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卖鸭子的贩子多了起来,季节到了,鸭子也变的很是肥美,一些酒肆里,还推出了每桌免费送一盘鸭肉来招揽生意。 林仲超带着斗笠,穿着平民的衣服,走向齐王府。他身后跟着的几十个士兵也都是素服打扮。 林枫正要从后门出去。 “林枫,你逃不了了。”林仲超说,一群人包围了林枫。 “林仲超,你竟然搞突袭?是英雄,就等我集合士兵,我们开打,再决胜负,以多欺负少算什么本事?”林枫指着林仲超骂道。 “我可没说我是英雄,再说了,对付卑鄙的你,主要赢了就算本事,不必管是怎么赢得。”林仲超慢悠悠地说。 林枫急了,“我不能被你抓走,我还没为我母亲报仇。” 林仲超说:“这是皇爷爷的意思。” “父皇?是父皇要抓我?为什么?” “因为你不是皇爷爷的亲生儿子,你不是汉人,林枫,你是北狄人。” 当林仲超一字一顿地把“北狄人”三个字说出来时,好像是三枚针,戳进林枫的心里面。 世事无常,林枫从来以为自己是汉人,没想到,他和汉人一点关系都没有。相反,汉人反而是他的仇人。 “父皇都已经知道了。”林枫双目失神,“林仲超,本王败了,你要杀就杀,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我不会不服气的。” 林仲超挥了挥手,“带走!” 林枫被抓走了,不过,不是带到皇宫里,而是,被绑到了康泰阁去了。 因为林仲超出行低调,这次行动,并没有别人知道林枫已经被抓。 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渐渐换上了厚一些的衣裳,酒楼的生意依然不错,只是少了些凭栏观景的人们。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卖馒头的铺子前,依稀可以看见那热气腾腾的雾气了。 阿明走到康泰阁的门口,对几个跑堂说:“今天早点打烊,你们都回去吧。” 跑堂的欢欢喜喜地走了。 阿明关了门。 林仲超从里面走了出来。 “阿明,时候到了,带他走吧。” 阿明不解,“主人,真的就这么放过林枫了?” 林仲超点点头,“既然这是阿筝的意思,我不会不听。” “豫王,这等于放虎归山啊。”阿明急了,“后患无穷!” 林仲超笑道:“也不一定是坏事,林枫是虎,耶律骨也是虎,一山容不下二虎,我放林枫回到耶律骨那里,说不定是给他添堵呢。” 阿明叹了口气,走到密室里。 林枫看到阿明一个人走了进来,“怎么?不敢带我去皇宫,反而把我关在这种地方?这么臭的空气,我可不愿呆,快放我出去!” “给我老实点!”阿明一拳打在林枫的脸上。 顿时,林枫一张细皮嫩肉的脸肿的像座山,“你,你敢打我!” “是啊!我就敢,你能怎么办?”阿明说,“豫王说要放你走,我还不多打你几拳!要不然你走了,我去哪里打你!” “什么?林仲超要放我走?”林枫大惊。 一轮红日渐渐下坠,几乎都贴到地平线上了。 火红的光线,将眼前的一池水塘都染成了红色,甚至连池塘边的树,也都被染了色。 远离了京城,林暗夜忽然发现,自己最喜欢的,还是这种乡村的景色,满眼都是乡土气息,单纯的让人觉得像幅画。 耶律纳兰自小生活在北狄,曾经听他人说过中原的景色如何如何,但当耶律纳兰真的住进了乡村里的茅草屋,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什么是诗意生活。 林暗夜选择了一块平整的地,亲手将理想中的房子给一点点搭建了出来。 因为喜欢养点鸡鸭,林暗夜留出了一大片空地来,而自己住的房子,林暗夜则选择建了一个两进式的房子,外面是一个小天井,用一块石壁把外院和内室给分隔开了。 在房子的四周,林暗夜还种上了很多竹子,可谓是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没有了尔虞我诈,林暗夜的生活顿时轻松了许多,闲暇时,林暗夜喜欢抓把米在院子里给鸡鸭喂食,而耶律纳兰也渐渐喜欢上自己动手做吃的。 而各种豆类,成了耶律纳兰最喜欢的食材。 黄豆自不必说,耶律纳兰早早学会了用黄豆来做豆腐和豆腐脑,那柔滑的口感,比曾经北狄国的羊奶汤更好。而绿豆和红豆,也经常被耶律纳兰拿来做成糕点,什么梅花糕啦,马蹄糕啦,不一而足。 因为手艺精进的很快,耶律纳兰的糕点,还常常得到林暗夜的赞赏。 没了大鱼大肉,林暗夜和耶律纳兰常吃的,便是自己亲手捡的鸡蛋鸭蛋,还有附近田地里长的番薯土豆,偶尔,林暗夜还能钓点鱼回来。 房子附近的那片池塘,是林暗夜很喜欢的一个地方,每当落日的时候,余晖洒下,分外美丽。 片片芦苇在风中摇曳,更是显得自在。 在池塘边,林暗夜还种了一些莲藕,这是林暗夜很喜欢吃的一种食物,特别是做成糯米藕片,甜甜糯糯的。 这些莲藕基本上不需要怎么看顾,只要等时候到了,就能有一个收获。 倒是钓鱼,的确是需要花点时间代价的。 有空的时候,林暗夜喜欢带上一壶茶,坐在池塘边的树荫底下钓鱼。虽说是钓鱼,倒不如说林暗夜是在享受生活。 树上清脆的鸟叫声让人心旷神怡,偶尔还会掉下一些珍珠般大小的果子。 耶律纳兰这时候,就会坐在院子前,把之前采摘过来的豆子都拿出来晒晒太阳,有些还没有剥开的豆荚,这时候就会突然间蹦的一下裂开。 虽然住在乡村没人打扰很安静,但其实还是有很多事情充斥着两人的生活。 而到了夜晚,一切就都安静了下来。 白日里吵闹的鸡鸭,也都回笼子里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