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的晨风迎面吹来。他深吸一口气,大声吟诵起惠特曼的《大路之歌》:
“从此我不再希求幸福,我自己便是幸福。
凡是我遇见的我都喜欢,
一切都被接受,
一切对我都是可爱的。
从这时候起我使我自己自由而不受限制,
我走到我所愿去的地方,
我完全而绝对地主持着我自己。
温和地,怀着不可抗拒的意志,
从束缚着我的桎梏下解放我自己。”
顾玺转向韩漓:
“如果我们总是等着别人或其他时机,
改变永远不会到来。
我们自己就是我们一直等待的人,
我们自己就是我们所寻求的改变。”
这首诗给顾玺带来力量,他脸上再度扬起笑容。
确如诗中所言,目中所见的一切他都喜欢,经历的一切他都喜欢,遇见的人他都喜欢,他时刻感激和珍惜着自己的重生。
韩漓目光定住。
他的视线中,代表阳光的线条明明暗暗的闪动着,环绕在顾玺身旁,映衬得他的图形坚韧又明亮。
虽然韩漓以前就觉得顾玺的几何图形好看,但他必须再次强调,顾玺真的是他见过最好看的几何图形。
至于顾玺念的那首诗,很抱歉,没有任何文艺细胞的韩漓毫无触动,他以前上学时,语文是日常不及格的。
当然,顾玺并不要求韩漓对这首诗发表什么看法,见天气不错,他帮韩漓换上衣服,带他到公园散步。
走到人民公园时,天色已经完全亮了,公园空旷的地方已经有不少晨练的老人。
顾玺在路上买了早餐,和韩漓一起坐在湖边的石凳上吃。韩漓还是习惯掉渣,顾玺毫不在意,他用纸巾帮韩漓擦掉脸上的碎屑,扶他站起来,拍干净衣上的碎屑,问他:“韩漓想去哪里玩吗?”
过了一会,韩漓摇头。
顾玺说:“那就听我的。”
要说人民公园有什么地方是顾玺最想去的,当然是那片只有情侣能进的棕榈林。
他上次独自去被赶了出来,这次带韩漓一起,那些人总没理由赶他了吧!
尽管是大清早,棕榈林的树下也已经有几对情侣在此约会。见到顾玺,立即就有人喝斥:“小孩不准进来胡闹,快出去!”
顾玺牵起韩漓的手给他们看。
“……我去,现在的小孩……!”对方一脸憋得内伤的模样,但没理由再驱赶他们。
顾玺于是高高兴兴地牵着韩漓,找到一处草地茂盛的树下乘凉。
两年前,国家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的法律。
那会刚上初中的顾玺从新闻里看到的时候,第一次知道原来男人和男人也可以结婚的呀?
到后来,他发现身边的同性情侣越来越多,研究院里就有好几对,韩漓还说将来要跟他结婚,不过他只当开玩笑。
但现在稍微利用一下情侣关系,应该没问题。
“这里很好吧?”顾玺问韩漓。
韩漓点头。
他回应顾玺的时间比以往都快。
和顾玺一样,他也喜欢这片棕榈林的环境,但多次被驱赶。这里是情侣的圣地,单身和小孩都不准随便进来。
和顾玺假装一下情侣就能进来,他自然高兴。在顾玺抛弃他前,他打算多来几次。
作者有话要说: 这首惠特曼的《大路之歌》,其实就是这本书想表达的故事。
此外,学者综合症并非视觉都有问题,仅限本文主角的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