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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求仁得仁(2 / 2)

两点,第一,没有狠人。

作为平定交趾的司令员,张辅对交趾地区了如指掌,对于交趾人吃软不吃硬的特性,进行了行之有效的措施。

具体表现为,平定了四次大的交趾叛乱,将敌人的头颅堆成京观,恐吓想要造反的交趾人。

但是张辅走了以后,新上任的镇守将领不行。

交趾人又开始活跃。叛乱一波接一波,大明不得不连年用兵,耗费巨大。

第二,腐儒误国。

鉴于第一点,交趾开始叛乱,这些腐儒的决定是索性放弃安南。

这样多省心,多大方,多仁义。

典型的崽卖爷田心不疼。

可造成的后果就是,原本自古以来就属于华夏的国土,就始终再也没能回到祖国的怀抱。

而且,这个有名的白眼狼,还成对付美帝对付和牵制天朝的急先锋。

崇祯皇帝死心了,也不想在朝堂上被这样的事情纠缠个没完,这是极为耗损时间和精力的错误。

陈继鼎他们在这样的事情搅闹个没完,完全就是为了沽名钓誉。

崇祯皇帝不能再忍受了,决定成全他的小要求,求仁得仁。

“来人,把他们全部带到午门廷杖三十。”

“我自己走!”

陈继鼎挥手阻止前来架他行刑的锦衣力士,昂首挺胸仿佛英雄一般,以大无畏的精神率先出殿。

其他附议的朝臣也皆如此。

在大明,民间士子骂朝廷是一种身份象征。

甭管对错,敢骂,便是真名士。你要是没骂过朝廷,出门都不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

而朝臣要出名,就是廷杖,屁股被打几下,立马成名。

看着很有气节是吧?

可惜螨清入关后,除了少量殉国以外,其他都不骂了,改喊主子圣明了,而且叫的超级顺口。

监刑太监小德子抬首偷眼崇祯皇帝,见他微眯着双眸,负手而立,三分狂傲、七分生气,立马心头一颤,小跑出去。

一次廷杖十余朝臣,尚属崇祯年间第一次。

都查院御史下跪为陈继鼎他们求情,但崇祯皇帝毫不理睬。

午门外,监刑太监小德子靴尖向里一敛,锦衣力士心有灵犀用大木棍拼命打陈继鼎。

廷杖不到十下的时候,陈继鼎就连呼救的力气都没有了。廷杖到了二十下,陈继鼎就一命呜呼。

然后他的尸体被锦衣卫拖走,就像一条死狗一样。

这要的动作,小德子依次做了三下,也就代表着三个人要死亡。

这里面有讲究。

廷杖的时候,锦衣卫的力士手执大木棍,转换着行杖,监刑太监坐在上面监杖。

行杖的时候,锦衣力士看监杖太监两只靴尖的摆势做事。

如果靴尖摆成八字形,那么力士们还棍下留情,不致把人打死,

如果两只靴尖向里一敛,就等于暗示旗校们往致命处狠狠地打,被打的人就休想活命了。

杖死三人的事,传到殿内,让文武官吏闻而变色,听而生畏。

只有温体仁微闭双眼,嘴角带着弧度,不知死活!

PS:推荐好友一本书《扛着AK闯大明》先看看几句简介:靠着百十把AKM,拳打内贼东林党,脚踢北蛮多尔衮。

怎么样,牛逼吧。

有水平有才华吧,朕写不出来。

一句话,很爽,从头爽到尾,看来还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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