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往军营赶去。
他们一路风驰电掣而来,到了军营时,时间正好在四更时分。这个时候是人最易犯困的时候,只要不是闪电雷鸣,一般动静根本惊醒不了人。
即将开拔的大军已经规整完毕,齐刷刷的列队排在广场处。他们身上穿着明晃晃的铠甲,手中的枪头锋锐犀利,好似随时可以洞穿敌人的脖颈。
宁熹光看得心头激动不已,一股豪情壮志陡然从胸怀中升腾而起。
傅斯言走到最上首的看台处。
他已经换了一身银色铠甲在身上,一只手上托着那只被鲜血染得微微发红的头盔。
他英俊的面容上冷冽肃杀,在熠熠火光的照耀下,更显冷厉锋利。
他开口讲了几句誓师祝词,也简单至极,用“保家护国,开疆拓土,封妻荫子,加官进爵”十六个字足以形容。可就是这简简单单的十六个字,就将士兵心中全部的战意都激发了出来。
他们人人精神陡然,壮志熊熊,恨不能现在就上战场,为大新朝抛头颅洒热血,好争一个千古流芳的美名,亦或是封妻荫子,求一个庇佑子孙的富贵。
大军开拔,分成五路,按照预定的计划,直接朝距离大新朝最近的一个鞑靼部落袭击而去。
鞑靼与大新朝是邻国,大新朝的边境有白云城,鞑靼的边境有一个函达部落。
这个部落的族长是鞑靼的一位亲王,乃是当今鞑靼王同父异母的兄弟,成年后被分封出来。
原本这里非常荒僻,且土地沙化严重,根本不适宜人类居住,而居住在这里的人,也都穷困非常。
可现如今,这些人在那位亲王的领导下,却变得非常非常富有。
而他们积累财富的手段,也非常简单粗暴,大多是劫掠沿途客商所得的不义之财。
另外,他们还会在固定时间偷袭白云城百姓,以至于积累了非常大量的财富。财富一多,这个部落就渐渐壮大起来,到现在为止,这个部落兵强马壮,足有五十余万人,这在整个鞑靼,都是数一数二的部落。
而大新朝要拿下鞑靼,函达部落是第一场,也是一道关卡,只要打下这个部落,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再有很困难的战役。
将近五更半时间,外边天色还是黑蒙蒙的,宁熹光看着帐篷里挂着的舆图,默默的计算时间.
那些士兵都非常擅长而行军,若是按照他们的速度,大概此刻就到函达部落了,战争也应该打起来了。
宁熹光这不是第一次经历战争,可因为是第一次距离战场如此近的缘故,她竟有些激动,还有些忐忑不安。
她不由得握住傅斯言的手,偷偷和元帅大人咬耳朵,“计划应该很顺利吧?”
“嗯。”傅斯言一边应着她,一边百无聊赖的翻着从京城送来的折子。因为连日赶路,京城的折子送来也不能及时处理。好在一些重要事情,都由元帅大人指定监国的几位大人处理,其余一些他们拿不定主意的事儿,或是太过重大的事情,才会将折子转过来。所以,总的来说,元帅大人的任务其实并不太重。
然到底是积压了许多天的折子,数量还是有些多的,也怪不得元帅大人现在这么忙碌。
宁熹光也随手拿起一本折子翻看,倒是巧了,这折子恰好还宫里的折子,是太后让人发来的。
宁熹光认出这上边的字迹是魏嬷嬷的手笔,而再看里边的内容,则应该是太后口述的。
太后娘娘简单说了宫里的二、三事,包括将年愈二十五的宫女放出宫只有婚配,包括有以前在闺中的两个老太太,托到他这里,想把孙子塞到军队里历练历练。
说历练是好听话,谁不知道这是镀金来了。
陛下亲征,是不可能失败的,哪个世家贵胄不是拼命的把儿孙塞进来挣军功?顺便在陛下面前混个脸熟,以祈之后得了陛下的青眼,好官路通达。
可惜,那也得那些人有点真材实料才行。
若是一些纨绔子弟,整天就会走猫斗狗,上青楼此花酒,让他们进军队……即便是家里再怎么权贵,陛下也是懒得给那份颜面的,毕竟元帅大人是如此一个英明果断,铁血无情的帝王。
而太后娘娘的意思,大概就是那两位老太太的孙子,没大毛病,可能也没什么大能耐,多是被家里惯得很了,没啥大出息。
宁熹光忍不住就说出了口,“依照太后娘娘的意思,大概是想让你给这两家几分颜面,把他们家小辈召两个进军营来的,你觉得怎么样?”
“可。”
宁熹光也预料到了如此结果。
陛下哪怕再不想给那两家勋贵的面子,难道还能不给太后面子?
她就把奏折推过去,“那你批吧。”
傅斯言随手将他的私印丢过来,“这些小事儿,你处理就是。”
宁熹光:……
于是,之后就宁熹光就多了一份儿工作,就是当起了隆元帝的秘书。
她先将那堆成山的奏折,按照轻重缓急,分了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