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听“刷”的一声,坐在副驾驶的厉啸桁按下车窗,无奈劝道:“你别闹了。哪有你这么负荆请罪的。”
“事情进展到这种地步,已经跟负荆请罪没啥关系了。”骆阳梗着脖子一脸认真:“而是我凭本(gou)事(jiao)赚来的鸡爪子,他们耍赖不给我了!”
赌上吃货的尊严,骆阳并不准备糊弄过去:“我要我的鸡爪子。”
为了表达自己的不满,骆阳特地在“我的”两个字节上加了重音。
陶暮从手上的一把鸡爪子里分出两根递给骆阳,又面无表情地扫了一眼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大毛同学——虽然这事儿是大毛搞出来的,但显而易见,当问题落在具体执行上,还得靠陶暮自己解决。
陶暮的解决方法也非常简单——
“方才那话是大毛答应你的,我没答应。”陶暮言下之意,也想耍赖了:“你要是还想吃,就让大毛给你们做吧。”
“暮哥——”一声惨嚎打破云霄,大毛凄凄惨惨的看向陶暮:“我不会烤鸡爪子啊!”
陶暮没吭声。
终于拿到两根鸡爪子的骆阳捧着自己的劳动果实,笑嘻嘻的敲了敲车窗框:“别端着啦。有好吃的,哥们分你一根。”
坐在副驾驶的厉啸桁无奈的叹了口气。将笔记本电脑扔进后车座,开门下车。
骆阳将鸡爪子递过去,嘴里嘀嘀咕咕:“你那是什么表情。这也就是你,换了别人我都不给他。”这可是用他的尊严换来的鸡爪子。
厉啸桁再次叹气。他并非吃货,自然也不能理解发小为了一根鸡爪子闹腾到这种地步的思维逻辑。或许,冷淡的目光扫过陶暮,厉啸桁心中揣测,骆阳这小子是为了博美人一笑也说不定。
陶暮同样注意到大暑天还穿着西服三件套的厉啸桁,不过他并不怎么在意。因为上辈子,厉啸桁并不算是剧情人物。陶暮只知道这人是厉家长子,在国外留学期间创建了自己的金融投资公司,很少回国。
厉啸桁敏锐的察觉到陶暮的视线。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几乎从来不吃路边摊的厉啸桁在陶暮的注视下接过鸡爪子,很给面子的咬了一口——霎时间,只觉得一股浓郁的肉香在口腔中弥漫开来。黏糯Q滑还带着些清脆的鸡皮,软糯的鸡筋,酥烂的鸡肉,就连鸡骨头都炖的软软烂烂,一咬下去,炖入骨髓的卤汤爆开。炙烤的鸡肉香,炖了一整夜的卤肉香,还有孜然、芝麻、辣椒面的香味完美的融合在一起。而在所有的味道中,香醇的花雕酒则完美的中和了这些卤味烧烤和香料调料的香气。使得鸡爪子从骨髓里还散发着一丝隐隐的清凛酒香,吃上去竟一点都不觉得油腻。
好吃,真是太好吃了。
骆阳觉得自己还没来得及品尝一下,一根鸡爪子连骨带肉都被啃完了,只剩下满口余香,嘴巴粘的差点张不开,香味浓郁的简直连天灵盖都要炸开。
“这也太好吃了吧。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骆阳觉得自己在五星级饭店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烤鸡爪子。眼前这小武替不但长得好功夫好,连做饭都这么好吃。人才啊!
跟着发小蹭吃蹭喝的厉啸桁也不由自主看向陶暮。只觉得眼前这男孩儿给他的惊喜实在有点多。
陶暮懒得搭理这俩白吃白喝的,将烤好的鸡爪子交给守在一旁等候多时的冯哥,自己转去后边洗手。大毛小胖赶紧凑到冯哥跟前瓜分美食。一众饱受摧残的食客们也都眼巴巴地看着那盘仍旧散发着浓郁香气的鸡爪子,眼见的僧多粥少。
“我说小陶暮~”骆阳脸皮超厚的黏上来:“你说你手艺这么好,干嘛想不开进娱乐圈呀。直接开个烧烤店卖鸡爪子,再跟人合伙开个零食加工厂,就跟卖辣条似的,分分钟能做到上市。要不咱仨合作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