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珍贵的,是能够“罩着”一小片区域,让那些到了晚上就只能够看到牙齿的黑人游荡者们退避三舍。 毕竟这里只是布鲁克林,只是大苹果上的一块烂斑,而不是地狱厨房那个烂疮。 杜可虽然是中美混血,但是根据华人的传统的父系观念,他的美国母亲并不能够影响他在华人中的定位。 而在美国人眼中,杜克这位混血儿已经算得上是他们中的一员了,毕竟这是一个大杂烩国家,百分之九十九的美国人都是混血,各种混血。 所以从小到大,凭着这一点,加上强健的体魄以及灵活的头脑,他倒是没吃什么亏。 就连应聘成为警察,也没有出现什么波折。 而他与金并的关系,主要是他的工作之一,就是与金并的手下的手下的手下的手下打交道。 “黑社会现在可以像买卖一样进行了……主席和董事会将会是……金并!” 说出这句话,并付之于实践的金并,暂时还不是杜克能够接触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