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嘱咐伙计给大黑马喂肉食,鱼肉猪肉皆可。伙计惊讶,却并非惊讶大黑马吃肉,而是惊讶一匹马吃得这么好,心中更加确定鬼哭是惹不得的人。
回房,整理行李床铺。
南宫的心情明显不是很好:“刚才,你为什么拦着我?”
“如果我不拦着你。”鬼哭反问:“你能阻止他们吗?”
“我能。”南宫对自己的实力还是很自信的。
鬼哭又问:“然后呢?”
南宫的低下头了,抿起了嘴。看那群人的样子,明显很熟练,绝对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练成的。
更可怕的是,似乎全县的人对此都习以为常了。
应龙城的治安就已经够糟糕了,但这里,哪怕只是见识到了冰山一角,也可以确定,相比起这里,治安糟糕的应龙城绝对是个人间仙境。
“你改变不了这里。”鬼哭看着南宫,认真的说道。
南宫反问:“改变不了,难道就不管了吗?”
“如果没有镇元大仙这档子事,我会管,哪怕明知道没有效果。但现在,我不想节外生枝。”
这是两人第一次产生矛盾,不过两人都很克制,几番交谈之后就各自沉默,然后默契的不再谈论此事。
午时,南宫没有出门,眼不见,心不烦。
鬼哭独自来到了大厅,除了富贵人家,大部分人都没有吃午饭的习惯,因此大厅中的人不是很多,只有寥寥几个。人少了,小气的店家却没有收起火盆,而且还把火弄的大了一些,店内反而更加暖和。因为虽然人少了,但赚的钱并不少,能在这个时候吃饭的,都是大爷,可得小心照顾。
点了饭菜吃了大半之后,鬼哭抬手招呼伙计。
“小二,你过来。”
伙计把灰白粗布往肩头一搭,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一边帮鬼哭倒酒,一边点头哈腰的问:“大爷,有什么吩咐?”
如果说一开始恭恭敬敬,是因为鬼哭不好惹。而现在恭恭敬敬,是因为鬼哭出手大方。毕竟,有大黑马这个大肚子,想不出手大方都不行。
相比起不能招惹的大爷,果然还是有钱的大爷更可爱些。
“我问你,你可知道黑山。”
‘黑山’两个字一出,伙计顿时脸色大变。
万福山和万寿山不同,万寿山就是一座孤零零的大山,而万福山,却是连绵的群峰。
而黑山,便是万福山群峰中的一座。虽然位于边缘,海拔却不低,高度在群峰之中也是拔尖的,相当于万福山的门户,并且同时,黑山之中还有一个老妖,看守着黑山。
这个老妖,就被称之为黑山老妖。
因为山石成精,黑山老妖的寿命远超其他妖怪,具体有多老,人们并不清楚,只知道这似乎是一个古巫一族兴盛时期就已经存在的老妖怪了,可即便已经如此寿命了,似乎也还远远未到天人五衰之时。
当然,也因为山石成精,黑山老妖成长缓慢。以往只是长在黑山上的一张巨脸,能够自如活动,还在千年之前,500年前,才学会幻化人形。
但,这样的成长速度,一点也不妨碍他的赫赫凶名。
黑山一带,他便是万妖之王。
山精水怪,皆听他号令。游魂野鬼,都称他为王。山下村中之人,也人人拜他,香火不断,年年祭祀,以为其为神。
为了得到黑山老妖的欢心,黑山村民渐渐的成为山贼的代名词,他们时常出山,四处劫掠。不仅抢金银财宝,还抢人来血祭,野蛮非常,也将黑山老妖的大名远播。
因此,鬼哭问起,伙计顿时色变。
“大爷。”伙计脸色难看:“为何会突然问起黑山?”
“你以为本大爷来在穷乡僻壤,是为了什么?”鬼哭嘿嘿一笑,挑起一粒花生扔进嘴里:“除了黑山,附近一带,还有什么能吸引我?”
伙计倒吸凉气,看向鬼哭的眼神就像看一个死人。
相传,黑山村民劫掠活人用以祭祀,劫掠的金银财宝却藏了起来,渐渐的,成了一个巨大的宝库。只要能得到那些财宝,立刻就会成为富可敌国的大富翁。
为此,无数人想要进入黑山找到了财宝,但通通去了就没回来了。
在他看来,很显然,鬼哭也是其中的一个。
不过,敢前往黑山的,都是心狠手辣并且有本事之辈,也不是他一个小小的伙计能够得罪的起的。
伙计很快收敛神情,笑着道:“我明白大爷的意思了,要去那黑山,首先要从北门出,在北郊外,有一座寺庙,叫做兰若寺,那兰若寺有一条小径,沿着小径走,便可直通黑山。”
鬼哭一下来了兴趣,这兰若寺,他似乎有点印象,于是便问:“这兰若寺,你跟我说说。”
伙计面露难色,道:“这却是不便多说。”
鬼哭取出一小串挂在身上的铜板,道:“你说,如果说的好,还有多的。”
伙计舔了舔嘴唇,道:“确实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