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情商这么低!”
这年头,做男人真累。
我只觉得欲哭无泪,一个洁癖,一个人格分裂,一个交流障碍,一个女色狼,我还能有一个正常点的搭档吗?
谭刃终于发飙了,黑着脸道:“都给我闭嘴,谁再吵就给我滚出去!”老板一发飙,所有人都安静了。我松了口气,赶紧逃脱唐琳琳的狼爪,带着天然呆回了屋子。
之前傅楠的床还在我对面,我收拾了一下,让天然呆暂时睡。金窝银窝,不如狗窝,其实小扶桑内部的环境真的算得上是金银窟了,但这会儿,还是觉得自己的床最舒服,当晚舒舒服服的,一觉睡到了大天亮,算是这两个月以来睡的最舒服的了。
第二天一早起床,我照例去买包子,和林回雪闲聊两句,两个月不见,她依旧是那么温柔美丽,亲切迷人,同样是女人,做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我想到了唐琳琳,她太活波了,活波过头,让我怀疑她是不是有多动症。
当然,买包子不是我一个人出来的,我还戴上了天然呆,算是贴身保镖,虽说过了两个多月了,但我不确定羽门的人是不是还在打我的主意。
但根据金肌玉骨的诱惑力来说,两个月绝对不足以让他们放弃,所以戴个保镖是很有必要的。
回程途中,我还在思考另外一件事,那就是周玄业和周老二的事情。
周玄业的主人格疯病有好转的迹象,这个迹象,使得周玄业和周老二变得不稳定起来,原本周玄业是将周老二压制的死死的,但现在,周老二时不时的就会冒出来。
事实上在雪山回程的途中,周老二又出现过两次,只不过当时众人都在一起,他没有机会乱来而已,但我不可能每次都那么好运。周老二不怀好意的阴郁眼神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还有那次我和天然呆差点儿死在后山森林的经历,让我不得不严肃的正视这个问题。
思来想去,似乎还是只有那个办法,我不能再留在事务所了。
留下来,随着不稳定因素的增强,危险会越来越大;而离开,是最好的选择。要想留下来,除非周玄业的情况稳定下来。如果是之前,我肯定会劝他去治病,但现在,显然不可能,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聘用我,甚至可以说改变我人生轨迹的人,竟然只是一个不完整的副人格。
治疗等于杀死这个人格,我能让周玄业去送死吗?当然不能,我没办法这样做,也没资格这样做。我能感觉到,这件事情,本身对于周玄业来说,应该也是一种痛苦。
假如我突然知道,自己其实是不存在的,其实只是一个人病态的不完整分裂,我肯定会痛苦不堪,这比死亡更难受。
吃早饭时,我将这事儿提了出来,周玄业和谭刃没吭声,唐琳琳的反应却是极大,吃惊道:“天天,你为什么要走?是不是我昨晚惹你生气了?那、那大不了,我以后不占你便宜了还不行吗?”
我摸了摸她的头,道:“跟你没关系,是我自己的原因。”唐琳琳张嘴欲言,但她平时虽然看着不靠谱,其实人很机敏,一见谭刃和周玄业沉默不语的模样,便知道其中有问题,最后就干脆没说话了
须臾,吃的差不多时,谭刃才道:“羽门的人还没有放弃,你现在离开,不能自保。”
我道:“阿呆会跟着我的,而且我想了想,趁机换个环境,或许能摆脱羽门的纠缠。”
谭刃低头想了想,道:“也好。”
事情便这么定了下来,这次我打算走远一点,离开深圳,思来想去,我决定去北京待一段时间,趁着傅家的人还没找来,这事儿越快越好,于是我用最快的速度,花钱给天然呆弄了些假证件,便坐着火车北上,静悄悄的找了片居民区,不算高端,条件也不算太简陋,便这么住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