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被废弃的工地的一排简易房。
原来小四他们真是在杭城“混”日子,别看出去人五人六的,晚上回来了还不是像一只“狗”蜷缩在那些被人遗忘的角落。
很快地,靳春梅也和他们混在一起了,她放着市区租好的房子不住,却偏偏出来住那些简易房,因为她要他们为她所用,就必须和他们打成一片。
不过,她也很快地发现,那些在她眼里所谓的“狗”住的地方,外面看着不怎么的,里面每一间房都收拾得很干净。这一群男人,还真的勾引起她的好奇心。
晚上在酒吧歌厅里纸醉金迷,白天就睡个昏天暗地,一度让靳春梅差点忘了自己来杭城是干什么来的了。
但是,她怎么会忘记呢?要知道,她可是一个锲而不舍的人,不达目的怎么会罢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