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绯有些意外,后知后觉地点了下头,然后跟着老板走。 她这是得到了招待?? 如果网上那些传闻是真的话,她好像是第一个在这家店吃东西的人? 她抿了抿唇,有点受宠若惊。 这家汤包铺的确精致得过分,装修和摆饰都很用心,连托盘都非比寻常的漂亮。 洁白的瓷质托盘,底部是欧洲古典风的繁复美丽印花,几朵娇艳欲滴的玫瑰恣肆生长。其中一朵之上,一只夜莺似乎在轻嗅芬芳。 南绯坐在榕树底下的木质椅上,托腮,久久地盯着桌上托盘底部这图案看,若有所思。 这种文艺复古风,好像是她高中时代喜欢的调调。 托盘中央那一个小蒸笼上,静静地躺着四只精致小巧的汤包。热腾腾的,缓缓溢出诱人的鲜香。 老板精心调制的调味酱料被盛在一个小碟子里,褐色的酱汁里,有一朵装饰用的小白花。 “南小姐,请慢用。”老板稍稍颔首,很快又离开。 南绯抬眸看他的背影,没来得及问出口,他怎么知道她的姓? 她的心里涌起一种极其奇异的感觉,抬手拿起筷子,夹了一个小汤包,递到自己的唇边。 咬上去的那一刻,味蕾的触觉似乎不经意间打开了记忆的阀门。 一帧帧旧事的画面闪过脑海。 南绯微微眯起眼睛,放下手里的筷子,抬眸重新环视了一下四周。 榕树下,汤包,精致的托盘,木质桌椅,熏香。 这样的场景,好像是她曾跟人描绘过的理想生活。 她眸光微凝,绯红的唇抿起又张开,三个音节从齿间有些模糊地滚落出,“程时初……” 高中时代—— 有一段时间孟华盯她盯得很紧,程时初为了保证她的安全,那时候经常跟她一起吃晚饭然后送她回家。 南绯对于“美食改善心情”这句话深信不疑,于是在那段有些恐慌的岁月里,她带着程时初扫荡了京城大街小巷的小吃店。 她喜欢尝试新事物,往往吃过一家店下次便不会再去。但其中有一家汤包店,她多去了几次。 于是有天吃完,程时初便问她为什么会频繁地来这家汤包铺。 南绯喝了一口奶茶,朝他笑了笑,“因为汤包好吃。而且最重要的是,这里的盘子很漂亮。” 她指着洁白的瓷质托盘,目光落在上面漂亮繁复的纹路上,“文艺复古风,我喜欢。” 程时初那时候没说话,只是抬起眉骨微微地笑,温文尔雅。 他漆黑的瞳眸中倒映着女孩白皙漂亮的脸庞,她的头发被高高地扎起,穿着洁白的夏款校服,露出纤细的一截手臂。 南绯喝着奶茶,又自顾自地说道,“要是这里还有一棵榕树就好了,榕树下放几张木质的桌椅,树下肯定蚊子多,那就点几盒驱蚊的熏香,坐在那里吃汤包肯定很舒服。” …… 这大概是什么时候的记忆?高二还是高三? 南绯已经记不清了,但是想起这些事的时候,倒是不可抑制地有些感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