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周云萝最喜欢的穿法,衣服或者配饰的颜色不是粉色就是大红的,每条裙子必配牡丹,因为周云萝说过,大红色才是最正宗的颜色,而她要做就做最正宗的花中之王! 周筝筝瞪大了眼睛,下意识的,手伸进了衣袖里,握紧了那把匕首! 可以肯定,她就是周云萝!因为就算她化成了灰,周筝筝也能认出来! 为了防身,周筝筝只要出门,都必带上匕首,此时也不例外。 既然前世的仇人此时离自己只有数步之遥,她何不结果了周云萝的性命!让周云萝,血债血还! 只是,眼角看到几个宫女在花园洒扫。 如果杀了周云萝,就算得手,也会让这些宫女看到。 除非她把这些宫女也杀了! 或者,暂时不杀宫女,回头用吴国公的威望,给裁决者压力,让裁决者帮她杀人灭口! 可是,如果她这样做了,那么,她和周宾周云萝有何区别? 如果为了报仇,可以随便杀掉无辜的人,那她和周仪这类的有何区别? 想到这里,周筝筝的手松了。 总有机会杀周云萝的,不急于一时。 何况,现在杀周云萝,就不会知道周云萝为何会出现在这里了。 此时,休息用的房间,如海棠花瓣一样紧凑,一个过道上,常常可以听到三个人的声音。 屋前院后,竹子随处可见,这也是“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的真实写照,除了竹子,各式花朵也是点缀其中,红的,黄的,知名的,不知名的,相映成趣。 周筝筝正要转身,忽然看到,周云萝竟然转过了身子! 周筝筝看的清楚,那张脸,果然就是周云萝! 只是和过去不同到的是,周云萝看到周筝筝,没有喊她大姐姐,而是很有礼貌地走过来,对着周筝筝鞠躬说道,“你一定是吴国公府的周大姑娘吧!果然是久闻不如一见,周大姑娘玉志轻轻,惊为天人。我是住你隔壁的王佐芸。” 什么?王左芸?周筝筝觉得这是全天下最愚蠢的谎话了。 明明是周云萝,偏说是王左芸。当她是瞎子吗? 看着周云萝伸过来的手,周筝筝没有握。 一言不发,周筝筝笑了起来,走了。 周云萝甚至看不清周筝筝笑容有多危险。 房间内,床榻东首位。在床榻的南面,是一张梳妆台,巴掌大的铜镜蹭亮蹭亮的。胭脂盒内,简单的还是有几种的。房间西侧,临窗的位置摆着一张三尺余宽的方桌,这是夜读的地方。 此时周筝筝就坐在这里,桌子上摊开着一本书,可她没有看。 水仙在周筝筝身边低声说道,“姑娘,已经查清楚了,周云萝如今摇身一变,成为禁军头子王佐文的妹妹王佐芸,也考进了太学院,成为这里的一个学生,让人奇怪的是,她跟着王佐文时常出现在各个王佐文的同僚家中,也来回见过很多考官!硬是没有人发现她是假冒的王佐芸。” “这么说,如果我要揭穿她,只怕是只要她不认,我就没办法了!”周筝筝皱起了眉毛。 “是的,姑娘,若我们这样做,只会得罪王家。听说,王家刚刚被皇上升为侯爷,是皇上身边的红人。”水仙分析说。 周筝筝说,“红人?那是不是得罪了王家,就等于是得罪了皇上?看来周云萝这下可如愿了!她可是一心想有个侯爷老爹的。如今有个侯爷哥哥也不错了。” 而在隔壁,周云萝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娇艳如花,温柔水眸,恨恨地从衣袖里,掏出一把剪刀,在乌黑如墨的发上细细地绞着。 几乎是从喉咙里,她发出压低了的嘶吼声,“周筝筝,凭什么,你可以住最好的房间!不,总有一天,我周云萝会比你更高贵!” 她想到自己从小就要处处被周筝筝压制一头,明明她比周筝筝更聪明,更有大家贵范,可是,周筝筝却因为父亲是长子的原因,成为真正的贵女,而她,只能跟着父母东奔西走,离开从小住惯了的吴国公府! 不,以后她哪里都不会去,吴国公府是她的,嫡长女的身份也应该是她的! 说什么长子承爵,长女为宗,根本就是不公平!理应是谁更聪明能干,谁才应该得到一切! “周筝筝,我一定要取代你!这个世界上,有你就不可能有我!有我就不可以有你!哈哈哈哈!”周云萝大笑起来,脸上的肌肉在抖动着,“你想不到吧!我还能成为平安侯的妹妹!如今我也是贵女千金,我是来找你报仇了!” 周云萝一直自言自语着,一会儿笑,一会儿哭,多年的压抑在她重见周筝筝的那一刻,爆发了。 她紧紧抓住平安侯妹妹这个角色,哪怕被王佐文侮辱,她都没有离开,因为她知道,这是唯一能压过周筝筝的身份,这是唯一能让她报仇的身份! 虽然,那不过是个冒牌货罢了。 豫王府。 王府后院的桃花开了,粉色的花瓣散发出沁人心脾的芳香。虽然只是一株桃树,但浓郁的花香,甚至几乎把整个王府都布满了。桃树边,一口井水静静的躺着,数瓣花瓣落下,丝丝甜味渗入其中。 林仲超一袭白衣飘飘,立于花间,饮一壶花香酒。 阿明踩着落花走了过来,脚步声如水流,“主人,是真的,王佐文的妹妹真的不见了。如今考进佳丽太学院的,不是王佐芸,而是周云萝。这是林枫一手安排的。” 林仲超把酒放下,眸光一厉,说,“周云萝是想要有个权势的老爹或哥哥,林枫是想要周云萝帮他拉拢武官,他们二人各取所需,周云萝能顺利成为王佐芸,也不足为奇。” 阿明说,“那主人要我去查这件事为了什么?” 林仲超说,“周云萝一直以为害她的人是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