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刚才一连串的争议都起源于对方辩友在开展命题的时候所犯下的几个关键错误。
他们引用辞海》进行解释,“万”不指全部,而指绝大多数,但咱们要知道,“万恶之源”这四个字是连在一起的,只看一个万字,明显是断章取义,已经偏题。
再一个,对方辩友的第二个假定是告诉我们,人性本善,作恶皆由金钱作祟。
他们认为金钱是外因,人类所做的种种恶皆由金钱魅惑,因而金钱是万恶之源。然而咱们扪心自问,人真的没有恶的本性吗?
真是如此,那人性的贪婪、虚荣、堕落.....从何而来呢?别跟我说是因为钱,除非在钱没发明之前,这些劣根性不存在,又或者存在,却没有为恶。
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再一个,对方辩手告诉我们,金钱之所以是万恶之源,是因为金钱可以煽起人的无穷贪欲,使人丧失良知,堕入邪恶。
对方还提出了大量的例子,告诉我们说有很多人贪钱,由此滋生了各种各样的恶。
咱姑且不论贪钱是否一定生恶,咱们甚至可以假定贪钱本身就是恶。然后咱们回过头来看一看,贪钱能构成万恶吗?其本身只是众恶之中的一小部分好不好?
举个简单例子,今天一个丈夫殴打他的老婆,本身可能因为工作不顺,也可能因为夫妻关系不和,情绪宣泄,这和贪钱有什么关系吗?
再者,我姑且假定对方辩友所举的例子中作恶都是因为贪钱,那么我请问各位,是钱是恶之源,还是贪是恶之源呢?
对方辩友这种片面的观点能够让我们大家信服吗?
今天我们认为钱不是万恶之源,不是我们想为钱多说好话,而是想给钱一个确切的定位。
我们并不否认金钱的威力,我们甚至承认,很多时候金钱能够混淆是非,颠倒黑白。
很多人利欲熏心,做了很多丧尽天良的恶事。但我们也要看到金钱为善的一面。
不管承不承认,“金钱”都是客观存在的。
无论社会怎样,制度怎样,文化怎样,“金钱”时时作用于其上,并产生深入的社会变化。
其中最重要也最简单的一点就是,人们为了获得更多的“金钱”,会绞尽脑汁去获得更多的知识,获得更强的能力,进而对整个国家整个社会产生更大的发展动力。
金钱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使我们国家拜托了落后就要挨打的局面。那么它又怎么会是万恶之源呢?
对方辩友之前承认,金钱能推动社会的发展,却又辩称金钱是万恶之源。
咱们利用反证法,对方辩友这个论点,等于说,金钱有时是万恶之源,有时突然间又不是万恶之源。是不是自相矛盾了呢?
ok,咱们姑且把那善的一半掩起来不看,只效法对方辩友,看恶的一面。
哲学上告诉我们,恶是人的情欲的过度释放,是人类理性价值的反向悖逆。无论从字面还是深度解读,恶和金钱有什么关系呢?
像邪教啊,恐怖分子啊,塔利班毁佛事件,这些和金钱有什么关系吗?
咱们再举个简单例子,金陵大屠杀。
岛国侵华还可以强行跟金钱扯上关系,那金陵大屠杀呢?也可以跟金钱扯上关系吗?
该抢的已经抢了,咱们三十万同胞在凶残的岛国人面前可丝毫没有还手之力啊,身无分文,还手无寸铁,为何还遭到屠戮?
还是对方辩友想告诉我们,金陵大屠杀不是恶?因为其中并没有金钱牵扯在内。
那我突然间恍然大悟了,原来只要不涉及金钱的都不是恶啊。
那我杀人,只要不涉及金钱,应该不用坐牢,也不用偿命吧?因为它不是恶啊!
我对一个女性实施性侵,只要不涉及金钱,应该也不用负任何责任吧?因为它不是恶啊!
我歪曲事实,损害一个人的名誉,将他活活逼死,只要不涉及金钱,应该也不用负责任吧?因为它是恶啊!
想象一下,真要如此,咱这个社会会乱到什么地步?还要人伦道德吗?
假如金钱是万恶之源,那咱们还要法律干嘛?直接判断行为到底与金钱有没有扯上关系就行了。
再一个,哪怕咱们将没有和金钱扯上的恶撇开不谈,只看有涉及钱的恶又能如何呢?能代表着金钱是万恶之源吗?还好比刚才咱们谈到的贪钱,到底钱是恶,还是贪是恶呢?
很显然,对方辩友还没有弄清这个问题。
对方辩友一直把“一”当作“万”来推论,来强调金钱是万恶之源,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在数学上,把“一”当作“万”,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在逻辑上,以一当万,这叫以偏概全;在内容上,盖着一大部分,只看一小部分,这叫管中窥豹。
很显然,这都是错误的,对方辩友的言辞完全不证明金钱是万恶之源。
那么金钱是什么呢?金钱只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价值的载体,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