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中魁和上次见面相比,眉宇间少了一点戾气,多了一分喜色,就像是电视里的新郎官一样,身穿红色喜气夹袄,头戴老爷帽,古铜色的面上露出一副捉摸不透的笑容。
身旁的女子则是一身明绿色的汉式长袍,端坐在身旁,长裤套散花裙,脚上蹬着的也是一双千层底绣花鸳鸯鞋,头上盖着锦色龙凤盖头,看不清面容,不知道表情,也未见其身形有动。
这花中魁倒是还挺懂古礼,明显是一副宋前红男绿女的大婚装束!
“罗先生,您请用酒!”一旁的小妖见我看着高台长椅上的花中魁发呆,轻声呼唤了一声!
我扭头看了看那三杯酒,都是暗红色,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大姨妈,谁喝这玩意啊!
“花中魁,我没闲工夫和你扯淡,你该知道我找你的目的,马上把我兄弟放了,其它的稍后再说!”我毫不客气地说道。
花中魁端起酒杯,自饮了一口,面色有些阴郁,喃喃道:“罗卜,今天是我大喜的日子,你是唯一的客人,你要是给我一份祝福,我一定会无比高兴的。你说呢?小蝶?”
没想到,身旁蒙着盖头的女人竟然还真点了点头。
我真的很奇怪,花中蝶是一个死了那么久的人,又没有魂魄存世,到底是如何复活的?
花中魁无比爱怜地挽了挽那女人的手,叹口气道:“小蝶,能有今天,我已经死不足惜。只是,‘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这样的日子却并没能与你长久,这是我于你的遗憾!”
说着,那女人虽然没开口安慰他,但却温柔地靠在了他的胸膛上!
我心里暗道,你就别糟蹋人家陆游和唐婉的情谊了,人家那是遗憾终生,你们这是为了自己杀戮四方,根本没可比性!不过嘛,两人的你侬我侬倒确实让我吃了一把狗粮!
“把这姨妈色的东西拿走!”我冷冷瞪了那小妖一眼,从怀里摸出了一小瓶酒,这还是那次和叶殇见面时他送的,一直没喝,今天就当成全了这老匹夫吧,不为别的,只为他这还算勉强的痴情!
“花中魁,我不敬你天长地久,不敬你百年好合,不敬你长命百岁,不敬你比翼双飞,我敬你此时此刻还活着,喝了这酒,我的祝福到了,咱们也该像个男人一样说正事了!”我咕咚咕咚将叶殇的酒喝了个赶紧,将那小葫芦闷声摔在了地上!
花中魁挽着身旁的女人站起身,朝我合身鞠了一躬,也干了一碗酒,大声道:“哈哈,罗卜,你这人和别人不一样,有意思就有意思在人情味!谢谢,你说的没错,此时此刻比任何时间都有意义,你的嘱咐我收下了!”
我可不觉得花中魁这是对我的夸奖,也没时间和他打哈哈,迫不及待道:“花中魁,咱就甭虚头巴脑了,把我兄弟史刚交出来!”
花中魁将那女人搀扶到长椅上,这才对我一笑道:“史刚?史刚是谁?我不认识!”
“这就没意思了!”一听他这话茬,我顿时怒了,大喝道:“酒我喝了,人情我敬了,你和我说你不认识史刚,花中魁,人老不能厚颜,否则那就是老不死!”
花中魁一笑道:“我花中魁是个恶人,但是我不是伪君子,我所犯下的罪恶,我都认,但是,不是我干的,我也不会承认。你说的这个史刚,真不在我这,呵呵,应该是有人知道我大劫将至,顺道把这件事推到我的头上来吧!”
“有人,谁?”
花中魁摇头道:“这重要吗?我说与不说,你都是要杀我,与其临死出卖别人,还不如骨头硬一点,你说呢?”
以前就听说,花中魁做事毒辣,但是还算磊落,索性坏事的时候,都会留下红叶,认领仇怨,此刻他坚持自己没抓老史,难道说,人真的不在他这?
要是这样……我忽然有个大胆的猜测,妈了个巴子,抓走老史的该不会是供儿会吧?没错,一定是玄冥和叕子,他们知道花中魁替他们卖命已经成了我的眼中钉,所以,顺势将此事嫁祸给花中魁。
只是,他们这样做有什么好处?现在花中魁甘心做他们的走狗,他们没必要卸磨杀驴啊!
哦,我明白了,他们是将花中魁作为大诱饵,将我和我的一众人引到几百里之外的雾灵峡来,他们在云城乃至雾灵山有大动作!
娘希匹的,又是一招计中计,先是借刀杀人,然后调虎离山,左后最后声东击西陈水摸鱼!玄冥啊玄冥,真是一个老狐狸!
“花中魁,你这个混账白痴,你究竟怎么想的?你既然知道自己成了供儿会的弃子,成了他们的吸引我的诱饵,竟然还配合他们演戏,不惜用自己经营这么多年的雾灵峡和我对抗,你脑子被驴踢了?”一想到这,我顿时火冒三丈!
花中魁凄然一笑道:“没错,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你会来找我,可是没办法,这是我和他们的契约,他们救活我妻子,我就只能听他们的摆布。我唯一能赌的是,你杀不了我。何况,就算没有这件事,你不也会照样杀我?呵呵,与其那样,还不如我替他们受过,和你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