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登不置可否。
让敌人不能如愿是战争最基础的策略之一。正因如此,小丑想要面前的男孩死或者生不如死,他偏要治好;小丑偷摸释放谜语人,他偏要让谜语人主宰当天的头条。
但林登并不是很在乎小丑的死活,甚至单以施法者的角度而言,小丑活着的益处更大一些——那个绿毛疯子现在是个活体的生化武器,而林登手里有足够的小丑血液。他若看谁不顺眼,完全可以促成小丑与其会面,再让小丑像只气球一样炸开。
当然,杀小丑带来的好处也很明显,最直接的便是由恐惧转化而来的威望。
如同美利坚西进运动时期的淘金热,罪恶之城哥谭吸引着全美乃至全球的投机客与野心家。地头蛇们对付卑鄙的外乡人,除了以钞票诱惑,根源上其实与蝙蝠侠对付地头蛇们的办法差不太多——恐惧。
人们对疼痛、失去财产、肢体及生命的恐惧共同铸就了哥谭罪犯们的统治基石,一旦稍有虚弱,包括这些阿卡姆常客们的原手下在内,大量赌徒会像嗅到血味的食人鱼似的蜂拥而至,再以比老一辈更残忍的方式决出大大小小的蛊王。
这是制度打下的死结,亦是林登钦佩蝙蝠侠的重要原因——对方不仅在对抗层出不穷的犯罪,还在对抗整个泥淖般的体制。林登扪心自问,倘若异地而处,不出半年,自己便会忍无可忍地开修心灵控制塔,顺带推广脑叶切除术。
现在,蝙蝠侠养过的罗宾鸟提前蹦进了他的碗里,林登得意之余,不由觉得自己在拐小孩。
……不。灰眸的青年默默纠正自己。他就是在拐小孩。和撞见他先知马甲的另一只鸟儿不同,杰森被小丑折磨了很久。愤怒与复仇是伴人类进化的古老情绪,林登正在利用这一点,且无所谓对方是否看出来这一点。
这是堂堂正正的阳谋。回家当只乖乖鸟,或是违背蝙蝠侠的原则加入对小丑的谋杀,二选一,非常古老的逻辑学把戏,脱身法则之一是想办法创造第三乃至第四项。但察觉到又有什么用呢?
作为制服义警与小丑的受害者,杰森明白阿卡姆已成为小丑的游乐园,这只鸟飞不远……飞远也没关系,林登不信某位蝙蝠侠的超级粉丝会忽略布鲁斯·韦恩捎个小孩回家。
唔,怪不得那家伙头顶大草原,多年求而不得,原谅绿都不够形容啊。
林登感到自己发觉了某个真相,但他不会吃蝙丑蝙的,小丑颜值比布鲁西差远了,韦恩总裁还会化妆成火柴马龙玩情.趣呢。
灰眸的青年赶开不相干的思绪,继续不动声色地加码:“你得考虑清楚,杰森。不止小丑,蝙蝠侠同样可能发现你。”
“你将做的事也许会损害你的家庭关系。”
“哦得了吧。”男孩回嘴,“蝙蝠瞎老眼昏花了这么多个月,不见得突然心明眼亮。”
林登笑了笑,并未评论他的抱怨。“走吧。昨天说过,我有个靶场。你得挑点武器防身,诱饵小朋友。”
杰森垂眼。靶场。木仓。他喜欢木仓,也被训练成能很好地使用它们。但被小丑带走前,他很少去碰木仓。因为布鲁斯不喜欢木仓,蝙蝠侠认为木仓是懦夫的武器。
赫赫有名的保护伞公司安保部曾在黑非洲覆灭过数个军阀组织。作为创始人的林登既称哥谭分部是他的私人武装力量,那么靶场自然不会是自己一度以为的普通射击场。
那里必定储备着种类与数量齐全的终极解决之道。
假设蝙蝠侠抓到了企鹅人或者黑面具,他们只会在几小时后带着警局提供的免费咖啡离开——鉴于企鹅人有冰山餐厅,说不定还会指定外卖,有的是人愿意帮这位矮胖的罪犯跑腿。如果蝙蝠侠得知这么一群人密谋要杀小丑,第一反应依然会是去阻止。
老家伙无法做到袖手旁观。
林登说的很对,蝙蝠侠太过循规蹈矩。人们将蝙蝠侠称为黑暗骑士,他冲向罪恶,像是堂吉诃德挑战风车。他无法改变哥谭,因为数百年前黑.火药的发明便已将骑士阶层火乍得粉碎。
他们进入地下车库一辆可能做过防弹改装的SUV,司机位的黑人通过内视镜扫了他一眼,黑脸一下皱成一团。
杰森皱眉,同样觉得这位非洲裔有点眼熟。
黑人纠结地开口询问林登:“老板,这个小孩是……?”
灰眸的青年忙着翻手机。克拉克写了两份稿件,一篇评价假冒蝙蝠侠的行为,一篇狡猾地呼吁与蝙蝠侠传有绯闻的韦恩出来认人。小记者这回倒是用了安全线路转发,但在一台老式小屏诺基亚上翻文章相当受罪。
林登边思索更合适的法术线路载体,边不在意地抬起胳膊揉了把杰森的头发。“弗洛伊德,这位是前罗宾杰森。杰森,这位是死亡射手弗洛伊德。说起来你们应当在哥谭的深夜你追我赶过,有没有怀念逝去的青春?”
前罗宾与曾经的抓捕对象面面相觑。
杰森:“……你好,我记得你的通缉令需要高级黑白复印机。”
“我也记得你一脚踩塌了商铺的遮阳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