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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好巧,我也是(1 / 2)

大排档中。

余清没有喝太多的酒,晚上回去还有事情要做。

他也劝着大家,没有让大家喝太多,毕竟一会还得回家,喝醉了回去可能会被父母埋怨。

“组长,我告诉你,你的炼器天赋我是服气的,但是你的修为也太差劲了,都不够我一只手打的。”一个男同学喝多了,搂着余清的脖子道:“你还是得好好努力啊。”

“是是是,我一定努力修炼,绝对不拖班级的后腿。”

余清安慰好他。

高阳那边又发酒疯了,“草特么的十三班,总有一天老子要打的他们跪下来唱征服。”

余清又得过去安慰他:“对对对,高大侠牛逼,高大侠的征服唱的也很棒。”

余清就不明白了,这群高中生是不是青春荷尔蒙爆发,精力没地方发泄了,口角之争都能打起来。

学校不但不制止学生之间的比斗,只要不受伤,学校还提倡这种做法。

高二七班和高二十三班,从最开始的口角之争,到现在,已经彻底变成死对头了,两天一小打,三天一大打。

十三班那边有个锻体九重的学生,所以高阳他们每次几乎就是去挨揍的。

被人揍了吧,高阳还不罢休,养好伤之后就又去挑衅人家。

然后又被揍。

就不能潜心修炼,等实力强了再去找场子吗?

余清看大家都吃的差不多了,不能再喝了,然后就找来老板付账。

结完账,刚刚准备叫大家一起走。

就听到街角那里传来叫声,“就是他,就是这个人!”

余清转头,看到有人指着自己,有些熟悉,原来是下午那个演技浮夸的老板。

还没等余清反应过来呢。

街角附近的一群人就围了上来。

“哥,是他吗?”一个平头小青年指着余清,问后面的老板。

老板看了看余清,眼神变得凶狠:“对,就是他!”

余清拍开小平头指着自己的手指,他这辈子最恨别人用手指指着自己了。

此刻余清也清楚了。

这个店老板估计是发现自己买的那把匕首是灵器,然后反悔了。

余清冷笑。

怎么了,就你们可以把假货卖给别人,被人捡了漏就忍受不了了?

“小子,把你今天下午得到的那柄匕首交出来!”小平头声音阴狠的说道。

余清笑了笑,道:“公平买卖,我为什么要还回去?”

小平头脸色顿时变得扭曲起来:“你如果不交出来,你信不信我让你今天躺着离开这里?”

“你是在威胁我吗?”余清冷声道。

“谁敢威胁我兄弟。”

顿时,有摔啤酒瓶子的声音响起。

高阳已经喝的醉醺醺的了,朝着小平头走过来,“敢威胁我兄弟,你信不信我让你躺着离开这里?”

二十多个同学一拥而上,将那个小平头吓了一跳。

“卧槽,人多了不起啊,有本事你就打我啊!”小平头也豁出去了。

这是,对面有个人拉了小平头一下,摇了摇头,走到余清面前。

小平头见这人出马顿时松了口气,语气也弱了些:“周哥。”

周哥看着余清,问道:“我们并不是要来强抢你的东西,只是这次的买卖并不公平,我们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是强抢,那你们拦住我干什么?”余清冷笑:“不公平,买卖双方都认同了,又哪里有不公平了?”

周哥笑了笑:“你买到的是件灵器你知道吗?”

“我当然知道。”余清点头。

周哥又问:“那你是花多少钱买的?”

余清冷笑着回道:“三千联邦币啊,怎么了?”

周哥拍了拍手,“那就好了解了,你觉得三千联邦币买到一把灵器,这件事情正常吗?”

“为什么不正常?”余清笑着问道,“以经济学的理论来说,货币本身是没有价值的,是我们人类赋予了它价值。既然店老板认为这把灵器可以售价三千联邦币,而我也认同这个结论,我们你情我愿交易,何来不公平之说?”

“你知道的还真不少。”周哥嘴角微翘,说道:“以你所说的,货物的信息会出现不对等现象。在这场交易中,这位店主并不知道他所售卖的货物是灵器,但你是知道的。这样的话,你的存心不良,犯有欺诈罪。”

余清顿时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你说他不知道自己售卖的是灵器?”

“拜托,你长长脑子脑子好不好。”

“正是因为他说这是灵器我才买的,否则傻子才会花三千联邦币买一块破铜烂铁。”

“照你这么说,他事先以为这不是灵器,然后故意欺瞒我,这才是欺诈罪吧。”

“而且,这种售卖家伙的奸商,现在竟然有脸来找我,你们就不怕我去找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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