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祀长。本注曰:主祠祀。皆比四百石。郎中,二百石。本注曰:无员。 4.5卫国、宋国 建武二年,封周后姬常为周承休公;五年,封殷后孔安为殷绍嘉公。十三年,改常为卫公,安为宋公,以为汉宾,在三公上。 4.6列侯 列侯,所食县为侯国。本注曰:承秦爵二十等,为彻侯,金印紫绶,以赏有功。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后避武帝讳,为列侯。武帝元朔二年,令诸王得推恩分众子土,国家为封,亦为列侯。旧列侯奉朝请在长安者,位次三公。中兴以来,唯以功德赐位特进者,次军骑将军;赐位朝侯,次五校尉;赐位侍祠侯,次大夫。其余以bd4a附及公主子孙奉坟墓于京都者,亦随时见会,位在博士、议郎下。 诸王封者受茅土,归以立社稷,礼也。列土、特进、朝侯贺正月执璧云。 每国置相一人,其秩各如本县。本注曰:主治民,如令、长,不臣也。但纳租于侯,以户数为限。其家臣,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本注曰:主侍侯,使理家事。列侯旧有行人、洗马、门大夫,凡五官。中兴以来,食邑千户已上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不置家丞,又悉省行人、洗马、门大夫。 4.7关内侯 承秦赐爵十九等,为关内侯,无土,寄食在所县,民租多少,各有户数为限。 4.8四夷国王 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皆有丞,比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