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专业人士,说不出个一二三四来,但是这首歌的歌词真的是个败笔。
它是一首摇滚,却全篇都是情啊爱啊的靡靡之词。
就比如其中有一句“我带我心爱的姑娘,走在戈壁滩上,自由的飞翔,在凉风过境的晚上,坐在白杨树旁,自由的飞翔”,庄言听着就有些感觉刺耳。
全是为了抒情而抒情,不是庄言吹牛逼,就是这种词,他一个工科狗,撒泡尿的功夫都能写十首八首的。
这种矫揉造作的歌,庄言不能说它不是摇滚,至少,它不是庄言心中的摇滚。
庄言当然不是摇滚的教徒,他不会高喊摇滚万岁,因为在他心中,摇滚只是一种音乐的表现形式。
但是,庄言心中的摇滚,可以有反抗,却不仅仅是反抗,可以特立独行,却不仅仅有特立独行,它绝对不能失去自我,为了反抗而反抗,为了特别而特别。
摇滚也不一定要有铆钉,要有皮衣,也可以是西装革履,轻拂琴弦的优雅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