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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大富翁版权(1 / 2)

第一代的大富翁,虽然是黑白的初始版本,但是却出乎意料的完整!

郑骰子,买卖土地,收取过路费,到中间的台省银行存款、提款、赎地、贷款等等,一切都很完备!

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更是一应俱全,已经完全具备,甚至是那个祸害不浅的六和彩都出现了!

玩家完全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赚取系统或者是玩家的钱,最淘汰其他的玩家,成为真正的大富翁!

这个核心的玩法,一直保留在整个大富翁的系列之中!

后续的版本都在这个框架内完成。

大富翁第一代的推出,当然是收到了无数人的喜爱。

不过最让人惊讶的是,第二代的大富翁,那基本成形的整个大富翁基调,奠定了整个游戏的真正核心玩法。

毕竟第二代支持了鼠标的使用,所有的后续版本使用方式就是从第二代开始的行为习惯。

并且,还有一个理由,是李方诚选择了依照第二代大富翁的方式所创作的原因。

那就是画面!

第一代是黑白的dos版本,没有任何的色调。

而第二代的大富翁,是有色调的!

有了色调的大富翁,才算是整个游戏都活了过来!

大富翁这款游戏,可不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同类型游戏。

更早的时候,世界上早就有这款棋牌游戏的诞生。

李方诚为了购买这个游戏的全部版权,也是花费了一番不小的功夫。

以前李方诚根本就不知道大富翁这款游戏是来自棋牌游戏,这就导致了制作这款游戏的时候,凌东华偶然间响起港市发布的一款棋牌游戏极其类似,仔细一番了解之下,这才一步步揭开了全部的谜团。

其实大富翁最早的时候,是出现在了1902到1903年的这段期间,为了反映日国当时资本主义家在垄断市场的现象和危害,伊利诺斯州的乔治主义者莉兹·梅奇根据乔治主义的经济原则设计出了,目的是希望利用游戏这种更容易让人理解的介质,来向人们演示富足的地主如何通过租赁变得更富有,而租客则变得更贫穷。

她的初衷,就是希望孩子们在玩游戏的过程中能够对社会经济有所了解,感受到资本主义繁荣背后隐藏的社会不平等情况,从而对这种现象保持质疑,日后长大再有所作为。

说白了,就是一款极具教育意义的游戏。

一直到了1903年的时候,梅奇在特拉华州的雅顿测试了,制定了一套规则,随后递交申请,然后隔年,也就是1904年,正式获批了这款游戏的专利。

也就是说,这款游戏的发明者是梅奇!

梅奇一开始甚至想过自己去售卖,还开了自己的公司在1906年的时候发布这款游戏,但是一个小公司根本卖不出去哪怕一份大地主游戏。

隔了三年之后,梅奇想跟帕克兄弟公司合作,但是这个时候的帕克兄弟公司觉得玩法太复杂,而且具备一定的争议性,所以没有购买这款游戏。

1913年,才终于成功把游戏的版权卖了出去,到时是卖给了英国的一家发行公司,名字叫新兵公司。

这款游戏在英国的东北地区卖得不错,并且一个教授把这款游戏带到课堂之后,这款游戏很快就被学生喜爱,随后这些学生就发挥他们的创意,制作出了新的一版。

再后来这款游戏经过这群学生之后,越来越多人接触到,也进行了多次改版,最终在多个地区受到了欢迎。

当然,因为这些学生改造之后的游戏,规则上也有了不同,不够统一,甚至错乱,所以诞生了各种各样的版本。

专利授权一般是十年的期限。

很快,第一次专利的授权时间到了!

第二次梅奇把专利卖给了另外一个公司,这十年的期间,游戏的发展相当迅速,甚至各地都开始出现了类似的游戏,各种,,等等游戏出现了,并且都取得不错的评价,因此在第二个版权十年快到的时候,一个见钱眼开的人,查尔斯·达罗在玩过了这款游戏的变异版本之后,看中了这款游戏的市场。

于是自己重新绘制了游戏版图,版图,而他的妻子和儿子则将图版中每一块土地区域用不同的颜色进行区分,并且制作了地契卡、机会卡和幸运卡。1933年,查尔斯就向专利办公室递交了一份的样本,然后开始了专利申请。

这个时候,派克兄弟已经从市场的反馈中得到了大富翁这款游戏大卖的消息,为了尽快获得这款游戏的所有权,于是就跟制作了大富翁的查尔斯谈判购买,查尔斯的忽悠之下,还别说,不仅是把版权卖出去了,并且还让派克兄弟帮忙落实了专利申请。

拿到手之后,派克公司也马不停蹄,梅奇花了仅仅500美元购买原始版本的版权,随后又购买了其他全部变种的版权,从此,派克公司也就拥有了全部的版权。

查尔斯,是这里最为狡猾的商人,一个盗版的游戏一个重复类似的专利,却获得了几百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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