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马毛色纯黑,四蹄有白毛点缀,乌云踏雪之名名副其实。
一双马目,带着极为灵性的色彩,被郝成牵着,也极为温顺,低头不时刮蹭郝成的胳膊,想来认为郝成是他的新主人。
项央收起解毒散,转而看向这匹乌云踏雪,心中极为喜爱。
他之前坐骑乃是安远县周家送他的代步脚力,算不得宝马,只是一般,现在更是和鲍春融为一体,成了血泥。
这匹就不一样了,看起来就高大威猛许多,神骏之处,绝非先前的黑马所能比拟。
“好马,好马,那就多谢几位的美意了。”
项央抱拳笑道,上手牵过马缰,一个跳跃坐到马背上的木鞍处。
乌云踏雪似乎有些不习惯,晃动几下马头,打了几个响鼻,在项央的驾驭下绕着荒野,滴滴哒哒小跑一圈。
“难怪世人都爱神兵宝马,这骑着的感觉就不一样。”
项央颇有感慨,这就跟骑二八自行车和开迈巴赫的差距相似。
罗七等人看着项央很满意,也露出笑容,项央的实力进步越发神速,他们的安全就越发有保障。
和一个高手处好关系,远不是区区一匹乌云踏雪能比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