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歌假意谦卑地低下头,娇嗔了几句:“什么浪漫,是浪费嘛。”
“哎,每周一束花一张卡片,多温馨,超感动人耶。”同事丝丝两眼冒桃心地道:“天底下还能去哪儿找到这么好的男朋友啊。我看这是羡慕嫉妒死人了。”
“哪有,哪有。”挽歌风轻云淡地在一群赞美中走到自己座位上,果不其然是一大束她最爱的白色的香槟玫瑰,上面白嫩的花瓣上还嵌着几颗珍珠般剔透的水珠,同事丝丝凑过来啧啧称奇羡慕道:“居然还带有露水哎。好用心耶……”
“什么露珠啊,也不过就是那些浇花的自来水吧。”看不过眼的同事阿芳冷哼道,“有什么好稀奇的,我说,如果真的用心的人,会天天接送女朋友上下班,压根不屑于大老远叫人送花来的这种哄女生的东西。老爱玩什么花式,也不知道靠不靠得住。”
“谢谢你的忠告哦。不过我就是喜欢这种浪漫。”挽歌听出这浓厚的酸意,假装不轻易,保持笑容:“本来呢,他可以天天过来接送我,可惜呢,我让他专心点攻读他的研究生,还有一年他也准备考博了。你也知道的嘛,上海的楼价房产随时都在飙升,他不多花些时间赚钱养家,反而天天陪着我粘着我,我反倒是觉得靠不住了。”
阿芳被这一番看似漂亮的话给气得脸一阵青一阵白。小菊迎上来,惊讶地说:“呀,你男朋友怎么那么快考博了?”
丝丝之前就听到一些八卦内幕:“好像听说挽歌的男朋友每年都拿奖学金的人,用了仅仅一年时间读完了大学四年的学业呀。挽歌是不是?这么快就要考博了?哇,这么那么牛啊!”
挽歌迷人一笑,望向阿芳,眼神看似挑战又似炫耀,阿芳暗恨地咬了咬牙,便不再出声回到自己座位上打文件。
好,她挽歌不是那种逼人逼到无路可走的人。凡事留一线嘛,她很懂得见好就收。“好了,到时间工作了。”于是她摆了摆手,坐回自己的座位上整理桌面上的文件。
小菊和丝丝见八卦中的女主角都兴致阑珊了,自己也只好消音般退回去干活。
挽歌从香槟玫瑰中取下一个粉色的小卡片,卡片上隽秀雅致地写着“致最爱的简夫人”。看到这熟悉的字眼,挽歌不由羞红了脸颊,真是的,她都还没有答应嫁给他呢,好好的,说什么夫人不夫人的。
简君行是她的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男朋友,也就是初恋情人。
大家是在高中认识,他们相差三岁,她读高一时,他正值高三已经被保送复旦大学金融系。而如今她转眼高三了,他考了研,打算明年递申请书到牛津读博。他们约定好的,一起去英国牛津大学里深造学习。
嗯,君行跳级跳得太快了,到时候她肯定要花费一番努力,快些进修大学学业才行。
这时候,君行发来一条短信:“简夫人,收到花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