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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八章 热情(1 / 2)

“炒肝,什么炒肝?”庄言好奇道,他不觉得炒肝这种东西能够当早餐吃。”

“猪肝呗,到了炒肝店,当然要吃炒肝,而且我跟你说,这炒肝一定要配包子吃,我保证你吃过一次就想要吃第二次。”王立健笑道。

庄言有些不以为然,他对炒猪肝这种东西做早餐还是有些不习惯,但是看到王立健这么极力推荐,他也就没说什么。

而且,庄言认为,炒猪肝配包子可不行,这种东西肯定要配米饭啊。

“老板,来两碗炒肝,一屉包子,带走。”

庄言他们正在等餐,门口响起了一声熟悉的声音,庄言转头一看,刚才点餐的竟然是任一莲。

“咦,这不是任姑娘么,她怎么也在这。”王立健同样看到了任一莲,说道。

而这时任一莲也看到了庄言他们,愣了一下,她又转头对老板说:“老板,其中一碗炒肝在这吃。”

笑着走过来,任一莲说:“王老师昨晚喝成那样,我还以为今天起不来呢,没想到这么大清早的还带庄言来吃饭?”

王立健尴尬地笑了笑,“昨晚有些失态了。”

庄言则是招呼任一莲说:“来一起坐吧。”

坐好之后,任一莲说道:“也是巧了,没想到你们这么老远跑过来吃炒肝。”

“嗯,庄言来燕京来得少,我有责任带他来尝尝咱们燕京地道的小吃。”王立健说。

“好吃是好吃,就是不知道庄言吃不吃得习惯。”任一莲似乎有些但心庄言的饮食习惯。

庄言却摆了摆手,“我这人不挑食,吃什么都行,肯定习惯。”

任一莲今天穿得很随意,一条原色牛仔裤,上身一件红色大棉袄裹得严严实实。大早上起来应该没化妆,头发也是用发夹随意地扎了一下。

要说长相,任一莲算不上太漂亮,不过胜在有气质,一笑起来眼睛就弯成了两条月牙,脸上也旋起两道酒窝。

可能因为父亲是搞文学的缘故,任一莲身上有一般女子没有的气质,由内而外的一股子沉静如水的感觉。

三个人又聊了两句,庄言和王立健的炒肝和包子先上来了。

炒肝的模样,就在刚才聊天的时候已经在邻桌看到了,说是炒肝,其实黑乎乎一片,像是颜色偏重的胡辣汤。

“要不,你先吃?”庄言把炒肝往任一莲面前推了推,示意让她先。

任一莲笑着摆摆手,“你先吃吧,这东西我天天吃,不稀奇,我倒想看看你吃炒肝的样子的。”

“我尽量表现好点。”

庄言拿筷子在炒肝里面搅了搅,除了猪肝之外,他还发现了另外一样东西,“怎么还有猪大肠?”

王立健和任一莲都笑了起来,惹得邻桌的人都往这边看,而庄言清楚地看到,邻桌那两个人的眼神明明是在鄙视他没见过世面。

“炒肝虽然叫炒肝,其实里面的主料就是猪大肠,来,你先尝尝。”任一莲说。

庄言皱着眉头捞起了一块猪大肠,里面还有半块猪肝,慢慢地放进嘴里。

嚼了两口之后,庄言的眉头渐渐舒展开了,因为炒肝的口感比他想象中要好很多,猪大肠的味道已经被姜蒜抹得差不多了,留下了它的滑溜感,因为煮得很透,所以有种入口即化的感觉。

任一莲看到庄言的表情,笑着从他手里拿过勺子,“还是不用勺子了,好的炒肝就是要喝下去,估计老板看你是外地人,所以才给了你勺子的。”

庄言入乡随俗,端起碗喝了起来,任一莲又说:“还要配包子吃。”

……

总体这顿早饭还是让庄言满意的,吃完之后庄言擦了擦嘴说道:“等到下次你们去金陵,我带你们去吃鸭血粉丝,鼓楼那里有家老店,店面不大,是对老夫妻做的,味道不错。”

“那敢情好啊,燕京这边的鸭血粉丝我也吃过,不知道金陵那边的有什么区别。”王立健。

“区别可就大了,你们燕京这边的鸭血粉丝最多也就是鸭血鸭汤然后泡点粉丝,一点味道都没有。”

“嘿,你说的这么神乎,我倒要找个时间去见识一下。”王立健笑道,随后可能想到自己工作太忙,有些丧气道,“金陵还是有些远了,没什么机会过去。”

庄言也知道王立健工作忙,笑着说:“也没指望你过去,我主要是在问任小姐的。”

“我?”任一莲愣了下,“我当然好啊,你说得那么好吃,我都想去尝尝了。”

任一莲有些话没有说,其实她上次带何小雅去金陵的时候就已经吃过鸭血粉丝了,而且吃的恰恰是庄言说的那对老夫妻家的店。因为上次庄言签售的地方跟那边并不是很远。

“到时候我去了金陵,你可不要不认账哦。”任一莲半开玩笑地说道。

“怎么会,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你只要去金陵,保证少不了你一碗鸭血粉丝的。”

王立健在两人之间来回看了看,眼珠子一转,说道:“我看子言你没什么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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