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各自牵了一匹马走出马房,格雷格的动作很老道,左手握紧缰绳右手不停在马脖子上抚摸,并且还在跟马眼神交流。
格雷格眼睛带着光芒,对于他来说马匹比酒精更能挑动神经。
“这感觉太棒了,我至少有两年没摸过马了,上次还是在动物园,那该死的管理员追了我两公里。”格雷格露出标志性的咧嘴笑。
“好吧大叔,说实话,我想给你一份像样的工作,这里缺少一名优秀的牛仔,就是不知道你是否还能骑得动马。”吴帝心里藏不住话,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格雷格拍了拍他的肩膀,“哈哈,让我成为牧场的一员?这是件很美妙的事情,但我要告诉你,尽管距离上次当牛仔已经过去了二十年,而且身子胖了不少,但我现在仍然是鹈鹕镇最好的牛仔。”
这老家伙对自己信心很足,这激起了吴帝的求胜欲望。
牧场里设施简单,也玩不出什么花样,两人打算先来一场骑马比赛,单纯的拼速度。
这两匹马性能差不多,V10发动机,骑术更好的人将会跑出更快的速度。
格雷格很自信,他娴熟地跃上马背,完全看不出是一个年近六旬的大叔。
马背上的他向吴帝发出挑衅,要让吴帝先跑五秒。他们约定的距离总共才八百米,五秒的优势几乎没有可能扳回来。
吴帝开始怀疑这家伙是个吹牛狂,毕竟离开这个行当二十年之久,手感肯定生疏,骑马跟弹钢琴一样,长时间不弹就会忘。
“好吧吹牛老爹,让我五秒,只要能追上来就算你赢。”吴帝不认为格雷格能胜过自己。
格雷格大笑着亲吻马背,伸直右臂,示意随时可以开始。
蕾切尔当起比赛裁判,她知道格雷格的实力,不认为吴帝会赢,毕竟吴帝太年轻了。
喜欢凑热闹的羊小贱跑了过来,它身体光溜溜的,新毛还没怎么长出来。
“这可是一只瞪羚,看它那修长的四条腿。”马背上的格雷格像换了个人,意气风发,重返三十岁一样。
“一只像瞪羚的美丽奴羊。”吴帝解释道。
比赛开始后格雷格果然是按兵不动让吴帝先跑五秒钟。
只见他站在起跑线,右手握着缰绳,左手伸开,做出倒计时的手势。
五秒以后,他眼睛紧盯前方,双手按住马背,身体前弓,口中高喊着让人听不懂的术语,两只脚轮番轻踢马肚子,奔跑途中甚至还有个刹车的动作。
吴帝在前面,没能看到这一幕,如果看到了,肯定毫不犹豫地邀请格雷格加入南澳牛仔队伍。
蕾切尔有些不敢相信,这个老家伙竟然像三十年前一样娴熟,甚至很有牛仔竞技场上的风采。
好在蕾切尔用手机记录下了这一幕。
结果很明显,格雷格的马像吃药了一样飞奔,距离终点一百米的时候追上了吴帝,领先两个马身赢下了比赛。
有了神农之灵这个金手指后,从来都是吴帝看别人惊愕的表情,没想到今天输得这么彻底。
格雷格下马后并没有炫耀,而是表情认真地走向吴帝刚才的马。他把那匹马的马鞍往后挪了挪,并把嚼子摘下重新安装。
“这样会好一些。”格雷格笑着说。
两人击了下掌,吴帝憨笑着,“真是幸运了,我居然发现了隐藏在酒吧里的老牛仔。”
格雷格很愿意成为南澳队伍的一员,这不单单是出于对放牧生活的热爱,还有一点是因为他的老对手弗兰克。
两人曾经在竞技场上针锋相对,年轻气盛的他们为了冠军互相攻击,而现在,年老之后他们重新聚在一起,成为了同一战壕里的战友。
“格雷格,我相信你的能力,但第一个月我只能给你一千澳币的周薪,但这肯定不是你最终的报酬。”回到牧场木屋里,吴帝由朋友的身份转变为老板。
“BOSS,这些我都能理解,跟你们一起工作是个不错的选择,只要每天能喝上一杯葡萄酒。”
说起地窖里的葡萄酒,只送出去十八桶,还剩下十九桶没有送走,这些人都已经过世了,而且子女搬到了其它城市,联系不上。
吴帝打算把这十九桶留在牧场里自己喝或者招待客人用。回国那会他跟父亲提到过葡萄酒的事,吴建军眼前一亮,迫不及待的要到澳洲尝尝陈年佳酿。
吴帝把现在牧场的情况告诉了格雷格,它愿意到远方牧场放牧,一千头牛对他来说很轻松。
一名新牛仔不够,格雷格向吴帝推荐了另一名,他是最近才丢掉工作的,从两天前开始在酒吧等待机会。
格雷格说的这名年轻人叫成哲,25岁,祖籍在中国北方,从他爷爷那一代起就移居澳大利亚发展,淘尽失败后家庭衰落,年轻的成哲当起了牛仔。
第一次见面是在酒吧,他比帕特里夏还要瘦弱,看起来一阵风就能刮倒,完全不像是整天暴露在阳光之下的牛仔。
格雷格的推荐理由是,虽然成哲体格瘦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