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名是“怒打小三”,但实际上,在打小三之前,他要先给赵近东送几个帅哥。
《离婚》这篇文虽然描述的是作受冷血攻,但读者之所以一边倒地支持赵近东,是因为大家都觉得冷血不可怕,作才最要命。
宋琛性子恶,但脑瓜子不行,这不,刚烧了赵近东的房子,他就要去给赵近东送小蜜去了。
没错,纵火案的真凶就是小作逼宋琛,自己烧自己,这不,把自己作死了。
想着自己写的这些狗血剧情,宋琛琛头都大了。
腿上有伤,他都两天没洗澡了,他看王妈看他的眼神都变了。
原作的宋琛,讲究的要死,永远光鲜亮丽,这么有洁癖的人,就算全身伤也照样洗。
宋琛就瘸着腿去洗澡了。
王妈听说他要洗澡,赶紧给他放好水,又给他端来一盘水果,一杯红酒。
泡澡喝红酒,突然觉得自己写的富二代有点做作是怎么回事!
“你下去吧。”宋琛说。
“你自己行么?”王妈一副“老娘什么没见过你跟我儿子似的还用不好意思”的表情,和他们宿管大妈有一拼。
“行,你出去吧。”宋琛刚要笑,头皮就又抽了一下,我曹,这都不行么?他写的受有那么恶毒嘛!
王妈赶紧问:“怎么了?”
于是他眉头一皱,说:“叫你出去就出去,烦死了。”
王妈见他这样,反倒吁了口气,说:“那我就在外头守着,你有事就叫我。”
等王妈走了以后,宋琛才开始脱衣服,身上都是睡衣,光滑松软,很好脱,脱完了以后他也没急着爬浴缸里去,而是先前后左右打量了一下这具身体。
说真的,他写离婚的时候,立志要反人类,在一个悲剧离婚文里,偏偏设置了一对极品攻受,这个宋琛的极品程度一点不比他老公差。
不过和赵近东那样从头到脚事无巨细地描述不同,他写宋琛的极品用的是虚写,说他美貌是“直男看了都可以试一试”的程度,身体则是“男女看了都觉得美”的身材,美而有男子气,男女通吃,男人不会觉得他过于男人,女人不会觉得他像个姐妹,充分贯彻了那句“极品到了一定境界,是不分性取向的”。
但是落实到现实里,极品果然就是极品,皮肤又白又滑溜,身体紧实匀称,尤其是屁股这个男女都有的性趣点,他虽然只能看到一半,也觉得形状很美。最主要是屁股的皮肤也不粗糙,很光滑,小腿又直又长,腿肚线条流畅紧致,脚丫子都白净的不像话,一看就是金贵人。
胸膛有浅淡轮廓,腰腹紧实,四肢修长,清瘦莹润,是一具很有美感的青年男人的身体。
总之就是浑身上下没有短板,包括下面二两肉。
他一个受看了都要心动了。
宋琛心满意足地躺到了浴缸里,有伤的那条腿搭在浴缸沿上,端起红酒抿了一口。
熏熏欲醉。
浴缸外头就是窗户,躺在那里的时候,正好可以看到整个赵氏庄园的后院,郁郁葱葱的树木,秋花灿烂掩映其间。他抹了一下嘴唇,手指便沾染了红酒渍,放到水里渲染开来,又很快消失不见。
不懂红酒的人,也觉得这红酒酸涩甜香,还不错。
以前喝白开水的时候,也曾幻想过有钱人喝红酒的生活,遥远,又充满了穷人对富人的可笑想象。但真正富人的生活,和他所设想的,大概还是有很多的不一样。他好好体验一番,说不定那天梦醒了,穿回去了,再写豪门,肯定得心应手,看谁还敢嘲笑他写的都是土包子豪门都很寒酸!
不过光体验豪门还是有遗憾,如果能和他心目中的完美男人谈个恋爱,顺便解决一下他的处男问题,那应该很爽吧?
宋琛琛就又想起了赵近东,站在朦胧的夜色里喝水,咕咚咕咚的吞咽声,莫名带着色。
他感觉自己就是那种异想天开,认不清现实,只爱做美梦的那种人。活了那么多年,还是个处男,天天想谈恋爱,但又从来没谈过,倒也不是因为没人看得上,而是挑。
明明想的是,啊,赐给我一个男人吧,我不要求他多帅多有钱,哪怕是个很平凡的人,只要一心一意只爱我,我就很满足了。
可事实上,就是这一个“一心一意”,在如今的社会上已经很难得。他的悲哀就在于,活在现实里,却在追求即便异性恋男女也很少能得到的真爱,纯粹的,理想的爱情。
能找到一个真心谈恋爱的男人便已经很难,一辈子一心一意爱他的,又哪里那么容易呢。不容易,可又不想妥协,拖拖拉拉便蹉跎到如今。
现实总是叫人失望,他便在自己的小说里,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完美男人,自己跟着笔下的人物爱一回,也读者也跟着自己笔下的人物爱一回,他觉得也很好。
在他笔下的男人里头,赵近东是最完美的一个。可是他记得他不止一次回复过读者,离婚结局是不会改的,照着这样作下去,离婚也就近在眼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