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辉叔叔,你是城里来的吗?”
“小辉叔叔,城里是什么样子的?”
“小辉叔叔,城里的房子有镇上的那么高,那么漂亮吗?”
“小辉叔叔,城里是不是离BJ市[***]很近,离[***]很近?”
“……”妞妞拉着洛辉的手,蹦蹦跳跳欢欣雀跃地往她家走去,一路上好奇地问个不停。
看着天真烂漫却又实在没什么见识的小女孩,洛辉心里无限怜悯,把她抱了起来,不厌其烦地回答着每一个问题。
“妞妞,你爸爸妈妈呢?”趁着小丫头琢磨问题的空隙,洛辉问道。
“爸爸去SZ市打工挣钱去了,妞妞要读书,读书要交学费……爸爸爱妞妞,要挣钱给妞妞上学学。”妞妞自豪地说道。
“嗯,妞妞的爸爸好厉害,挣钱给妞妞读书上学学。”洛辉又问道,“那妞妞的妈妈呢?”
“妈妈?”妞妞原本兴高采烈的神情一下就变得黯然起来,“妞妞没有妈妈。”
“你没有妈妈?”洛辉看到妞妞清纯的眼眸深处居然闪过几丝恨意,不由得一愕,一时竟没反应过来。
恰好高歌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并听到洛辉的话,他把妞妞从洛辉的手中抱下来,摸了摸小丫头的脑袋,爱怜地说道,“妞妞,去后面院子里看看奶奶把猪喂好了没有,喂好了叫她过来一起吃饭,说小辉叔叔来了。”
“嗯。”妞妞答应了一声,屁巅屁巅地跑去了后院子。
看着妞妞去了后面,高歌才摇了摇头,苦笑着对洛辉道,“小辉是这样子的,妞妞她妈在妞妞生下来三个月后,就走了。”
“走了?过世了?”洛辉又是一愕。
“不是过世了,就是走了。”高歌淡然一笑道。
“哦。”洛辉汗一个,心说这也不能怪自己,只能怪汉语太过博大精深了。
高老头的目光眺向远处的山丛之中,轻笑一声道,“咱高家村这山旮旯里,鸟不拉屎的地方……还有咱家这徒有四壁,穷得叮铛响的,哪里留得住现在这时代的女人啊……”
“高老伯,到底怎么一回事。”洛辉被妞妞的命运揪着心,追问道。
高歌摸出旱烟袋子来,卷上一根点着,黑青的烟雾让他本就千沟百壑的脸显得更加沧桑,一边抽着烟,老头一边开始讲述道,“妞妞她妈是她爸在GD打工时谈的,那时两人感情很好,她妈又怀孕了,两人的意思是,到家里来把孩子生下,然后去趟她妈家,然后再结婚……可她妈一来咱家里,一看咱这穷山穷水破房子的,就开始变了,说什么都要走。要不是我们一家求着她,当祖宗一样地供着她,她早就走了,也不会把妞妞给生下来了……其实也怪我家那小子,一直都瞒着人家姑娘,没跟人家提前把家里的情况挑明白说清楚……”
听完高老头的讲述,洛辉心头百感交集,穷困落后永远都逃不了挨打受歧视的命运,穷困落后永远都会与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纠缠在一起。如果这种局面不改变,苦的不只是自己这一代,还有下一代,下下代,世世代代……
“高老伯,你放心,高家村会大变样的,妞妞她妈一定会后悔抛下了妞妞跟她你们,一定会后悔自己没眼光,离开了高家村的。”洛辉的话听闻起来是在安慰高歌,其实他更是在暗暗下决心,要利用物种语源在高家村做出一番事情来,带领高家村的人们大闹革|命,大唱翻身歌。
“但愿吧。”高歌重重地吸了口旱烟,用力弹掉烟屁股,咧着两排黄牙对洛辉笑道,“不提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忒没意思……走,喝酒去。”
乡村的堂屋就是客厅,吃饭待客就在这里,一张八仙桌摆在堂屋正中间,桌子上两个荤菜两个素菜一个汤,荤菜是辣椒炒鸡肉、紫苏炒田螺,素菜是两个时令蔬菜,汤是丝瓜汤。
洛辉、妞妞、高歌、高歌他婆娘四人各坐一方。
高歌他婆娘名叫刘桂花,这个名儿就跟她的人一样,从头到脚都充满着乡土气息。刘桂花的个子比较矮,脸色黝黑黝黑的,身子却是壮实壮实的,跟高老头瘦瘦单单的截然相反。
刘桂花跟高歌一样,爱说话爱唠嗑,这大概是天底下所有的乡村女人的特色了。
“小辉啊,来,吃个鸡腿……”刘桂花当然是知道洛辉跟她高家渊源的事情的,这个朴实的女人眼里充满了感激,夹了只鸡腿到洛辉碗里,“这鸡是咱自家养的,肉质可紧实了,在你们城里可难得吃上。”
“妞妞,你吃。”洛辉对刘桂花笑了笑,把鸡腿转移到妞妞的碗里,他来这乡村里,可不是冲着这些土生土长的菜蔬肉食来的。话说普通城里人要吃这些乡村肉菜确实不容易,但洛辉要吃还真是不难,须知他老子何等身份,到了这个身份层次,曰理万机,身体健康当然放在首位,特供吗,必须嘀,不吃特供老百姓还不答应呢。
“小辉叔叔你吃。”妞妞很懂事,把鸡腿又夹还给洛辉。
“妞妞乖,叔叔鸡腿吃得太多了,你吃啊。”洛辉挡住妞妞的筷子。