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的训练,也很顺利。临近日落的时分,尼哥把齐英叫到了身前,感慨万千:“普陀曼拉族真是一个神奇的民族,等我我退伍以后,一定要去你们的村子好好拜访一下,看看你们那边的村民都是多么出色,培育出的猎人,竟然有如此天分。”
“呵呵,还好吧!”
齐英笑了笑。
他学习的悟性天分,本来在纵观大部分修炼者中,属于中上,对灵力,动作的控制,更是由于自身的特殊,没有其他人能比拟,所以才学得如此之快。
当然,在尼哥眼里,一切都归功于普陀曼拉族的神奇。
有了这个解释,某些方面表现地十分出色,也不怕有人注意怀疑了。
“齐云,在少帅底下好好干,你一定前程远大……但,注意,保命要紧!你越出色,就会执行越危险的任务,到时候,一点差错都不能出。古往今来,多少强大斥候,都因此偶尔的一个小疏忽,命丧黄泉,他们再出色,怎奈执行的偏偏都是九死无生的艰巨任务。反而是我们这种一般的斥候,任务轻松,死亡率很低。”
“多谢尼哥。”
齐英向着对方深鞠一躬,他对这位本领不算强,却尽心尽力的斥候很尊敬,王国之所以能保住玉门关一百多年,这些恪职尽守的军士才是基础,而同处行伍,某些下流渣滓,就完全没用。
有用的人,在哪里都能散发出属于自己的光芒。
而性格恶劣的渣滓,不管居于什么位置,有什么身份,依旧是渣滓。
……
“齐云老弟,咋皱着眉头,明天咱们就去白马义从了,从此抱上少帅大腿荣华不愁,该高兴啊!来,喝一杯啊!”
满面红光的吴三俊拉着齐英就往桌案上走,上面摆着军营严令禁止的美酒。
虽然所有人都知道饮酒违反军纪,但此帐内的人在两天之内都和吴三俊熟地没法了,自然也都帮忙打掩护。
“算了,吴兄要喝自己喝……我身子有点不好受,改日再和吴兄把酒言欢。”
齐英很干脆地表达了自己的谢绝。
自己还要在军营里好好待着呢,低调才是务本!
吴三俊如此放浪形骸……他本身机灵滑头,可能不会出什么事,其他人要跟着一起作死,那就是真嫌活得长了。
吴三俊眯起的一双小眼让人看不清其目光,心里对齐云很满意,这个家伙比较保守,但也不是软蛋,本领似乎很过硬,恐怕去了白马义从以后,真能闯出一番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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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真希望你也能快点成为我的大腿啊!”
……
翌日。
终于到了去白马义从报道的时分。
齐英与吴三俊一起在兵营之前等着,不一会儿远处一片滚滚沙尘,上百名一身银甲骑着白色战马的骑兵,在为首霍白马霍少帅的带领下呼啸而来。
希律律!
百名白马义从,驻马兵营之前。
霍少帅一挥马鞭,笑着指向齐英与吴三俊:“给各位弟兄介绍一下,这两位,是我们白马义从的新成员!胖的这个,是骑兵‘吴三俊’!瘦的那个,是我们新的斥候‘齐云’!两位的加入,能让我们白马义从的实力进一步提升――尤其是‘齐云’,希望你能尽快找到鎏金王国最近频仍出现在玉门关附近的游牧骑兵部队,好让白马义从建立功勋。”
“当然嘛!”霍少帅依旧笑眯眯地,但语气忽地有些发狠,“若是找不到,你也不用在玉门关带着了,直接回老家打兔子去吧!”
“在下定不负少帅厚望!”
吴三俊与齐英齐声道。
齐英心里默默诅咒了霍白马不下三百遍。
霍少帅马鞭再挥:“给两位新成员赐马,行军!寻找敌军,歼灭他们!”
……
“这该死的少帅,脑子里是不是有坑?老老实实呆着不行啊,非天天去找人打啊,杀啊,就是闲的屁股痒,菊花欠人捅!”
齐英踩着盾板在大漠上不断滑行,心中依旧在诅咒霍白马。
五天时间!
五天找不到游牧骑兵,他齐英就要从玉门军滚蛋了。
纵然齐家的人来到玉门关外依旧能手眼通天,玉门军的霍大帅也得尊称齐天枢一个天枢大哥,但,齐家太远了,根本管不到大漠之中的白马义从来。
一个小小斥候兵而已,霍白马一句话就能让自己直接滚回玉门关内,永远不能再进玉门军。
齐英滑行在大漠里,一边运转功法,增加修为并增强一对武魂力量,一边让刘哥儿蹲在肩膀上,寻找游牧骑兵的气息。
游牧骑兵,是鎏金王国机动性最强的队伍,二十到三十人为一组队伍,全是擅长骑射、纵火、埋伏、突袭的轻骑兵,个个是从军队里精挑细选的精英,和白马义从的成员在实力上基本是一档的,但因为接受了专门的训练,对任务的执行力明显更强。
哪怕派出一万队伍,在茫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