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什么年代了。
她们有钱有有闲,脸蛋身材皆不差,即便一直遇不到想要结婚的男人,也完全没必要自甘下贱。
再说了,年过三十,事业地位混到这个地位,结婚反而没有那么重要了。
成功的男人包小蜜,海天海地那叫做风流韵事。
凭什么成功的单身女人,就要在乎世人眼光,不能如此这般洒脱恣意了?
哼,可笑至极。
看着那群残暴的母狮走远。
凌封张扬地将长腿搁在玻璃茶几台上,喝着伏特加,闷哼。
“唔……学姐,学计算机的不是谁都能成为扎克伯格。你学弟也不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儿搬。他需要休息,长时间的休息。”
“嗯。比如说,坟墓?”
“……”
嗷,好狠的周扒皮。
真是后悔年轻不懂事,误上了贼船。
凌封丧着脸,扒过旁边某位精英律师,挪动地方喝酒。
“唉,学姐那么厉害,为什么不自己当掌舵人呢。虽然学姐在幕后把控的确让我安心放手做事,但是,总觉得奇怪……”
“哦,那是因为她嫌麻烦和太累。而且,看上去好像是腻味了管理公司,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
路过的沈曼希插了一嘴。
“啧,当经纪人也很累啊。与其当经纪人,还不如当明星更加赚钱不是吗……”
凌封皮鞋踩在玻璃茶几台沿处,大字摊开双手,后脑勺陷在沙发背里。
“我以前毕业那会儿,问过这个问题,不过学姐没回答。”
看着两个排排坐的男人,沈曼希目光微闪,姨妈微笑。
“可能和我一样是觉得轻松有趣吧。毕竟,看着自己种那些的大萝卜越□□亮水灵,那种成就感……wow,你们可能不太了解。”
“……”
理解无能。
捏着玻璃杯脚,沈曼希低垂着双眸,摇曳着裙摆,笑着转身走向坐在一隅的老友。
光鲜亮丽的明星……啊,别人眼中可能是这样。
可是,在豪门世家眼里,对于去当所谓的大明星还是会稍微迟疑和略感不适吧。
毕竟,从上到下,从老到幼,一直受古板糟粕的思想影响,总觉得浑身别扭。
可能,她的老友和她也有同样的感触?
哎,怎么可能,她有开始胡思乱想了……
寻思着这事,沈曼希刚坐下,就发现她最亲爱的老友难得没有涂抹口红。
而且,那丰润粉嫩的下嘴唇上,赫然有被咬破的伤痕!
“!”
卧槽,是哪条狗这么野!
居然敢这么狂地咬她老友水泽娇媚的嘴唇,急需来一针狂犬疫苗啊!
“嘻嘻嘻,呼呼呼……老友啊,看来你在法国也完全没有清心净欲呀。”
喝了一口酒,沈曼希将满嘴的酒气喷在安南笙侧脸,指尖轻轻地指了一下她有伤痕的下唇后,又往两人杯中倒满白兰地,嬉皮笑脸。
“喝最烈的酒,才能日最野的狗。你溜的这条狗,看起来很野嘛~”
眯起眼眸,安南笙轻轻挥开老友的毛手,冷笑着回答。
“是啊。被疯狗咬了,自然是要咬还回去。”
“呼呼呼……咬回去了呀~啧啧,到底是哪个小情郎咬的?说说嘛,亲爱的老友。”
沈曼希又是捶腿又是捏腰,极尽谄媚。
“是我初恋男友。”
“……欸?!”
沈曼希震呆了,小、小南笙的初恋对象?!这都是多少年前分手的第一任前男友了!
“嗯……难道你们打算复、复和?”
“呵呵。”
她是真的没想到井辰就是顾辰景,是她高中时期交往的男朋友。
而且,在她没有认出对方的时候,对方就已经早就认出她了……
回想起被井辰壁咚强吻那晚,安南笙沉下脸色,黯下双眸,扬起的红唇却是笑得娇媚。
“呵,难道只准他占便宜,不准我揩油吗?”
“……”
emmmm……理是这么个理,虽然听起来怎么都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老友你到底对对方做了什么激烈的揩油事情,嘴唇才会被那只野狗咬成这样?
想起那个画面,沈曼希不由哼笑,抬手掩唇。
闲扯长谈了一会儿后,瞅着身旁没人了,倒酒碰杯,低声。
“对了。你去法国的这段时间,你家公司那位刘姐和手下有位李助理可没少忙活。听说暗地抢了不少资源,而且还怂恿你手下艺人,叫什么JUSI来着,似乎有挖墙脚的意思。”
“哦,我知道。”
“本小姐这不是怕老友你才回来,稀里糊涂栽阴沟里了嘛!怎么样,我可疼你吧~哪天有空,来我公司走走,让我把你打扮得美美哒,友情给我当个封面模特。怎么样,怎么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