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哨解决,安全!” 朱大壮花了小半个时辰的时间,将五队暗哨都给消灭掉了,回头找上彭志海汇合。 “明白!” 彭志海佩服地望了朱大壮一眼,心中暗思这特战营出来的人就是牛逼啊,若是自己摸上去解决对手,恐怕不花上一个时辰的时间怕是没办法这么无声无息地解决掉对手,虽然自己在一边也做了牵制。 摸进其中一个暗哨所在的地方,两具稍显瘦弱的成年人尸体软塌塌地被丢在一旁角落上,位置隐蔽而难有人察觉。 尸体上,其中一具脖颈处扭曲成一百八十度,很显然是被朱大壮用强劲的臂力给掰断了脊椎神经;而另外一具则是一刀直接刺中燕窝,深入大脑,一击毙命之下还能保证不会因为血腥味引起别人的注意。 暗哨所在的位置,本身就是极为掩蔽却又能一览无遗的地方,因此朱大壮他们只需要从五个暗哨地点当中找到一个既能射击,又能利于逃走的地势来。 半个多时辰之后,村庄里开始出现了喧哗之声,以及人流和马匹的流动迹象,朱大壮和彭志海两人利用两支精致又小巧便捷的竹制望远镜,准确地把握到了里面都动静。 “来了!” 彭志海不由自主地紧了紧心神,全神贯注地盯着村口的方向,反观朱大壮这边,反而开始屏息静气,深深长吸一口气,试图让自己的精神和状态调节到最佳,只是他手中握得紧绷绷的猎弓出卖了他自己,看得出来他起身心里同样十分紧张。 李自成的模样很好辨认,不说他的样貌,光是他那一身搽的铮亮的铠甲,还有胯下那匹高出一头、神气异常的骏马,就能看出其人的地位和实力。 李自成头上没有佩戴头盔,而只是裹着一方青色头巾,加上面上的一缕山羊胡须,若是忽略掉他本人身上的浓浓悍匪气息和一身戎装的话,怎么看他也应该是个富贵闲人的模样。 然而恰恰就是这么一个人,在平定县四周劫掠厮杀,让蒲州千户吃了大亏,也葬送了数以千计的百姓性命,还有数万人原本安详平静的生活。 之前家里给自己的命令,是让自己努力打进闯将的核心阶层,在农民暴动军队当中尽力收服一伙强大的实力出来,而如今却又突然给自己命令,让自己刺杀己方团伙的首领,两个命令之间其实有着很大冲突的。 想要往上继续攀升上去,那么彭志海就需要在闯将的农民军队当中立下一次又一次的功劳,其前提确实这支叛军不会被官府所剿灭。 而刺杀李自成的话,弱受侥幸成功了,那么这支农民叛军在失去了主脑的前提下,是否还能坚持下去,彭志海是持悲观态度的。 现如今李自成得队伍能够一直壮大不停,其本身有客观的当地情况等因素,但是同样也少不了李自成本身的领军能力,以及他强大的个人魅力。 而失去了李自成的这支军队,恐怕第一时间就会分崩离析,原本在他的统御下各司其职、各掌其位的许多核心成员,怕是会因为你不服我我不服你等因素下,各自带着一伙心腹,裹挟一群百姓四散而去才对。 不过彭志海虽然信中有所疑问,但是他却没有因此对家里给他下达的命令有所反对,而是坚决地配合朱大壮执行器起这一道很可能会让自己陷入杀生之祸的行动当中。 只有在洪门当中生活过,亲身体会到洪门生活当中都自由和安详,你才会发现原来外面的世界是如此的残酷,如此的让人悲从心生。 这时候,你才会切身体会到洪门等核心思想,对于这个社会和这个时代的百姓们,带来的是怎样的一个改变,又会创造出怎样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哪怕此时彭志海已经是一个手握千余兵马都中层头领,若是他能够施展出在洪门所学到的各种军事知识,这区区千总绝对不会是他的终点,成为像闯将这样手握数万人马的大将也是完全可以期待的。 但是他依然怀念在洪门生活得日子,依然想要回到洪门当中去生活居住,哪怕只是让他回到原来一个刚刚毕业的学堂子弟都可以。 虽然这里面有着他身处洪门笨港县城当中的一家亲人的牵绊,可同样也有着他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 年轻人的好处在于他很有斗志,能够为了一个目标就使上身上所有的力气,但是他同样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对于身旁遭遇,总是一副感同身受的模样,特别是在洪门这种三观极正的思想体系教育下,更是如此。 故而,在怀念洪门生活的同时,彭志海也同样希望能够为身边身处水深火热当中一群被裹挟为匪众的百姓们做一点事情,改变他们未来可以预期的悲惨命运。 想到这里,彭志海反倒释然了,相比自己的生命安全,若是能够帮直接朝廷剿灭掉这一伙越来越壮大的匪众的话,就可以让多少百姓不失因为他们的裹挟二流离失所,成为一群人见人杀的匪徒流寇了。 李自成带着自己一队百余人的亲卫渐渐离开了宋家沟的村庄,朝着村外开阔的原野土地缓缓行去,距离朱大壮和彭志海所处的掩蔽地点越来越近了。 百余人的队伍,人人都是一匹高头大马,看他们随着座下坐骑时起时伏,仿佛整个人就是身下马匹的一部分一样,朱大壮和彭志海都眼神里出现了几分深沉之色。 只是远观,都能感受到李自成麾下这群亲卫的实力非凡,若是正面交战的话,朱大壮身为特战营出身的人,爷不敢保证自己能一人打过对方几人了。 更重要到时,这支队伍在马上的娴熟表现,俨然就是一支成熟的骑兵,这对于接下来朱大壮和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