吴天宇说的都是些什么,但是听说这吴天宇以前也是念过书的人,这话听起来也的确挺舒服的。
马连顺前脚刚走,胡子后脚就来了,对吴天宇说道:“小吴啊,当家的召集大家议事呢,你这里的东西都做得了吗?做得了就赶紧端上去,大家伙都饿了。”
“都好了,我这就端过去!”吴天宇答应一声,心里却是有些想笑,这帮山贼搞得挺正规呀,居然有事还会在一起商量,难道民主的春风最先是从古代的一处山贼窝里吹起的?
山贼们议事的地方叫做聚义厅,一听就知道是很烂俗的名字,聚义厅是整个山贼我里面最好的一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