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腿儿再大,咱也得将你给消灭掉,装到小肚肚里边去。
“三叔,还别说,这个萝卜,我都觉得比兔子肉吃着还香呢。萝卜里边,好像都吸满了汤汁儿一样。”吃了几口,刘富贵给出了点评。
味道是真不错,说完之后,刘富贵还给自己的宝贝闺女夹了一块。
萝卜的个头有些大,小乐乐用自己的勺子舀了两下没舀起来。然后就拿起边上的筷子,直接扎到了萝卜块儿里,就这么插着吃。
“有人爱吃熏兔,我就觉得这个炖萝卜的味儿是最正的。”刘长国笑着说道。
“等以后有时间了,我也养几只兔子,啥时候想吃了就宰一只。就是这东西太操心,没法散养,要不然连院墙都能给你挖倒了。”
今天中午,可就是这一个菜了。不过量很大,大家伙都很努力的吃,还剩下了小半盆。开始的时候都是对着兔子肉下手,中期开始就奔着萝卜努力。
给刘富贵的感觉,这个萝卜,真的是比兔子肉都要香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