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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不会客气的。”
叶倾城点头,没有跟他退让,而是笑着吃了他夹给自己的,那几块肉多的小排骨。
“你是我最亲密最亲密的爱人,我怎么会跟你客气。我永远也不会跟你客气的,永远不。”
她已然决定跟凌霄一起努力,一起去面对接下来的日子。
又怎么会把所有的一切都抗在自己身上,不让凌霄面对这些。
再怎样,凌霄也是一个男人,是一个有手有脚的男人。
他不会同意,她把所有的危险和困难都扛起来,而他只能躲在自己背后的。
“要不,吃完饭,我来刷碗吧。”
凌霄提议,他是从没有刷过碗,哪怕在边关吃的怎么粗糙,他也是不用自己刷碗的。
就是被驱赶之后,他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从没有进过厨房一步,没有刷过一双筷子的。
现在他迫切希望,跟他媳妇儿分摊一点家务。
嗯,就从刷碗开始吧,这个他总能做到吧。
“行。”
叶倾城也没有说不,反正厨房里有温水,拿来刷碗正好。
见自家媳妇儿答应了,凌霄不由的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一顿早饭吃下来,叶倾城做的早饭,有一大半都被他吃进了肚子里。
不过,叶倾城却吃的排骨最多,几乎都是她吃一块,凌霄就给她夹一块,没有多少停顿。
十几个锅贴饼子倒是两个人平分了,就着满满一盆的土豆炖排骨,以及鲜美可口的排骨汤,叫他们吃到最后,连排骨汤都喝干净了,没有剩下一点汤汁。
“吃饱了。”
凌霄放下手里的筷子,满足的说道。
知道自己味觉完全苏醒,吃到久违的饭菜以后,他真是越吃越停不下来。
要不是叶倾城就做了这么点,就是再多做一倍,他觉得也能吃完的。
真的是,恋恋不舍的放下了手里的筷子,而他已然在心里盘算着。
他媳妇儿会给他做什么样的晌午饭,会做多少了。
“你晌午,想吃什么?”
跟他心有灵犀的叶倾城,忽然问道:“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什么。”
“我想吃,你那一天熬的山楂。”
凌霄忽的想起了,那酸味大于甜味的山楂。而且,是他媳妇儿特意熬过的那种山楂。
汁液透明,却粘稠,虽说放了糖,但是,那甜味仍旧压不过那酸味。
他不算是吃货,最想的就是尝一尝那山楂的味道,还是最最纯正的山楂味道。
酸甜苦辣咸,相较于其他的滋味,他倒是偏爱酸味。
不然,那一天他也不会是吃山楂吃的最多的那一个,那还不是他媳妇儿特意熬过的。
“你想吃那种山楂吗?”
叶倾城没有想到,叫凌霄念念不忘的,竟然是特别酸的那山楂。
像她,其实没有特别偏爱的滋味。
不过,要说到山楂的话,她觉得这酸味还是要排在最后一位了。
毕竟山楂不是醋,是比醋还要更酸的水果。
“就是突然这么一想,要是不方便,我就不吃了。”
凌霄又不是想为难自己媳妇儿,除非他脑袋进水了,才会有这样奇葩的念头。
他就是忽然的想到了曾经吃过的山楂,却也不一定非要吃到嘴里不可。
“这有什么不方便的。”
叶倾城笑着说道:“要是在咱小青村里,你想吃山楂可以很困难。想要吃到咱们家种的山楂,起码要好久了。
不过,这是在县上,我想可能会有山楂的。咱嫂子虽说是从镇上买来的山楂,但我想,县上不一定没有。
正好,我要去买做下一种点心的材料。你要是不想接着躺着,咱们干脆一起去那条街走走,看看,能不能找到有卖山楂的。”
县城虽说比镇上的繁荣,还有点不足。
但是,县城跟镇上距离可不远,镇上能出现有人带着山楂去卖的情景。
那么县城也就有这个可能,他们要是想要的话,那就好好的找一找,说不定会跟捡到漏一样的好运呢。
“走。”
凌霄也是非常的兴致勃勃,自从中毒他不得不一直躺在床¥上以后,他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出过门。
不是在自家院子走走,也不是在村子里,到附近的邻居家串门。
就好比去李大娘家那样,那样其实并不算是真正的出门。
真正意识上的出门,就是他成为正常人,跟自家媳妇儿一起同进同出,一起漫步在县上。
最好两个人能手牵手,十指相扣,这样的话该是多么的浪漫啊。
这是他最期盼的,也是他一直在期待的事。
那就是两个人一起慢慢变老,谁也不丢下谁。
见凌霄的兴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