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流年。
空气之中传来了丝丝缕缕甜腻的香气, 让人深吸一口,那仿佛带着金粉的气息都能透过肺里去。
这里的画舫相连,互相可以窥见却又提供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那十几艘画舫飘在水面上,让这些水上的船只安稳的如同平地一般。
一艘画舫之中,一个一身青衫的男子坐在画舫之中,他的头发有些些许天生的卷曲,再加上是他五官深邃, 就难免显得有几分异域风情,不过这个人一身的书卷气,不说话的时候就宛若一株绿植,可是一张口却又吸引了其余人全部的目光。
“姬老板也太过不厚道, 按照我家大小姐给的价钱, 不说包下你那位花魁娘子,就是给她赎身也是够了的啊。”顾惜朝抬了抬头,虚虚的托了托他鼻梁上架着的那副眼镜。这是西洋传进来的玩意, 装饰价值大于实用, 顾惜朝却觉得很喜欢。他这个人眼光有的时候太过犀利,不够亲切与平易近人。如今用这玩意遮一遮,效果意外的很好。
毕竟,如今谁不知道, 藏剑山庄的那位股总管,为人最是谦和恭谨, 也是“很好说话”的呢?
在场的都是熟人, 装起来就显得特别没有意思, 姬冰雁并不喜欢玩乐,开设这么一座销金窟也只是为了敛财。他这样的人,仿佛天底下除了赚钱,也就没有什么让人值得高兴的事了。
此刻纵然在这样的声色犬马之地,姬冰雁却也还是在看着一本账册,听见了顾惜朝的“控诉”,姬冰雁头也不抬,拨开手中指长的白玉小笔在账册上画了几处谬误之地,那笔是在一块玉中塞入软墨,又配了可以旋转的盖子,很是适合携带,也省去了磨墨写字的麻烦。
顾惜朝也有一支跟姬冰雁手里的那笔一样的,只是外面用了青玉。自然不是他们两个有什么跟对方用一样东西的嗜好,只不过那是玉卿久分别送给他们两个的生辰礼物——顺带一提,姬冰雁和顾惜朝,他们两个人的生辰居然是同一日。
“你情我愿的事情,怎么能说我占她便宜?”姬冰雁冷笑了一下,道:“你知道你家那位是大小姐,可是你却也不看看,如今她这少年风流的名声,可比老楚弱到哪儿去?”
姬冰雁又不是真的压榨姑娘们血泪青春的老鸨,他组建的这个花楼之中,从来都是自愿在此讨生活的女子,她们自在去留,花楼也只按照画舫的大小与华丽程度抽取她们银钱罢了。说白了,姬冰雁说是开了花楼,实际上却是在……租船。
所以,他们这儿本也就没有“赎身”的说法,便是有,姬冰雁也不该真的让玉卿久带一个女人回藏剑山庄去。想一想那位看着并不十分强壮,但是一剑就能将数十个彪形大汉打飞的大庄主,姬冰雁默了默——他虽然也会一点儿武功,但是还是皮脆得很,可是不能轻易招惹藏剑山庄大庄主那般的人物。
说来叶英当年以一敌十,还是一桩阴差阳错。
那十人是唐家旁系,唐家自古盘踞蜀中,此次特地来江南找藏剑山庄的麻烦,便是因为他们之中有人输在了别家小子手中。按说那跟藏剑山庄也没有多大干系,只是不知道让他们谁知道了那个小子手中的剑乃是藏剑山庄大庄主所铸。
也不知道那几个人是如何的脑回路清奇,才能有来寻藏剑山庄的麻烦的这种窒息操作。
藏剑山庄成立至今,他们大庄主亲手铸造出来的剑却也是有限的,稍稍一打探,叶英便知道这些人口中的“别家小子”指的便是叶孤城。虽然不知道阿城和唐家如何结了冤仇,但是看见那几人的容止,叶英还是不由摇头。
他不是没有见过嚣张的唐家人,昔年唐无乐打上藏剑的时候,比这些人不知道要嚣张多少。可是唐无乐的底气是他自己本身的强大,只要毒|药与暗|器在手,他唐家人还没怕过谁。可是如今这些人,虽然一个个的看着也是嚣张,然而结队寻仇、以多欺寡,看似他们占据了上风,实际上却早就输了一筹。
饶是叶英君子端方,从不在背后非议他人,可是他却也不由要感叹——若是后人如此,那从来没有在这个时代出现过,恐怕还是藏剑的幸运了。
其实在知道大安的江湖之中还有唐门的时候,叶英也未尝没有艳羡过,只是如今得见唐门中人,叶英倒是宁愿他们只是恰巧重名了的其他门派,而非他弟妹出身的那个唐门。
那些人其实根本不劳叶英出手,彼时玉卿久已然及笄,剑术之上已然十分精进,她听说有人胆敢来寻他们藏剑的麻烦,本想着自己出去将人摆平,孰料她还只是提剑,就忽然觉得腰间一阵酸软无力。
藏剑之人本就要靠腰腹发力,此刻玉卿久忽觉下|腹一阵寒凉,几乎是要连自己的剑都提不住。她勉力站好,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并没有丝毫异样,只是虽然如此,她的异状却还是没有逃过自己师父的眼睛。
叶英看见自己小徒弟面色骤然苍白,连忙抬手握住她的手腕。他的医术虽然不若西门然,但是一些寻常的脉象却也还是懂的。正是因为懂,所以叶英第一次觉得自己庄中没有侍女真的是一件非常恼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