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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仙法就是潇洒(1 / 2)

所有读者都无法相信,那个这连酒钱都没有,还得跟主角这个,在破落小店里工作的店小二讨要的穷酸道士,能教李逍遥什么好本事!

随着人们的心中思绪变化万千,书中的李逍遥,已经来到了来到十里坡山神庙。

这时,只见在所有人眼中,那邋遢的人影一闪,醉道士已经落在山神庙外边,等人追出去的时候,只见那醉道士手捏剑诀,御剑出鞘!

“看好了,老夫只教一次!”

“这剑术!”

所有读者看到画面之中,由神域具象化出来的剑法,只感觉熟悉无比!

这不正是整本书刚开始时,李逍遥在梦中梦到的剑术么!

难道,那个御剑飞行,英伟不凡的男子,真的和李逍遥有什么关系?这一切难道不是假的么?不都是白日梦么?难道,这一切都是作者有意为之,埋下的一处伏笔?

一众读者思绪万千,只是此时的书中世界呈现出的场景,已经由不得读者们多想了!

只见眼下明月高悬,月下剑气纵横,如风如浪,剑势震八方!

精妙之处,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所有的读者,已经没有心思去想其他的了,目光之中,所有的思绪之中,全都被这华丽、潇洒,而又不失霸气的一人一剑,所充斥占据!

等到一套剑术演示完毕,众人还在沉浸于那精妙、华丽,让人眼花缭乱的剑术之中时,那醉道士已经踏剑而去。

天地之间,只留下一声沧桑而悠远,仿佛从亘古之初传来的声音,让所有读者回过了神来:

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有酒乐逍遥,无酒我亦癫。

一饮尽江河,再饮吞日月,千杯醉不倒,唯我酒剑仙!

“千杯醉不倒,唯我酒剑仙!酒剑仙……”

所有人耳边,回荡着这沧桑的声音,回忆起先前还鄙夷这个穷酸的醉道士,没想到一转眼成了酒剑仙,顿时心中感慨万千。

再回想起那精妙到了极致的法术,一个个都不禁心驰神往。身为华夏国籍的读者们,早就按捺不住,纷纷购买了“主角体验模式”,化身成为此处的李逍遥,学习起了这让人目眩神迷的御剑之术。

正所谓,有人欢喜有人愁。《仙剑奇侠传》的读者之中,可不仅仅拥有华夏的读者,其他国家的读者数量,也是占据了很大一部分的。

可是,修炼这种事情,在神域的规则之下,只有本国人民才拥有在本国的作品之中,观摩、修炼的权利。

当然,也不是完全禁止的。其他国家的人,也可以强行修炼,不过修炼的却是“阉割版本”!威力要比本国人民修炼出来的,差了一个档次!

而且,花费的代价,不论是购买“主角体验模式”的价格,还是修炼、观摩的时间,都是本国人名的十倍!

本来,在这个法术、法诀威力至上的世界之中,阉割的版本,很多人都不会去学习的。毕竟,花费了十倍的代价,结果修炼出的攻击手段,威力还差了别人一倍不止,怎么想都是不划算的事情。

“但是……算了!阉割版就阉割版!光是帅这一点儿,就根本无法让人拒绝!”

很多人想起那华丽、潇洒到了极致的御剑术,顿时那管那么多,一咬牙一跺脚,还是花费了十倍的灵气价格,购买了“主角体验模式”,不为了提升修为,只为潇洒,只为了帅!

说实话,这个世界上帅的东西有很多,不论是蝙蝠侠的套装、钢铁侠的战甲,又或是火影忍者之中,那些惊艳人眼球的忍术。

但是,要说到又帅又潇洒的,真的还是要数华夏御剑术!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挥手之间剑气万千,御剑乘风,衣袂翩翩,踏歌而行!可以说是哔格满满!

其他的那些装备、术法,华丽是华丽,帅也确实帅。但是,不论怎么说,和这御剑术相比,却少了一样气质,那就是潇洒!

那种纵一剑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浩浩乎冯虚御风,飘飘然遗世独立,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的洒脱!

在这一刻,苏皓然不光是引出了御剑术这一华夏独有的法术,更是为华夏法术,奠定了基调。美帝国武器装备的酷炫、日不落帝国魔法的神奇、蓬莱忍术的华丽。

而华夏仙法,那就是帅的潇洒!

读者都是迫不及待的进去书中学习,身为作者的苏皓然怎么能例外?如果自己弄出来的御剑之术,结果了解程度还比不上别人的话,那苏皓然自己都觉得,无颜面对万千穿越者同胞了!

所以,苏皓然在发布这一章的第一时间,就已经进入了书中的世界,再次开启365倍的时间加速功能,学习起了这御剑之术。

“御剑之术!皓然兄果然天纵奇才,居然不消多日,就再次创作出了作品!其意义,恐怕不下于火影忍者之于蓬莱,哈利波特之于日不落帝国!”

蜀都桃园之中,一座位于青山之顶的别墅之中,一袭白衣的李白,盘腿坐于庭院之中,面带感叹的说到。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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