沓沓沓!
沙如雪,月似钩,百马奔腾,疾驰在大漠之上。
沙尘扬起,月光下的白马义从骑兵,像是一团团正在移动的雪影子。
白马义从的每一匹战马都是妖兽或者有妖兽血脉的良马,速度奇快,耐力惊人,还可以保持较长时间不吃不喝,相当于千里良驹加上骆驼的结合体的升级版,随便挑一匹放到外面,估计可以卖上黄金万两。
白马义从,靠着惊人的移动力,日行千里,横穿整片大漠都不成问题!
而现在的白马义从,乘着宝马,并没有横穿大漠与敌人生死相斗,而是――返回玉门关玉门城,去那里的“百花各”喝花酒,包花魁!
“沃日!还能这么玩?”
齐英简直目瞪口呆。
按理说,玉门军军纪严格,平常军营里酒都不让沾一滴,而霍白马虽然经常犯蠢,但军纪上对白马义从的要求们也一向是极为严格的。
而且,李金眼副官居然也没说什么?
实在搞不懂。
沓沓!
吴三俊骑着快马,倏忽到了齐英身边,嘿嘿一笑:“齐云兄弟,你们普陀曼拉族的姑娘,肯定没有我们北方大郡的姑娘们好看,我告诉你,‘百花阁’我刚来玉门关的时候去过一次,那里的花魁……啧啧,腿长腰细胸大,长得也花容月貌,简直极品……”
“哦。”
齐英对百花阁的姑娘怎么样并不感兴趣。
他来玉门关外,是来修炼的,哪怕是当斥候,也权当锻炼实战能力,顺带学习本领了。
可找花魁喝花酒是什么鬼?
吴三俊是个会察言观色的主儿,从齐英流露出的神色中,很快就判断出了其想法:,传音道“齐云啊,你还是太年轻了……你想想,我们弟兄们,全都是龙精虎猛的汉子,正体壮力强,精力充沛无处发泄呢,可大漠里又没女人,解决不了问题,就只能天天在大漠里看月亮,对月自撸……少帅带着弟兄们一起来快活,到大帅那里,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你自己不情愿找花魁不要紧,可别坏了弟兄们的好兴致,少帅领功的时候喊你一起,说明很看好你,你可别弃前途于不顾啊!”
“这……”
听吴三俊一讲,齐英也想通了。
军士经过刻苦训练,能面对红刀子白刀子不手软,可也都是人,有些问题就得定期解决,但他们又不能把家眷搬到玉门关,只能去窑子里找乐子。
而玉门关的窑子业据说也很发达,在来的路上,齐英看到玉门关城里女人极多,占了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大多还年轻漂亮,一直纳闷为什么如此偏僻不毛之地,会有这么多娇滴滴的大姑娘,现在一想,终于明白了。
按照三百万大军的数量,平均每个男性一个月来找一次乐子算,那平均每天也得有一万个人来玉门城,玉门城偏偏又依山口而建,十分之小……
感情玉门城是半个花都啊!
……
齐英本来打算找个借口,离开白马义从,溜去大漠修炼的,但霍白马根本就不同意,一脸好爽:“齐云兄弟,今天你立了头功!说什么,我也得把全玉门关最漂亮的花魁,给你点上十个!反正一个人一晚不就十万晶石么,一百万晶石而已,我请了!”
“窝草!”
齐英简直想把霍白马按在地上,浑身扒个精光,抽他一百鞭子。
脑子有坑是不是?花一百万请劳资嫖花魁,不如把一百万都买成丹药喂给劳资啊!
还有。
十万晶石一晚?
花魁的身子是啥做的?
一个三等精英斥候,一个月的月供也就这么一点,还算出生入死换来的,花魁陪人睡一晚,就能拿这些……
恐怖如斯。
齐英正想再找个说辞拒绝的时候,白马义从们,已经到了玉门关城外了!
守卫们自然不会拦人尽皆识的霍少帅,一脸恭敬地把白马义从们迎入内城。
深夜的玉门城灯火通明,随处可见打扮地花枝招展的女子以及还穿着战甲的军士,和齐英上次白天来玉门城之时,见到的还算正常的景象全然不同,灯红酒绿,简直比王都最繁华的区域还要繁华!
希律律!
白马义从们勒马而停,众人在一处十层高的高楼处下马,高楼上灯火高悬,里面传来和谐悦耳的琴声。
“齐云,吴三俊,你们两个新来的,陪本少帅去点花魁!”霍白马大手一挥,“李副官,其他弟兄们,你就带着他们喝花酒就好!全记在我账上!点花魁的,自己掏腰包啊!”
“好嘞!”
众人一哄而散,喝花酒的跟着李金眼一起进了百花阁,想找点大乐子的,则游窜入了各个熟悉的花楼,各自逍遥快活去了。
“齐云,吴三俊,走!”
霍白马显然很“重义气”,直接带着齐云和吴三俊进了最高档的百花阁第十层。齐云是今天的功臣,霍白马心中的喜爱不必多说,而吴三俊因为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