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犯下的恶行,倒是可以写一部血泪浸泡的苦难史。
那是个纷乱的年代,商再军的父亲曾是一名镇长,不知道犯了什么错,让一群拿着红本本的年轻人给盯上了,被强行从办公桌后拉出去,脖子上挂着个纸壳牌子,四处弯腰检讨认罪。
商再军小时亲眼目睹,父亲被一名穿着草绿色制服,扎着粗辫子的女孩,用腰带抽得死去活来,他吓得在一旁大哭,也被不耐烦地扇了好几个耳光,一脚踢在裆部,红肿了好长一段时间。
后来就有人通知,他的父亲去世了,死因说法不一,追问之下,来人一会儿说自杀,一会儿说犯病,没多久就走了。
但是商再军认为,父亲是不堪折磨而死。没什么补偿,何况母亲也不敢要,后来就生活在富余村,很艰辛地把他拉扯大,家庭非常困顿,甚至去捡病死的家畜回来吃。
记得有一次,商再军拿刀将发臭的腐肉砍碎,还引来了母亲的落泪。
“他母亲什么时候去世的?”方朝阳问道。
“十九年前。”
“差不多对上了,六二五碎尸案就发生在富余村的玉米地里,应该也是他干的。”
说这句话时,方朝阳的心头是沉重的,如果证实是商再军所为,那就真出现了冤案,公检法都要接受舆论和良知的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