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琬正认认真真与程谨之分析案情,自然不知道此刻在李舒泽眼中,她已经成了一个必须要用黄金才能安抚的小可怜。 她指着地上的尸体说道,“程大哥您再看,此人的后颈处有三点梅花状的针孔,我推测应该是一种暗器。” 程谨之俯身细看,居然当真有针孔,“呀,你方才只是粗略一看,居然连这都看出来了!” 他赞叹不已,“接着说,接着说!” 萧小弟是个会上路的,这一声声程大哥叫得他真舒坦啊! 若是能有萧小弟这样能耐的破案奇才当小弟,他这个大哥必将顺风顺水,仕途得意啊! 哈哈哈哈! 薛琬瞥了一眼有些飘了的程谨之,心想,这么破碎不堪的尸体,这么细微的小孔,她哪有心情仔细看? 那是她前世看过的卷宗好吗? 她轻咳了一声,“程大哥谬赞了!来,我们继续说案情。” 这个叫刘牧的北齐密探,与凶手是互相认识的,他们约定在这明楼二楼的某一间包厢内,商谈什么不为人知的勾搭。 结果,没有谈拢。 应该是这个刘牧想要退出,退出自然是可以的,但是得留下命来,否则,谁知道刚才密谈之事会不会被传出去? 所以,凶手在刘牧转身离开之际对他下了杀手,暗器射入刘牧的后颈,当场毙命。 原本,凶手也是打算要干干净净地处理掉尸体的,一点痕迹不留,才是作坏事的基本素质啊! 但明楼生意兴隆,特别是今天晚上,客人特别地多,莫说包厢坐满了,就是大厅里也都是人。 走廊和楼梯处处都是上上下下的客人,想要毫无破绽地带走一个死人,所冒的风险就比较大了。 毕竟凶手也算是皇城有头有脸的人,只要碰上一两个熟人,基本上就很难全身而退。 所以,凶手不得已之下,选择了一个耸人听闻惊世骇俗的做法——以最可怕诡异的姿态将尸体抛出。 闹市的酒楼出了疑似意外的人命案,酒楼的客人必定要乱,到时候他趁乱可走,神不知鬼不觉。 就算官府发现了什么介入,他也早就没影子了。 这事儿,疑心不到他身上。 不过,凶手千算万算,自然没有想到程谨之当时就在附近,官府的人马来得那么快。 这件事立刻变成了谋杀,对他相当不利。 不过凡事皆有两面性,事情搞大了,这事不可能悄咪咪过去。但同时,官府介入,明楼清场,也给了他一个光明正大退场的机会。 前世,这刘牧之死就是一桩无头冤案,至少当时的程谨之是将之当意外处理了的。 也就是千机司处理别的北齐间谍时,无意中得知此事,又顺藤摸瓜,找到了那个凶手。 不过,她前世还没有来得及处置凶手呢,就被人害了…… 薛琬当然不会将这些前世因果告诉程谨之,她只需要对他说,“梅花状的暗器不常见,或许往皇城的打铁铺子去问问,能有一些线索。” 程谨之思忖片刻,问道,“此处就是致命伤吗?” 薛琬耸了耸肩,“我瞧针孔有黑色,应当淬了毒吧。不过,具体如何,程大哥不是应该由你的仵作来告诉我答案吗?” 总不能什么都问她,她又不是仵作! 程谨之赔笑道,“我这不是心急吗?” 不一会儿,他能干的手下就带来了结果,“二楼庚字号和戌字号包厢内,都找到了一些泥脚印,拓下来比对之后,确认是死者的。” 薛琬轻轻“咦”了一声,“这人那么有钱啊,吃个饭而已,需要两个包厢?” 那一定是为了避嫌,先各自待一房间,等到无人时,再偷偷溜进另外一个房间汇合密谋。 搞情报的人一眼就能看穿的套路,太低级了。 程谨之目光一亮,立刻让人请了跑堂的过来,“我且问你,这两个包厢内都坐了些什么人?” 只要确认死者隔壁的包厢坐的是什么人,那凶手基本就锁定了。 唉呀呀呀,真是天助他也,这案子破得有点容易啊!争取尽快破案,比上次还要快的话,陛下知道了,一定又要夸奖他了哈哈哈! 跑堂的有些害怕死人,但他更害怕程谨之的官威,连说话都哆哆嗦嗦,“回大老爷的话,我……我不记得了!” 程谨之怒目一睁,“你说什么?这怎么能不记得呢?” 跑堂的记不住客人,这是把吃饭的家伙什都丢了,现在的跑堂都这么不敬业吗? 跑堂的畏畏缩缩说,“回禀大人,小的是真的不记得了……” 他顿了顿,“我们这里生意太好了,一晚上一直都在翻桌,就是包厢里,也都翻了两三次桌了!我……今日客人多,但跑堂的少,我一个人要伺候三分之一个酒楼的客人,忙得根本看不清客人的脸!” 这倒是真的,他一晚上就顾着接客人送客人下单上菜端茶送水,完全没有闲情逸致看客人长什么样啊。 薛琬冲跑堂的微微一笑,“小哥,我问你,你记得我坐在哪桌吗?” 跑堂一脸茫然,“不……不知道啊!” 薛琬又将李舒泽拉了出来,“那你还记得他坐哪里吗?” 跑堂立刻堆起一脸笑意,“李公子坐在天字一号房,这我可不敢忘。” 薛琬笑了起来,“所以,你不是根本看不清客人的脸,而是记不住不熟悉的客人的脸。” 像李舒泽这种常客,跑堂的就算不抬头看也能认得出来啊。 跑堂连连点头,“正是!” 他接着说,“那两个房间的客人应该都是头一次来,我又太忙了,所以没有来得及记住他们的长相。” 程谨之跺了跺脚,“嗨!那可怎么办呢?早知道就不让大管事将客人解散了,那么多客人,总有几个看见过这两个包厢里的人吧!” 他一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