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老头看似已经八十多岁了,但是他整个人精神硕硕,年轻的时候,他还参加抗日过,所以现在显得他十分的精神。 在杏花村,只要是有喜事的人家都会选他来主持,一来是因为想要沾沾他身上的正气,二来她能够在抗日中生存下来,也是一个有福之人。 此时他就站在临时搭建的高堂之处,众人在看见他之后,一个个都闭上了嘴,一双双眼睛都看着他。 “诸位,今天是余笙和依依的大喜日子,大家都知道,十五年前,要不是余婆婆冒着险境,我想在场的人已经都不在了。 如今,她的孙子余笙就要结婚了,我能够做这个证婚人,非常的开心,大家也知道,余笙的情况,以后余家要是有什么事情啊,大家就多多的帮衬着点。乡里乡亲的,都照应着点。 还有啊,余笙结婚不容易,今天大家就吃好开心好,看得出来余婆婆是用了心的。” “孙大爷,你就放心吧,余婆婆人这么好,我们大家都不是不知好歹的人,今个是余笙大好日子,娶的媳妇儿也是顶好的。 我们都为余婆婆开心呢!” “就是啊,余婆婆平时对我们怎么样,我们大伙都记在心里呢,我说的是不是啊?” “对对。说的对~~” “好好,大家都这样说了,我也不在说什么,时间也差不多了,大家准备一下,拜天地。”孙大爷的一番话刚刚落下,李红烈就拿着一挂鞭炮就到了门口,开始放了起来。 一阵阵的鞭炮声响起,这个时候,帮着景依依上妆的妇人就进到了房间里,又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之后,这才道:“新娘子,要拜天地了。” 景依依说不紧张那是假的,但是,事已至此她也不能反悔,她也没有要反悔的意思。 过了今天,她的肩膀上就扛着一家人的责任。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站起身。那妇人立刻扶着她,脸上挂着笑容:“新郎官。来来,你要拉着你的媳妇儿出去拜堂,今天可是你的终身大事。” 妇人开心地将余笙的手拉了起来,又将景依依的手放在了余笙的手中。 余笙接触到景依依的手时,下意识就甩开了。 “我,我不要结婚,我不要害人,我也不要做什么牛粪……”这个时候的余笙却耍起了小性子。满脸的不情愿,他还记得被王小胖耻笑的话。 “哎呦,呸呸呸,余笙啊,今天可不能胡闹,依依这么好的姑娘,你这是修了八辈子的福气,乖啊,赶紧,时间到了,过了吉时就不好了。”妇人苦口婆心的说道。 “我不要,我就是不要,你们都是坏人……” “这。阿笙乖,你奶奶可是盼了这天好久了,你要听她的话……” “我不要结婚,我不要做牛粪,我不是害人精……我不要……”一身小西服的余笙话语中充满了小孩子耍脾气的性子。一点也不愿意配合,脸上还带着愤怒的表情。 就好像现在大家就是在坑害他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